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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3-03-13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6.5 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 年 2 月 16 日

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4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69%,最高

成交价为 15.1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040 元/股,成交均价为

15.09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633,930 元。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16.5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7 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833,600 股。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2,0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