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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0-08-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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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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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
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
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
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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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5
   一、本保荐机构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5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6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7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41
   五、内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42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43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审议情况.............. 43
   二、项目执行成员在首次申报前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
   主要问题的研究、分析与处理情况...................................................................... 43
   三、内部核查部门在首次申报前关注的主要问题.............................................. 44
   四、内核机构在首次申报前的主要审核意见...................................................... 62
   五、首次申报后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88
第三节       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专区审核关注要点 ......................................... 94
   一、审核要点 2-1-3 对赌协议 .............................................................................. 94
   二、审核要点 6-1 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98
   三、审核要点 8-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 101
   四、审核要点 9-1 特殊类型股东 ........................................................................ 103
   五、审核要点 10-1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合规性 .............................................. 117
   六、审核要点 11-2 股权激励计划 ...................................................................... 121
   七、审核要点 12-1 社保 ...................................................................................... 124
   八、审核要点 15-1 经营资质 .............................................................................. 129
   九、审核要点 15-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131
   十、审核要点 17-1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 136
   十一、审核要点 18-1 客户基本情况.................................................................. 138
   十二、审核要点 18-2 新增客户..........................................................................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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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审核要点 18-3 客户集中度高.................................................................. 155
  十四、审核要点 18-4 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 162
  十五、核查要点 19-1 供应商基本情况.............................................................. 165
  十六、核查要点 19-2 新增供应商...................................................................... 173
  十七、审核要点 20-1 主要资产构成(1) ........................................................ 175
  十八、审核要点 20-1 主要资产构成(2) ........................................................ 180
  十九、审核要点 26-1 收入确认政策.................................................................. 182
  二十、审核要点 27-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 185
  二十一、审核要点 30-1 单位成本 ...................................................................... 192
  二十二、审核要点 31-1 可比公司毛利率 .......................................................... 195
  二十三、审核要点 31-2 主要产品毛利率.......................................................... 199
  二十四、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1)............................................................ 204
  二十五、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2)............................................................ 212
  二十六、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3)............................................................ 214
  二十七、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4)............................................................ 216
  二十八、审核要点 36-2 应收票据(1)............................................................ 219
  二十九、审核要点 36-2 应收票据(2)............................................................ 223
  三十、审核要点 37-1 存货(1) ........................................................................ 225
  三十一、审核要点 37-1 存货(2) .................................................................... 231
  三十二、审核要点 38-1 固定资产...................................................................... 234
  三十三、审核要点 43-1 预付款项...................................................................... 236
  三十四、审核要点 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0
  三十五、审核要点 4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45
  三十六、审核要点 46-1 重大合同 ...................................................................... 258
第四节     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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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保荐机构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规范,项目的内部审核具体流程如
下:

(一)内部项目审核职能部门设置

     本保荐机构承担投行保荐项目内部审核职责的机构包括:质量控制部门、投
资银行项目质量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委员会”)、内核部门和内核
委员会。

     质量控制部门是本保荐机构专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的部门,并根据
本保荐机构相关规定,协调质量评价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项目质量评价。

     质量评价委员会为本保荐机构的非常设机构,由具备相关专业能力、业务经
验和综合判断能力的人员组成,负责对相关证券发行项目进行质量评价,出具审
核意见。

     内核部门、内核委员会分别作为本保荐机构的常设内核机构、非常设内核机
构,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
立研判并发表意见。

(二)内部项目审核具体流程

     1、项目组向质量控制部门提交立项申请文件,由质量控制部门出具初审意
见,并安排质量评价委员会评价,质量评价委员会对项目进行投票表决。项目立
项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质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立项生效。

     2、项目组在项目启动正式进场后,对被保荐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
质量控制部门在项目组执行项目的过程中,通过检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协调质
量评价委员会委员以及质量控制部门审核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与被保荐对象高管
访谈等方式,对项目情况及项目组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进行核查,以控制项目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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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部门在收到项目组报送的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同时,项目组在申请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前,应当完成对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
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门验收。工作底稿验收通过的,质量控
制部门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经质量控制部门
负责人确认同意项目向内核报送。

     4、在通过质量控制部门审核后,由项目组发起申请内核会议审核程序,项
目组和质量控制部门分别向内核提交项目申请文件、质量控制报告。内核部门在
审核项目组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后,经内核负责人审批同意召集内核会议,
并将项目申请文件、质量控制报告等材料送达参会的内核委员。内核委员在对项
目申请文件等材料审核后形成内核委员审核工作底稿,并在内核会议前提交给内
核部门。

     5、内核会议前,内核部门组织问核,在履行完成问核程序后,问核表提交
内核会议。

     6、内核会议由内核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内核委员主持。参加内核会
议的委员在听取项目组的汇报后,可以根据其审核情况在内核会议上向项目组提
出其存疑或关注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回答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内
核委员根据项目组对问题的解答和说明,经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充分讨论后对是
否同意报送进行投票表决。

     除召开内核会议集体表决的情形外,其他由内核部门书面审核履行内核程
序。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2018 年 10 月 24 日,项目组在进行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向质量控制部
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正式提出立项申请。

     2018 年 10 月 29 日,质量控制部门组织召开质量评价委员会会议,参加本
次会议的 7 名质量评价委员会委员是方欣、李俊伟、谷兵、叶强、李佳丽、姚素
华及徐喆瑾,参会委员在对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履行了记名投票程序,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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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本项目进行立项

     2018 年 11 月 5 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经业务分管领导、质控分管领导审批
同意后,项目立项程序完成。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

     1、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秦明正、黄晓彦

     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肖瑶

     3、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王鹏、刘雨蒙、张文亮

(二)进场工作的时间

     本项目组进场工作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至今。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项目组自进场工作后,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关注要点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
行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出具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本项目尽职调
查的主要过程如下:

     1、初步尽职调查阶段。本项目的初步尽职调查从 2018 年 6 月开始。主要从
总体上调查分析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在初
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评估和立项,2018 年 11 月 5 日,本项目经批准立
项。

     2、全面尽职调查阶段。立项后,项目组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
从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公司治理等各方面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完整的发行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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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持续尽职调查阶段。在辅导和尽职推荐阶段,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持续
动态的尽职调查,进一步完善底稿,形成推荐结论。

     4、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申报尽职调查阶段。项目组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交所审核关注要点,对发行人持续
进行尽职调查,进一步完善底稿和保荐工作报告,形成推荐结论。

(四)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成员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主要过程和具体
工作

     1、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

     保荐代表人秦明正、黄晓彦自 2018 年 6 月进场工作至今;其他项目人员肖
瑶自 2018 年 6 月进场工作至今,刘雨蒙、王鹏自 2018 年 11 月进场工作至今,
张文亮自 2020 年 5 月进场工作至今。

     2、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秦明正和黄晓彦,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至今。具体工作过程如下: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秦明正和黄晓彦认真贯彻勤勉尽
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际参与了辅导和尽职推荐阶段的尽职调查,通过深入企
业进行全方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为本项目建立了尽职
调查工作日志,将辅导和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重要情况进行了汇总,并
及时将尽职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载入工作日志。此外,保荐代表人还认真检查
了保荐工作底稿,同时对出具保荐意见的相关基础性材料进行了核查,确保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本保荐机构指定秦明正、黄晓彦担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制定了项目总体方案及进度计划,指导项目组进
行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复核工作底稿,并对重点问题实施亲自核查:保荐代表
人通过查阅发行人业务相关资料、审阅有关报告和行业分析资料、咨询行业专家、
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和重大事项协调会、现场实地考察、
与高管及相关人员访谈、走访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走访政府机构等方式开展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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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调查工作。

