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深圳 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7.97 元,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1,090,83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61,306.6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368,693.4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到 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46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管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2,571,145.91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394,144,737.81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679,860.46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58,000,000.00 1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回 762,714,692.25 加: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6,402,646.88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2,378,706.39 减: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转出 655,713.08 减:本报告期手续费支出 2,627.94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30,584,252.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分别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弘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东方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洲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于 2020 年 10 月与全资子公司江门爱克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深圳松岗东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755916145910206 11,843.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 39120188000097496 27,873,868.8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弘雅支行 4000025029201118101 708,553.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752373849733 500,643.5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79180078801600000996 414,041.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9550880008283400300 1,075,236.9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337010100101933464 - 中国银行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752374186738 65.36 合计 30,584,252.14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类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无固定期限,支 保本固 通知存款 81,224,213.27 2020/10/22 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取提前一天通知 定 合计 81,224,213.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实施主体和实施地址调整 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爱克莱特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调整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实施地址相应调整:由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工业城 B 区调整为广东省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 除调整实施主体及相应调整实施地址外,LED 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 生产项目还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投资结构进行适度内部调整。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1 建设投资 41,543.40 22,205.52 1.1 工程建设费用 19,482.00 20,159.4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19,523.10 789.1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28.29 610.25 1.4 基本预备费用 1,210.00 646.76 2 铺底流动资金 9,015.37 9,015.37 土地 - 3 29,000.00 厂房 - 项目总投资 50,558.76 60,220.89 考虑到上市公司 LED 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的迫切性,自建 工程建设周期较长,为更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科学分配和调动资源,加 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上市公司综合论证了未来市场环境变化、地方政府政策 等因素,拟同步调整项目投资结构。爱克股份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已建设好 的厂房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 化。 上述实施主体、地址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爱克股份拟将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为 60,220.89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保 持 50,558.76 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上市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建设投资调整变更了 19,337.88 万元, 土地厂房调整变更了 29,000.00 万元,合计变更 48,337.88 万元,其中变更金额中 包含了自筹金额 9,662.13 万元,除去自筹金额,该项目募投资金变更用途的金额 为 38,675.75 万元。 4 3、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爱克股份拟对 LED 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地址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由于前述调整,该项目需要配合工信局办理项目 投资备案,进行环境评价、新场地装修等前置工作。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 上市公司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4、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 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影响 (1)必要性 公司总部坐落在深圳,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具有人才、 资本信息、技术等资源优势。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后 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更有利于整合资源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更能充分利用人 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节约公司成本,更有利于项目进展,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可行性 此次拟购置的产业园建筑面积 40,679 平方米,占地面积 16,300.99 平方 米。园区内配套成熟,经过简单装修及布置即能达到可使用状态。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3)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爱克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 实施进度,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及利息 募集资金投 实际募集资 募集资金剩余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收入和除手 资额 金投入 额 续费 智能研究院建设 1 3,913.99 3,846.01 63.27 131.26 项目 合计 3,913.99 3,846.01 63.27 131.26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 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专户里存放的资 金进行了合理安排,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的资金管理方式,在募集资金 存放期间取得了 63.27 万元的理财和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余额为 1,312,551.42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 1,312,551.42 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632,690.96 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 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6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 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要求,并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7.9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109,083.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6.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8,236.87 万元,超募资金为 13,764.12 万元。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7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141 号),认为:爱克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爱克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8 情形。保荐机构对爱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9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083.00 本年度投入募 43,482.46 募集资金净额 98,236.8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743.74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743.74 90,319.7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44% 是否已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入金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3)=(2)/(1) 期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LED 景观照明灯具 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 否 50,558.76 50,558.76 32,481.54 44,405.74 87.83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 智能研 究院 建设 项 否 否 3,913.99 3,846.00 317.66 3,846.01 100.00 2022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30,067.99 6,683.26 30,067.9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4,472.75 84,472.75 39,482.46 78,319.74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00.00 12,000.00 4,000.00 12,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否 1,764.12 1,764.1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3,764.12 13,764.12 4,000.00 12,000.00 合计 98,236.87 98,236.87 43,482.46 90,319.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无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0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7.9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083.00 万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6.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36.87 万元,超募资金为 13,764.12 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及使用进展情况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LED 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实施地址变更:由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工业城 B 区调整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事处唐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总额 26,355,565.90 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177,358.50 元。2020 年 12 月 30 日和 31 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26,355,565.90 元。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 26,177,358.5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 1,312,551.42 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 11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拟对 LED 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由于前述调整,该项目需要配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合工信局办理项目投资备案,进行环境评价、新场地装修等前置工作。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 情况 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注:[1]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的目的为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故不实现效益。[2]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差异 0.01 为尾差。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周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