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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爱克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洁泉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磊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东兴证券发表独立意12次,具体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情况如下:

                                          1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实
                                        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
                                        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并签署相关协议的核查
                                        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
                                        题的核查意见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
                                        莱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2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年4月24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立董事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表意见类型、股东和董监高买卖股票行为规
                                          范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2022 年收入同 比下
                                          滑约 20%,主要是由
                                                                 随着全国各个领域的
                                          于 2022 年全国不同
                                                                 工作逐渐恢复至 2020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地方的工程都出现阶
                                                                 以前的水平,公司的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段性的停工停产,包
                                                                   订单量将会逐步提
化情况)                                  括北京、上海、深圳、
                                                                 升,财务状况有望持
                                          广州等城市都出现阶
                                                                       续向好
                                          段性的停工,影响到
                                          项目的进展,继而影

                                          3
                                           响到了订单交付以及
                                           公司业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诺
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无虚
                                           是                   不适用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周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