       项目其他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及发挥的作用分别如下:

序号        姓名                     主要负责内容                     项目角色
                       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与
 1          肖瑶                                                    重要参与人员
                       管理层分析、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基本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
 2          王鹏                                                    重要参与人员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3         刘雨蒙      发行人基本情况、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重要参与人员
 4         张文亮      发行人基本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参与人员


(五)关于完善利润分配的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本
保荐人督促发行人修改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及决策机制,科学决定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制定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并修订了《公司章程(草
案)》(上市后适用)》,该议案已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
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

       本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和听
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分红规划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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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

     3、股利分配政策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拟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
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
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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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
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

     根据以上条款,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福建翔丰华采用一致的财务会计
制度,且子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需确保发行人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发行人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发行人。虽然发行人利润主要
来自于福建翔丰华,但福建翔丰华是发行人 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可以决定
福建翔丰华的股利分配制度,以保证福建翔丰华的股利分配稳定且按期分配。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或绝对值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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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6、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
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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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核查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行监管函[2013]346 号)、《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 号)等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制定了《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问核工作规程》,明确了问核内容、程
序、人员和责任,切实将制度细化到人、落实到岗,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问
核机制。

     2018 年 11 月 26 日,内核负责人委托的内核委员刘祥生主持了本保荐机构
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
问核程序。根据问核情况形成了《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由问核人员和被问核人员确认,并提交内核会议。

(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涉及的核查事项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访谈、查阅公司采购销售合同及现场观察等方式持续跟踪了解公司
的经营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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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的业务变化情况的公开信息;查阅公司采购、
销售合同;查阅公司财务账簿;

     3、复核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适用条件;

     4、持续关注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尤其关注重大
风险因素的变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是否发生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能否持续保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
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
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不存在
重大不利变化。

(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
息披露指引》涉及的核查事项

     1、收入方面

     (1)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发
行人产品或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及其走势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异常。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财务报表,比较分析各期
的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②查阅同行业公司贝特瑞、凯金能源、正拓能源、杉杉股份、璞泰来等近 3
年的收入变化情况,对比分析发行人的相应情况;

     ③查阅发行人的各期主要销售合同,分析主要产品的价格、销量的变动趋势;

     ④查阅行业分析报告等公开信息,对比分析发行人的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是
否符合行业和市场的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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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情况,发行人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服务的信息及
其走势相比不存在显著异常。

     (2)发行人属于强周期性行业的,发行人收入变化情况与该行业是否保持
一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显著的,季节性因素对发行人各季度收入的
影响是否合理。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通过查阅行业资料、客户供应商走访、公司高管访谈,了解行业的特性,
是否属于强周期行业及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是否显著;

     ②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各季度的财务数据,通过对比同行业上市公
司公开的财务数据,比较发行人的收入变化情况与该行业是否保持一致;

     ③访谈、查阅发行人各季度收入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季节性因素对发
行人各季度收入的影响是否合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范
畴下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细分行业为“石墨及碳素
制品制造(C3091)”,具体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制造。

     锂电池的应用涵盖了消费电子、动力、储能等领域。随着锂电池行业新型技
术特征的发展,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在传统消费电子应用领域,锂电池材料受
下游单一行业周期性变化影响不显著,与整体宏观经济景气度具有一定的关联
性。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材料市场周期性有所加大。

     受下游终端消费电子产品及新能源汽车市场影响,锂电负极材料行业的销售
具有一定的季节性。3C 市场上,受金九银十、圣诞节等影响,通常下半年市场
需求稍好于上半年。动力市场上,每年一季度由于受到我国春节因素的影响,锂
电负极材料行业通常处于淡季,但四季度受新能源汽车传统销售旺季以及春节前
备货因素等影响,锂电负极材料厂商也会迎来出货高峰期。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锂电负极材料行业销售通常是下半年好于上半年。报
告期内,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均在 50%以上,符合行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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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3)不同销售模式对发行人收入核算的影响,经销商或加盟商销售占比较
高的,经销或加盟商最终销售的大致去向。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
准则的规定,是否与行业惯例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点
的恰当性,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通过访谈公司高管和主要客户、查阅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及财务账簿,了
解发行人的销售模式;

     ②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和申报会计师,了解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原则,分析判
断该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行业惯例有显著差异;

     ③查阅收入确认时点的确认凭证,对比发行人的财务账簿、银行流水等,核
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④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料,了解收入确认政策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差异。

     ⑤对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进行了走访,并发放了补充调查问卷,对经销商的
最终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经销商销售全部为买断式销售,2017 年、
2018 年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占比超过 80%,其他经销商经销收
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很小。2019 年,考虑到销售回款等因素,公司进一步减少了
对经销商发货,实现经销收入 56.16 万元,且未对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发货。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为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配套负极材料。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 3C 锂电池制造商和动力电池制造商。
上游供应商与锂电池生产企业在达成正式合作之前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的认证
期,一旦达成合作,后续合作关系将较为稳定,锂电池生产企业出于产品品质一
贯性的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经过多年经营,翔丰华已积累了一大批优
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包括比亚迪、多氟多、鹏辉能源、赣锋锂业等优质客户。
上述单位的采购行为较为规范,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往往是在市场价格基础
上充分协商确定最终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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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与行业惯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点恰当,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4)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与新增和异常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及持续
性,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以及期后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销售合
同金额之间是否匹配。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
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与其营业收入是否匹配。大额应收款项是否能
够按期收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否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根据收入占比确定核查范围为报告期内
的销售占比超过 80%的客户;

     ②查阅报告期内前 10 名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资料、公司网站、
上市公司年报及公告等,核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联合申报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函证,实地走访报告期内的客户
的销售收入占发行人销售收入 80%以上,核查银行流水、发行人财务账簿等;

     ③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前 10 名客户的变化情况,核查新增客户的业务情况;

     ④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会计期末大额销售收入确认的情况,如有,重点核查其
收入确认的合理性,销售对方是否为新增客户,该客户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期
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具体核查方式包括核对物流凭证、银行流水和发行人的财
务账簿等;

     ⑤走访主要客户、收集查阅主要客户的订单及银行流水,核查主要订单的执
行情况;

     ⑥抽取报告期内部分业务进行穿行测试及截止性测试;

     ⑦对发行人的付款进行期后测试,查阅了发行人的报告期内的银行对账单,
查阅大额资金流出的资金流水单、记账凭证等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基本稳定,未发生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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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部分新增客户系发行人依靠长期的市场开拓及产品竞争力获得,不存在新
增异常客户;发行人会计期末不存在突击确认销售,期后也不存在大量销售退回
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良好,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
额与销售合同金额之间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
主要客户基本匹配。大额应收款项能够按期收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不存在
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5)发行人是否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收入的
增长。报告期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隐匿关
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协同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通过发放董监高、法人股东调查问
卷,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方式,核查并确定关联方;

     ②核查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重点关注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变化及关联交易的
变化情况;存在变化的通过访谈、查阅股权受让方相关资料等方式核查变化的真
实性,核查关联方变化前后关联交易是否发生变化;

     ③查阅银行流水,核查会计期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或无交易背景的大额资金
流出;

