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钱可元 杨高宇 方吉鑫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