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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9-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
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债券、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
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券商理财)。

    (四)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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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
制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理财投资事项的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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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
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

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的意见

     上市公司第五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
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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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
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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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周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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