     ④对于新增大客户、疑似关联方客户或抽取主要客户,核查其销售合同、出
库单、发货单及银行流水,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⑤请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出具相应说明及承诺;

     ⑥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外协厂商、主要客户等,形成
访谈纪要,取得对方出具的《关联关系声明函》,了解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
其他利益的约定,并通过“天眼查”及/或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前述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
易实现报告期收入增长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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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公允,不存在隐匿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成本方面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原
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及其走势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异常。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原
材料及单位能源耗用与产能、产量、销量之间是否匹配。报告期发行人料、工、
费的波动情况及其合理性。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查阅了市场公开数据(百川资询、中国化学
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wind 等),与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单价进行对比,判断
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成本等公开数据,与发行人报告
期内单位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生产成本变化的合理性;根据报告期发行人
主营业务涉及的原材料构成、原材料消耗数量、采购价格,分析原材料成本波动
情况,耗用量对比是否异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与市
场上相同或相近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及其走势相比不存在显著异常。报告期各期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单位能源耗用与产能、产量、销量之间匹配。报告期发行人
料、工、费的波动情况合理。

     (2)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
期成本核算的方法是否保持一贯性。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访谈申报会计师和公司财务总监,查阅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和会计账簿,获取发行人成本计算表和存货进销存数据,核
对公司成本分配与费用归集是否匹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
的要求,报告期成本核算的方法保持了一贯性。

     (3)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原有主要供应商
交易额大幅减少或合作关系取消的情况。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实际履
行情况。是否存在主要供应商中的外协或外包方占比较高的情况,外协或外包
生产方式对发行人营业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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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根据采购占比确定核查范围为报告期
内的前 10 名供应商;

     ②查阅报告期内前 10 名供应商和主要外协厂商的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工商资料、公司网站等,核查主要供应商的销售合同,联合申报会计师对主要供
应商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函证,实地走访报告期内的前 10 名供应商和主要
外协厂商,核查银行流水和发行人财务账簿等;

     ③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前 10 名供应商的变化情况,核查新增供应商的业务情
况;

     ④核查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⑤访谈发行人的采购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外协加工流程,并与同行业进行
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虽有变
动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且交易价格公允。存在与原有主要的外协厂商交易额大
幅减少或合作关系取消的情况,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四季度以来,随着石墨化新
增产能释放,石墨化产能紧张局面消除,价格呈下跌趋势,发行人对石墨化外协
厂从价格、付款条件和供货保障等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为控制石墨化加工
成本,2019 年度发行人对石墨化加工厂进行了比选,减少了石棉县集能新材料
有限公司、成都海成远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石墨化加工厂采购,增加了射洪华
有炭素有限公司、林州市天工科技有限公司等 4 家报价更低、付款条件更优惠的
外协供应商采购,导致 2019 年度石墨化外协供应商变动幅度较大。发行人与主
要供应商通常采取签订框架合同,辅以单个采购订单的方式签订采购合同,报告
期内,发行人的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发行人的石墨化工序主要通过外协厂商
进行,石墨化外协加工的成本较高,占人造石墨成本的 50%左右。随着发行人自
己石墨化产能的提高,外协加工成本的降低将逐渐降低。

       (4)发行人存货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
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建立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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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实际执行情况,异地存放、盘点过程存在特殊困难或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
存货的盘存方法以及履行的替代盘点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阅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和盘点制度,对应发行人的会计账簿;

     ②报告期末,协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进行监盘,对盘存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或差异进一步核查;

     ③访谈财务负责人和申报会计师,了解报告期内的存货盘点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
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和存货盘
点制度,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由于发行人的部分原材料在外协厂商处进行加
工,故存在异地存放的情况,项目组对期末外协厂商处的委外加工商品进行了现
场盘点。

     3、期间费用方面

     (1)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项目是否存在异常或变动
幅度较大的情况及其合理性。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阅发行人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人和申报会计师了解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③获取了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期间费用与收入、银行借款、公司人员变动、
固定资产变化等。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金额及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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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比重
 销售费用       930.48         2.56   1,044.55     1.74     1,141.87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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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1,329.87        3.67    1,748.20   2.92   2,000.28        3.10
 研发费用      1,631.73        4.50    2,069.70   3.45   2,692.97        4.17
 财务费用       -32.20         -0.09   229.13     0.38   543.67          0.84
   合计        3,859.88        10.64   5,091.57   8.49   6,378.78        9.88
    注: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和财务费用构成项目不存在异常,期间费用的变动相比其他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
基本合理。

       (2)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相比,是否合理。发
行人销售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的一致性,销售费用的项目和
金额与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行为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相关支出由其他利益
相关方支付的情况。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阅发行人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取得发行人提供的销售费用构成明细;

     ②查阅并比较分析报告期各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营业收入的相关数
据;

     ③分析销售费用中各明细(包括运输费、差旅费用等)与销售数量、营业收
入收入、公司销售人员变动等信息的匹配情况;

     ④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整体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
而增加,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6%、1.74%和1.77%,占比持续降低。

     2017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 2016 年增加 97.52 万元,增幅为 11.71%,主要
原因:①销量持续增加带动运输费增长,2017 年度运输费同比增加 18.47%,②
销售人员绩效考核改革导致销售人员绩效工资及福利增加较多。

     2018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17年增加114.07万元,增幅为12.26%,主要原
因随着销量的增长和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分别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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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4万元和44.33万元。

     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接近2018年度全年水平略高于2018
年水平。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整体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
而增加,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较为稳定,销售费用的项目和金额
与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行为相匹配,不存在相关支出由其他利益相关方支
付的情况。

     (3)发行人报告期管理人员薪酬是否合理,研发费用的规模与列支与发行
人当期的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是否匹配。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发行人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表,查阅并比较分析同行业上市公
司管理层薪酬;

     ②获取报告期财务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归集表、发行人提供的研发
费用构成说明;

     ③访谈发行人技术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研发计划及进展,对比研发费用的
规模、列支时点及各年度研发项目进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管理人员薪酬合理,研发费用规模及
列支与研发进展基本匹配。

     (4)发行人报告期是否足额计提各项贷款利息支出,是否根据贷款实际使
用情况恰当进行利息资本化,发行人占用相关方资金或资金被相关方占用是否
支付或收取资金占用费,费用是否合理。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访谈财务总监及申报会计师,查阅财务报告,核查是否存在利息资本化的
情况;

     ②查阅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财务报告、银行流水等,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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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是否支付资金占用费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
别为-32.20万元、229.13万元和543.67万元。2017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主要系:一方面银行融资大幅减少后利息支出减少,另一方面3亿元股东增资款
到账后,公司银行存款大幅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2018年度,财务费用较上期
增加261.32万元,主要是由于银行融资增长、贴现增加,当期利息支出达到254.04
万元。2019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543.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4.55万元,主
要系银行融资增长、贴现增加所致。2019年度,公司通过给予比亚迪一定的现金
折扣,加快了资金回笼,当期现金折扣金额为83.65万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足额计提各项贷款利息支出,未进行利息资
本化,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势与发行人所在
地区平均水平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的合理
性。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取得发行人员工花名册、薪酬统计表;

     ②收集了地方政府统计年鉴、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员工薪酬数据,并进
行了对比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收入稳中有升,与当地平均收
入水平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4、净利润方面

       (1)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性。其中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
补助,是否满足确认标准,以及确认标准的一致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是否恰当,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分配期限确定方式是否
合理等。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3-1-4-2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①查阅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支付凭证;

