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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04-26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137 号),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90,530.02 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1.78 万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净利润数为

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3,236.13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730.09

万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730.09 万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有关规定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

者,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36 万元(含税)。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此外,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运用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36 万元(含

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

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 月 2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