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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6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决定于2023

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或其代理人;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份
产业园1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的第5、6、7项议案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9: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

份产业园1栋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

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

填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或邮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滢

    (2)联系电话:0755-23229069

    (3)传真:0755-29410466

    (4)邮箱:exc@exc-led.com

     5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

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 月 2 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50889
           投票简称:爱克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 ” 或“ 深交 所投 资者 服务 密码 ”。 具体 的身 份认 证 流程 可登 录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的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
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4.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7.00                                             √
        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8.00                                             √
        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备注:

委托人:                               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 是         否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
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