     ②核查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是否恰当。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政府补助项目收入在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营业外收
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
助的划分标准恰当,会计处理合规。

       (2)发行人是否符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如果存在补缴或退回的可能,是否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税收优惠的证明文件,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税务部门认定文件;

     ②核查发行人是否持续符合高企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包括研发费用、人员
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符合享受所得税
税收优惠的条件。2016 年 11 月,深圳翔丰华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税收优
惠期三年,2018 年已到期,2019 年适用 25%所得税率。2017 年 10 月,福建翔
丰华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税收优惠期三年。招股说明书中已充分揭示相关
风险。

(九)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1、发行人的股东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股东名册、工商档案、业务资质证书、股东调查问
卷及股东基本情况及出具的说明等相关资料,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股东共计 26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6 名,企业股东 20 名(含 15 名合伙企业


                                  3-1-4-2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万元)           (%)
  1      周鹏伟                                         1,562.0814        20.8278
  2      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20.7981          10.9440
  3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8.7392          10.6499
  4      钟英浩                                         643.9669           8.5862
  5      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1.8458           8.5579
  6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00           6.6667
  7      众诚致远(深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9.9913           3.5999
  8      雷萍                                           256.4994           3.4200
  9      北京启明智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0.0000           3.3333
  10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9.9979           3.2000
  11     万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           2.6667
  12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9991           2.2400
  13     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           2.0000
  14     永安鼎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           2.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誉国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5                                                    119.9996           1.6000
         限合伙)
  16     深圳诚成高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9995           1.6000
  17     江苏鑫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1.3333
  18     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00.0000           1.3333
  19     江苏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2.0079           0.9601
  20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60.0038           0.8001
  21     深圳瑞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38           0.8001
  22     杨璐                                            60.0038           0.8001
  23     林杭生                                          60.0038           0.8001
  24     北京鼎峰高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6667
  25     陆广林                                          23.9998           0.3200
  26     北京华创策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0589           0.2941
                          合   计                       7,500.0000        100.0000


       2、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3-1-4-2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股东中,北京启迪、常州武岳峰、
点石创投、前海基金、启明智博、嘉兴武岳峰、银杏自清、福建冠城、晟誉国兴、
江苏启迪、深圳瑞驰、诚成高科、鼎峰高佑、华创策联、永安鼎峰、福建新兴等
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具体说明如下:

       (1)北京启迪

       1)北京启迪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启迪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600.00          32.00
  2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4,750.00          20.00
  3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750.00          20.00
  4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00.00          16.00
  5      北京腾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           8.00
         宁波鼎汇启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6                                                  570.00            2.40
         (有限合伙)
  7      广州善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0.00            1.60
                       合计                         23,750.00         100.00


       2)北京启迪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
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2)常州武岳峰

       2)常州武岳峰的股权结构

                                      3-1-4-2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常州武岳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                                                 普通合伙人    4,460.00          17.50
          限合伙)
  2       孙国平                                    有限合伙人    2,933.33          11.50
  3       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800.00          10.98
  4       史静华                                    有限合伙人    2,400.00           9.41
  5       刘建伟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6       王晓珂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7       丁洪玉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8       祁小琴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9       王佳定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10      沈翔                                      有限合伙人    1,200.00           4.71
  11      蔡雪良                                    有限合伙人     800.00            3.14
  12      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            3.14
  13      马郁                                      有限合伙人     480.00            1.88
  14      雷祖云                                    有限合伙人     400.00            1.57
  15      陶丽萍                                    有限合伙人     400.00            1.57
  16      李俊                                      有限合伙人     320.00            1.26
  17      瞿铮                                      有限合伙人     266.67            1.05
  18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0.00            0.94
                               合计                               25,500.00        100.00

       注:常州恒屹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更名为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常州武岳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服
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点石创投

       1)点石创投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点石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3-1-4-2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88.69        10.78
 2      郭咏笑                                    有限合伙人       1,110.22      63.44
 3      董建光                                    有限合伙人       353.78        20.22
        深圳市点石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有限合伙人        97.30         5.56
        伙)
                               合计                                1,750.00      100.00

       2)点石创投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不含
限制项目)。

       (4)前海基金

       1)前海基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海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525
 2      济南峰靖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珠海横琴富华金盛投资企业(有限合
 3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伙)
 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珠海横琴富华金灿投资企业(有限合
 5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伙)
 6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深圳市中科鼎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有限合伙)
        上海行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8                                         有限合伙人      110,000             3.8596
        伙)
 9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10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深圳市龙华新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
 11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1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14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2.4561
 15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          2.1052



                                       3-1-4-2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6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17    新余市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18    厦门市三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19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0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1    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2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3    李永魁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4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5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6    深圳市安林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7    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8    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9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30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31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有限公司
 32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新疆粤新润合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
 33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司
 34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1.4035
       天津未来产业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
 35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26
       限合伙)
       徐州金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6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26
       伙)
 3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26
       汇祥蓝天(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
 38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限合伙)
 39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40    陈韵竹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41    唐山致行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42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3    喀什唐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4    郭德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5    盘李琦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3-1-4-3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46     郑焕坚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7     深圳市广顺昌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地产集团有限公
 48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司
                          合计                                  2,850,000          100.00


       2)前海基金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股
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投资顾问与策划;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
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
他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策划。(以上各项涉及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5)启明智博

       1)启明智博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启明智博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珠海横琴启睿建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0.58
  2      珠海启迪智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650.00        49.71
  3      建银国际(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650.00        49.71
                               合计                                51,600.00        100.00


       2)启明智博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3-1-4-3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6)嘉兴武岳峰

       1)嘉兴武岳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嘉兴武岳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嘉兴武岳峰能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                                         普通合伙人          1,000.00            1.00
        (有限合伙)
        嘉兴市南湖红船产业基金投资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0.00
        公司
 3      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
 4      浙民投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15.00
 5      万林国际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0.00
 6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0.00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
 7                                         有限合伙人          14,000.00          14.00
        导基金(有限合伙)
 8      北京创业板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
        北京艺进娱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
 9                                         有限合伙人          2,500.00            2.50
        司
 10     吕彦龙                             有限合伙人           500.00             0.5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嘉兴武岳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社会
经济咨询、资产管理。

       (7)银杏自清

       1)银杏自清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银杏自清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3-1-4-3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1      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0.89
  2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4,900.00         62.2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杏汇金企业管理合
  3                                                有限合伙人      6,688.00          11.92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5.35
  5      杭州华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          5.35
  6      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57
  7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57
  8      山东利源盛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57
  9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78
         西藏新凤祥光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78
         伙)
                                合计                               56,088.00        100.00

       2)银杏自清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
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福建冠城

       1)福建冠城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福建冠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            2.00
  2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6,000.00          52.00
  3      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3,000.00          46.00
                               合计                              50,000.00         100.00


       2)福建冠城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对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永安鼎峰

       1)永安鼎峰的股权结构



                                        3-1-4-3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永安鼎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永安鼎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1.67%
         永安鼎峰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有限合伙人    14,510.00     48.35%
         伙)
  3      永安市新源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49.98%
                               合计                              30,010.00     100.00%


       2)永安鼎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
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晟誉国兴

