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
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解释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问
题。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
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根据上
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 2022 年12月1日起执行。
前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 2022 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