       1)晟誉国兴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晟誉国兴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前海裕泰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             0.36
 2      涂锦波                             有限合伙人     1,200.00           28.47
 3      林立                               有限合伙人      900.00            21.35
 4      涂怡心                             有限合伙人      600.00            14.23
 5      张放                               有限合伙人      100.00             2.37
 6      王建新                             有限合伙人      100.00             2.37
 7      刘慧                               有限合伙人      100.00             2.37
 8      王歆                               有限合伙人      840.00            19.93
        中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
 9                                         有限合伙人      360.00             8.54
        限公司
                          合计                            4,215.00           100.00


       2)晟誉国兴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3-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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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金融业务)

       (11)诚成高科

       1)诚成高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诚成高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曹清伟                                  9,000.00                    90.00
  2      王磊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诚成高科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为: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投资、人才中介服务、培训和其他限制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12)福建新兴

       1)福建新兴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福建新兴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900.00             0.59
  2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7
  3      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02
  4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02
  5      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65
  6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65
                               合计                             153,000.00       100.00


       2)福建新兴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以上经
营范围均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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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江苏启迪

       1)江苏启迪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启迪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宜兴官林启迪科技有限公司                 1,810.00                   40.00
  2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5.00                     20.00
  3      徐    丹                                 1,357.50                   30.00
  4      周    康                                 452.50                     10.00
                    合计                          4,525.00                  100.00


       2)江苏启迪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
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深圳瑞驰

       1)深圳瑞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瑞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恒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0           1.14
 2      杨和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3      高明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4      文丽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5      邓国锐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6      薛东方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7      纪晖                            有限合伙人           200.00           3.81
                           合计                              5,260.00        100.00


       2)深圳瑞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
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

                                       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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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
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基金、金融及限制项
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

      (15)鼎峰高佑

      1)鼎峰高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鼎峰高佑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北京鼎峰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7.34
  2      甘露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6.70
  3      李绍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6.70
  4      陈仪贵                             有限合伙人     500.00            18.35
  5      李峰                               有限合伙人     25.00              0.92
                           合计                           2,725.00          100.00


      2)鼎峰高佑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16)华创策联

      1)华创策联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创策联的股权结构如下:


                                        3-1-4-3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常辉                                  有限合伙人            495.00          49.50
     2     李瑛                                  有限合伙人            495.00          49.50
     3     北京华创策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2)华创策联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保荐保荐机构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了北京启迪、常州武
岳峰、点石创投、前海基金、启明智博、嘉兴武岳峰、银杏自清、福建冠城、永
安鼎峰、晟誉国兴、诚成高科、福建新兴、江苏启迪、深圳瑞驰、鼎峰高佑、华
创策联的备案情况,上述股东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管理人备案情况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1        北京启迪      2014 年 4 月 22 日       P1001163     2014 年 4 月 22 日       SD2680
 2        常州武岳峰    2014 年 8 月 21 日       P1004406     2015 年 1 月 7 日        SD3171
 3        点石创投       2016 年 9 月 8 日       P1033485     2016 年 11 月 11 日      SM5802
 4        前海基金      2016 年 1 月 21 日       P1030546     2016 年 4 月 27 日       SE8205
 5        启明智博      2016 年 8 月 15 日       P1033004     2017 年 2 月 10 日       SR6028
 6        嘉兴武岳峰    2016 年 11 月 22 日      P1060152     2017 年 5 月 16 日       ST1989
 7        银杏自清      2015 年 7 月 30 日       P1019418     2016 年 6 月 15 日       SH5246
 8        福建冠城      2017 年 5 月 12 日       P1062625     2017 年 6 月 13 日       ST5303
 9        永安鼎峰      2016 年 11 月 22 日      P1060152     2018 年 11 月 16 日      SEQ348
 10       晟誉国兴      2015 年 8 月 13 日       P1020558     2017 年 9 月 20 日       SX3188
 11       诚成高科       2014 年 6 月 4 日       P1003525     不适用
 12       福建新兴      2014 年 4 月 23 日       P1001347     2016 年 3 月 21 日       SE6026
 13       江苏启迪      2014 年 4 月 22 日       P1001163     2014 年 4 月 22 日       SD6220
 14       深圳瑞驰      2015 年 10 月 30 日      P1025585     2015 年 12 月 4 日       S8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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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备案情况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15     鼎峰高佑         2016 年 11 月 22 日      P1060152   2017 年 11 月 2 日      SW1032
 16     华创策联         2014 年 7 月 22 日       P1004294   2014 年 8 月 22 日       SD3097


       博汇源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向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登记编号为 P1020535。根据博汇源出具的书面说明,由于其在《关于进一步规
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未满 12 个月且尚未
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 2016 年 8 月 1 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基金业
协会已经将博汇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博汇源承诺,如拟发行私募投资基
金,将严格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程序。

       发行人的其余 3 名企业股东不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以非公开方式向
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1)众诚致远

       众诚致远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众诚致远现持有深圳市
监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499733230”的《营业执照》,成立
于2015年8月1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叶文国,经营场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
道五和大道5022号台菱大厦第10层1007号,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
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众诚致远的出资人、出资数额和出资比例及在发行人的
任职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中的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任职情况
                                                                             董事、财务总监及
 1      叶文国          普通合伙人             120.00           60.00
                                                                                 董事会秘书
 2      赵东辉          有限合伙人             66.00            33.00              总经理
 3      滕克军          有限合伙人             14.00            7.00              制造总监
             合    计                          200.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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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众诚致远出具的书面说明以及众诚致远各合伙人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及
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众诚致远为发行人核心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各合伙人均
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众诚致远不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2)万林国际

      万林国际是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万林国际现持有绍兴市越
城区市监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23441578375的《营业执照》,成
立于2015年7月3日,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爱莲,住所为绍
兴市镜湖新区联合大厦505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
务、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万林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陈爱莲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万林国际出具的书面说明,万林国际为一人有限公
司,其注册资本均来源于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而非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其资产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因此,万林国际不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3)江苏鑫飞

      江苏鑫飞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鑫飞现持有南京市
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MA1MLM5721的《营业执照》,成
立于2016年5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梅鑫淼,住所为
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四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
网络技术、通信工程、智能化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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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鑫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梅鑫淼                  5,000.00          50.00
  2                 梅家英                  3,000.00          30.00
  3                 于   玫                 1,000.00          10.00
  4                 李弘飞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江苏鑫飞出具的书面说明,江苏鑫飞的注册资本均
来源于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而非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其资产也未
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因此,江苏鑫飞不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4、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北京启迪、常州武岳峰、点石创投、前海基金、
启明智博、嘉兴武岳峰、银杏自清、福建冠城、晟誉国兴、江苏启迪、深圳瑞驰、
诚成高科、鼎峰高佑、华创策联、永安鼎峰、福建新兴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并已按照相关规定
完成备案程序。

(十)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的分析恰当,
措施得力,承诺合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精神。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质量控制部门派出审核人员对深圳市翔丰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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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2018年11月22日,质量控制部门召集召开了质量评价委员会会议,对申请文
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同意本项目报送内核部门。

     2018年11月22日,经质量评价委员会主任批准,同意本项目报送内核部门。

五、内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2018 年 11 月 26 日,内核部门对本项目履行了问核程序。

     2018 年 11 月 29 日,内核委员会召开内核会议,参与审核本项目的内核委
员由刘祥生、邓传洲、王志雄、吴薇、肇睿、袁樯、唐鑫共 7 名委员组成。参加
本次内核委员会会议的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组对项目情况汇报后,针对本项目提
出了相关问题,在听取项目组成员的解答并经讨论后,对本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出席本次内核委员会会议的 7 名委员同意项目组落实内核意见并修改、补充
完善申报文件后将发行申请上报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 17 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根据《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文件修改的招股说明书、告知函回复、发行保荐书、
上市保荐书等文件经质量控制部门、内核机构审阅后,同意项目组在修改、完善
申报文件后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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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质量控制部门召集召开质量评价委员会会议对深圳市
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进行了审议,经
7 名与会委员充分讨论,质量评价委员会会议的审核意见为:同意立项。2018
年 11 月 5 日,项目立项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质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项目立
项程序完成。

二、项目执行成员在首次申报前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

问题以及对主要问题的研究、分析与处理情况

     项目执行成员在首次申报前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
主要问题的研究、分析与处理情况如下:

(一)问题一

       发行人股东是否超过 200 人。

     问题描述:发行人共有 6 名自然人股东、20 名法人股东,其中 17 名法人股
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本保荐机构联合发行人律师,对发行
人股东进行逐个核查,并结合相关案例,确认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的机构投
资者进行穿透核查。

     问题解决情况:

     本保荐机构结合上述标准,经穿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
形。

(二)问题二

    申报基准日前, 天风天睿以及浙民投对外转让其所持的翔丰华全部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股权转让是否真实

     问题描述:因内部资金周转需求等因素,部分投资机构选择以股权转让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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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退出。其中,2018 年 3 月 17 日,天风天睿将其所持翔丰华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晟誉国兴,晟誉国兴为翔丰华的老股东;2018 年 6 月,浙民投将其所持翔丰华
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福建新兴和永安鼎峰。翔丰华的老股东福建冠城为福建新
兴的主要 LP,永安鼎峰与翔丰华老股东鼎峰高佑属于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嘉兴
武岳峰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问题解决情况:

     项目组对股权转让各方进行了访谈,取得了交易合同及款项支付凭证,经核
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系市场专业投资机构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投资策略采取的
市场化行为,相关股权转让真实,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内部核查部门在首次申报前关注的主要问题

     质量控制部门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集召开了质量评价委员会会议。质量
评价委员会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如下:

(一)问题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比亚迪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特别是2018
年上半年突破70%。请项目组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1)
发行人和比亚迪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是否对比亚迪及其关联方存在重
大依赖;(3)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比亚迪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与比亚迪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结合比亚迪的销售情况
说明比亚迪是否为发行人积压库存;(4)发行人向比亚迪等主要客户销售产品
的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账期等主要交易条件是否公允,说明报告期内比亚迪
的销量情况、公司供应占比情况,发行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以应对原材
料价格上涨等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5)结合国内乘用车市场竞争格
局及市场变化,说明比亚迪等公司主要客户的可持续经营能力;(6)说明与其
他客户合作时间长短及合作的稳定性,公司是否有拓展新客户、减少依赖度等
战略规划和举措。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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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和比亚迪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比亚迪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双方自 2012 年开始合作,经过多
年共同发展,目前发行人已成为比亚迪的主力供应商之一。双方于 2012 年、2014
年、2018 年分别签署了《生产性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约定:自生效之日起 1 年
内有效,在有效期届满前的 3 个月内,客户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有效期
届满之后协议效力终止的,本协议效力将自动延长 1 年。自 2012 年至今,双方
合作关系良好,期间未有中断合作的情况。

     另一方面,基于行业惯例,上游供应商与锂电池生产企业在达成正式合作之
前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的认证期,有的行业知名客户认证甚至达到两年之久。但
一旦双方达成合作,后续合作关系通常较为稳定,因为锂电池生产企业出于产品
品质一贯性等方面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其供应量
会伴随客户需求有个逐步放量上升过程。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比亚迪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数
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比亚迪。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发行人和
比亚迪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

     (2)是否对比亚迪及其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占比超过 50%,存在重大依赖情况。在一定
程度上受下游动力锂电行业寡头竞争格局影响,2016 年以前,比亚迪作为动力
锂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出货量占据行业半壁江山;2017 年以后,宁德时代、比
亚迪成为动力锂电行业的“双雄”,截至 2018 年 10 月底,两者出货量超过动力锂
电行业出货量的 60%,并有进一步集中趋势。受此影响,上游锂电负极材料供应
商也呈现较为集中的现象,前十大负极材料供应商出货量占比超过 90%。因此,
对下游主要动力锂电厂商单一销售金额占比较高是前十大负极材料厂的较为普
遍现象。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客户为比亚迪,同行业竞争对手凯金能源、江西
紫宸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CATL),根据凯金能源、璞泰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信息,2017 年 1-9 月、2016 年、2015 年凯金能源第一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6.63%、
63.67%、56.51%;璞泰来(主要是江西紫宸)2016 年、2015 年对 CATL、ATL
合计销售 5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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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降低单一客户依赖风险,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公司在
维护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加大力度开发国外内潜力大客户,尽快促成与国际大客
户的合作。2017 年度,公司已通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认证,
并小批量供货 130 多吨。2018 年 10 月,供货量出现较快放量,每月供货 300 多
吨。目前公司已通过 LG 化学认证测试,正与三星 SDI、松下等国际知名电池制
造商开展合作协商和相关认证等。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比亚迪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数
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比亚迪,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和行
业研究报告披露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发行人对比亚迪及
其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3)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比亚迪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
人与比亚迪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结合比亚迪的销售情况说明
比亚迪是否为发行人积压库存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比亚迪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数
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比亚迪,查阅了发行人、比亚迪的工商
资料,经核查,发行人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与比亚迪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
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实际上,比亚迪对
供应商管理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及体系,主要原料采购均采用招投标制,有
3-5 家供应商供货,并严禁供应商与比亚迪及其采购人员、负责人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每年比亚迪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应及时性、产品价格、售后服务、关
联关系、结算支付等进行打分,评选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等,与供应商合同
条款全部 OA 系统管理,任何人非经特殊许可不得修改。

     比亚迪库存管理较为严格,原料采购接近零库存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为
保障比亚迪供应,在比亚迪工厂附近设立了独立仓库,保障供货 4 小时内响应。
因此,不存在比亚迪为发行人积压库存的情况。

     (4)发行人向比亚迪等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账期等
主要交易条件是否公允,说明报告期内比亚迪的销量情况、公司供应占比情况,
发行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以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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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比亚迪供货采用比亚迪的招投标制,一个规格产品一批
招标供货,比亚迪通常选择 3-5 家供应商。招标过程较为公开透明。经访谈核查,
自 2017 年以来,发行人成为比亚迪的主力供应商,占比亚迪动力锂电负极材料
采购量的 1/3 左右。

     由于发行人对比亚迪供货采用招投标制,新款产品初始中标毛利率会较高,
随着后续供货放量和其他供应商竞争,产品毛利率会呈现下降趋势。同时,考虑
到上游原料价格剧烈变动,供货期间如果出现上游原材料短期涨幅较大,双方会
协商调整供货价格。以 2017 年人造石墨产品 X6 为例,由于上游石油焦类原料
短期涨幅过大,经协商 2017 年发行人人造石墨供应价格在四季度有所提高,但
调价幅度有限,双方各自消化了部分上游原料涨价压力。这也是导致 2017 年发
行人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
数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比亚迪等主要客户。经核查,项目组
认为,发行人向比亚迪等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账期等条件
公允,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以应对原材料价格短期大幅上涨等对发行人盈
利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5)结合国内乘用车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变化,说明比亚迪等公司主要客
户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目前,除我国外,西方不少发达国家相继宣布了汽油车退出市场的时间表,
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较为明朗,各路资本纷纷加大投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
政策调整不会影响其发展大势。根据中汽协数据,2018 年 1-10 月,新能源汽车
产销同比增长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282.6 万辆和 2,287.1 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
分别下降 0.4%和 0.1%。但新能源汽车产销逆势增长,2018 年 1-10 月,新能源
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87.90 万辆和 86.01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69.95%和
75.59%,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18 年上半年,比亚迪经营情况受到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影响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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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亚迪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最早起家、产业链相对较为完整的制造商,整体竞
争实力不容小觑。2018 年,比亚迪经过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动力锂电业务板块
独立管理,开始对其他汽车厂商供应动力锂电,导致比亚迪动力锂电出货量较上
年同期大幅上升,经营情况逐渐好转。根据比亚迪三季度报,比亚迪实现销售收
入 889.81 万元,同比增长 20.35%,预计全年净利润 27-31 亿元。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
数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比亚迪等主要客户,获取并分析了行
业相关研究报告。经核查,项目组认为,比亚迪等公司主要客户具备可持续经营
能力。

     (6)说明与其他客户合作时间长短及合作的稳定性,公司是否有拓展新客
户、减少依赖度等战略规划和举措

     从前十大客户的合作期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中老客户居多,
其中 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 2016 年度前十大客户全部为合作年限 1 年以上的
老客户,主要原因在于:基于行业惯例,上游供应商与锂电池生产企业在达成正
式合作之前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的认证期,有的行业知名客户认证甚至达到两年
之久。但一旦双方达成合作,后续合作关系通常较为稳定,因为锂电池生产企业
出于产品品质一贯性等方面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正常情况下,公司对
其供应量会伴随客户需求有个逐步放量上升过程。以第一大客户比亚迪为例,双
方于 2012 年开始展开合作,签订了《生产性物料采购框架协议》,规定若双方无
异议合同自动延期 1 年。自 2012 年至今,双方合作关系良好,期间未有中断合
作的情况。

     同时,为降低单一客户依赖风险,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
公司在维护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加大力度开发国外内潜力大客户,尽快促成与国
际大客户的合作。2017 年度,公司已通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
品认证,并小批量供货 130 多吨。2018 年 10 月,供货量出现较快放量,每月供
货 300 多吨。目前公司已通过 LG 化学认证测试,正与三星 SDI、松下等国际知
名电池制造商开展合作协商和相关认证等。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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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取得了公司关于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的相关文件,
获取并分析了行业相关研究报告。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公司有拓展新客户、减
少依赖度的战略规划和举措。

(二)问题二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分别为0.83亿、1.07亿、2.17亿、2.33亿元,占
各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99%、45.39%、59.92、96.76%。请项目组说明核查依
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1)结合对各类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
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
与公司的收入变化相匹配,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2)应收
账款的增加是否影响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3)说明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
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发行人采取了哪些措施提高应
收账款回款效率。

     答复: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0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6,226.88      24,044.61    12,227.85         9,243.79
坏账准备                        2,934.99       2,309.01     1,485.65          917.10
应收账款净额                   23,291.89      21,735.60    10,742.20         8,326.68
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增长金额    2,182.27      11,816.76     2,984.06         2,724.20
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增幅         8.32%         96.64%       32.28%           41.78%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96.76%         59.92%       45.39%           63.99%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持续增长,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其原因主要
系:①根据行业惯例、客户信用状况及业务特点,公司给予不同客户 2-6 个月不
等的信用期,应收账款规模会伴随销售规模扩大而自然增长;②报告期内,公司
销售逐步转向以动力锂电客户为主,四季度为新能源汽车厂的销售旺季,因此四
季度往往为公司出货高峰期,根据公司销售信用政策,四季度发货基本上都形成
了应收账款,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特别是 2017 年,公司
四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1.34 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36.83%。③受“骗补”事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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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2017 年以来,国家调整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发放政策,下游新能源汽车
企业获得财政补贴条件更严格,补贴到账时间亦更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间接影
响了上游负极材料厂商应收账款的回款时间。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6,226.88 万元,较上期末增加 2,182.27
万元,增幅为 8.32%,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 96.76%,主要系:①2018 年上半
年公司产销规模扩张提速,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1.29 亿元,占比为 53.74%,该
部分发货基本上形成应收账款;②今年上半年,国家一系列“去杠杆”银根收紧政
策,导致企业融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上半年销售回
款情况。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1,237.25
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80.98%,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总体状况尚
可。目前,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工作,随着四季度国家各项
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政策的落实,企业资金周转情况会逐步改善,预计全年应收
账款情况会有所好转。

     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前十大客户进行了走访,除了河南新太行由于金额较小,
且为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对其信用账期从最初的 30 天变至 100 天以外,其余
客户的报告期内信用账期未发生改变,发行人不存在报告期内放松信用政策刺激
销售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持续增长,一方面是由于规模的扩大,
另一方面是行业共性,对比同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2017 年至 2018 年 6 月,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普遍下降,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贝特瑞                   2.42         3.54       4.21            4.12
     凯金能源                   -                      5.11            3.53
     正拓能源                  1.44         1.53       1.30            1.20
     杉杉股份                  3.00         3.66       3.12            3.31
      璞泰来                   3.48         3.62       4.17            3.78
   可比公司均值                2.59         3.09       3.58            3.19
      本公司                   2.14         2.23       2.48            1.80
    注1: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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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预案/报告书。凯金能源未披露2018年1-6月财务数据,2017年度数据为该年度1-9月的数
据。正拓能源2018年1-6月数据为该年度1-3月未经审计的数据,2017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注2:本公司2018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年化周转率。

     虽然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但公司最主要客户比亚迪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良好,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大客户”战略,加大与信誉更好的大公司的合作力度,
应收账款的增加不会影响公司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3)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存在逾期的情况,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数据可得,主要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在信用期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6,226.88      24,044.61          12,227.85           9,243.79
其中:信用期内金
                         17,127.63      13,679.10           7,367.38           6,141.51
额
           逾期金额       9,099.25      10,365.51           4,860.47           3,102.28
期后回款金额             14,945.36       8,642.19           6,527.97           4,457.96
其中:逾期回款            5,371.25       3,080.69           1,063.05           771.94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当期收到的现金和票据总和。2018 年 6 月 30 日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期后回款主要为 1 年内回款,与公司账龄特征相符。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对
比如下:

   项目         贝特瑞    正拓能源    凯金能源       璞泰来       杉杉股份        本公司
1 年以内         5%            5%       5%            5%               5%           5%
1-2 年           10%           10%      10%           10%              10%         10%
2-3 年           20%           30%      30%           20%              30%         20%
3-4 年           50%           50%      50%           50%              50%         100%
4-5 年           80%           80%      80%           80%              50%           -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


     从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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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严格。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但是坏账计提比例较高,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充分。

     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发行人采取了对长期拖欠回款的企业启动诉讼程序,
尽可能的保证公司的逾期货款回收;另一方面发行人实施“大客户”战略,逐步
减少 3C 客户。随着下游动力锂电厂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寡头竞争格局逐步显现,
为适用未来竞争新格局,发行人加大了回款不及时的中小客户淘汰力度,限制发
货,同时发行人加大对信誉良好的比亚迪、南都动力、卡耐新能源等大客户发货
力度,目前大客户信誉良好、回款情况较好。

     项目组采用了走访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进行检查、查阅
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资料进行对比,通过观察期后回款情况进行分析,查阅报告
期内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合理,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刺激
销售的情形,应收账款的增加不影响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充分。

(三)问题三

    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24.15%、
30.40%、39.05%和41.56%,下降趋势明显,由于公司对客户议价能力弱,不能
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请说明:(1)毛利率快速下降的
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快速下降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2)公司是否具备通
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压力的能力;(3)有何举措提升公司未来盈利状
况。

     答复:

       (1)毛利率快速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快速下降对持续盈利能力的
影响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9.05%和 41.56%,虽有小
幅下降,但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以天然石墨销售为主,天
然石墨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化有较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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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天然石墨毛利率分别为 44.55%和 46.38%,虽有小
幅下滑,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面对新能源汽车爆发式
增长带动的动力锂电负极材料需求大幅提升,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比亚迪
大客户为重点持续加大动力锂电负极材料销售力度;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产品开
发,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比如公司推出的低温低成本天然石墨负极
材料作为专利产品独家供应比亚迪,受到后者好评。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
了大客户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使得 2016 年、2015 年公司对比亚迪销售价
格略高于公司整体销售单价,维护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2)另外,2016 年度,
初级石墨原料价格下滑有力地支撑了公司降低单位成本的努力,使得 2016 年度
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5.52%。

    2017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30.40%,较上一年度下降8.64个百分点,主要系:
(1)公司产品结构变化,产品销售以人造石墨为主,人造石墨产品毛利占比达
到70%以上,但公司人造石墨毛利率只有30%左右;(2)同时,天然石墨产品毛
利率又下降较大,由上年度44.55%下降至30.59%。2017年度,天然石墨产品毛
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影响,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能量
密度要求提高,导致天然石墨生产厂家短期内无法开发与人造石墨性能、参数一
样的新产品来满足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技术参数的新要求,导致天然石墨产品市
场需求急剧萎缩,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跌。2017年度公司天然石墨销售单价同比
下跌27.29%,对比亚迪销售单价同比下跌30.37%,远超过上游初级石墨原料价
格下降幅度。

      2018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4.15%,较上期进一步下降6.25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为23.23%,较2017年度下降了7.36
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上半年初级石墨价格上涨推高了天然石墨单位成本,同
时动力锂电市场对天然石墨需求增长有限,公司天然石墨产品价格难以随上游原
料涨价而提价,从而进一步拉低了天然石墨毛利率。(2)2018年1-6月,公司人
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为24.29%,较2017年度下降了6.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18
年上半年石油焦类原料价格和石墨化加工费高位盘整,导致当期石油焦类原料采
购均价较上期上涨了107.55%,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公司人造石墨产品销售价格
上涨带来的有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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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逐年下降,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发行人的
净利润水平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领域。2014 年以来,随
着免购置税的落实及全国推广实施、多地政府实行限牌限购但对新能源汽车特开
“绿色通道”及配套设施的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的推广度及接受程度
快速上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飞猛进。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
车市场,也是增长最快的市场。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以及碳配额政策的
实施,预计在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将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态势,将直接带动
动力电池市场的快速发展。在下游需求的带动下,公司的营业收入有望延续持续
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结构的转换以及主要原材
料石油焦和主要外协工序石墨化加工的价格大幅上涨。目前,随着新能源汽车行
业政策的逐步落实,锂电池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产品格局、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趋
于稳定。同时,上游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的价格目前都处于高位盘整阶段,未来
再出现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行业的成本压力将逐渐缓解,毛利率水平将回归
合理区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也将趋于稳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下降未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未来,伴随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毛利率可能仍会有小幅的下
降,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是否具备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压力的能力

     发行人注重新产品开发和制备工艺革新,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天然石墨和
人造石墨领域取得了较强的技术积累,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9 项、
发明专利 25 项,另有 40 多项专利申请正在审核中。雄厚的技术储备能够为公司
针对 3C 消费、动力锂电等不同领域、不同客户及时提供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
产品,并通过较快的产品迭代,在最大限度内维护自身利润水平基础上为客户提
供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为公司维持较高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奠定了
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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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得益于公司在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生产技术和制备工艺方面的技术积
累,2017 年度,针对人造石墨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天然石墨产品需求大幅下滑
的情况,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策略,调整新增产能分配,加大人造石墨产品供应。
在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情况下,也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综上,发行人有能力通过新产品开发,加快产品迭代升级等方式抵消成本上
涨压力。

     (3)有何举措提升公司未来盈利状况

     为了适用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降价趋势,减轻下游降价压力对公司盈利能力
的损害,公司着重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挖潜增效:

     ①加大天然石墨新产品开发力度,做好新产品储备,迎接下游降价压力

     由于天然石墨产品的原材料初级石墨价格较低,国内资源储量丰富,未来更
能适应新能源汽车降价发展趋势。实际上,目前国外日韩动力锂电厂除日本松下
外仍以价格低廉的天然石墨为主。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比亚迪开发一款新的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
标准的天然石墨产品)。与人造石墨产品相比,该款天然石墨产品具有较强的性
价比优势,未来批量投放后,有利于提升公司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水平。

     ②紧跟动力锂电材料技术发展新趋势,加大对人造石墨新产品和新型负极材
料投入同时,实现新型高容量硅碳负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

     2018 年 8 月,翔丰华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 7 家单位合作开展的
“200Wh/kg 动力电池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研究项目,该项目拟将动力电池
系统能量密度提升至 200Wh/kg 以上,提升幅度达 25%。翔丰华在其中负责的“动
力电池长循环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子项目被深圳市经信委
列为 2018 年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创新链+产业
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类)。“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每个产业
链条仅支持一个实施方案,翔丰华成为深圳市唯一一家动力锂电负极材料实施单
位,为公司在硅碳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赢得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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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硅碳复
合材料的超高理论能量密度可以显著提升单体比容量,有望成为未来负极材料的
发展方向。在硅碳复合材料研究方面,目前,翔丰华已掌握高容量硅碳负极的制
备技术,推出的中试产品 SCX420,具备了产业化条件。

     ③加大石墨化加工环节投入,自建石墨化加工厂,降低生产成本

     近年来,石墨化加工环节成为公司人造石墨产品产能释放的“瓶颈”,不仅
加工费涨幅较大,而且加工周期也由原来 30-45 天拉长至 75-90 天,严重影响了
公司产能扩张和规模经济效益发挥。为减少公司对石墨化外协加工厂的依赖,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于 2017 年底启动建设的一期年产 3,000
吨石墨化加工厂已于 2018 年 10 月投入试生产,二期 1.2 万吨石墨化扩建项目将
于 2019 年中开工建设。

(四)问题四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及库存商品增长迅速,且快于营业收入
增长速度,请说明:(1)上述存货快速增长的原因;(2)在发行人2018年1-6
月天然石墨生产利用率仅为45%的情况下委托加工物资大幅增加的合理性;(3)
发行人库存商品数量大幅增加是否存在滞销风险;(4)发行人存货科目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答复:

     (1)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方式,影响各期末存
货余额及存货结构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持有订单量、预计订单量、原材料价格走
势以及生产周期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
呈持续增加趋势。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存货分别较上期
末增长 91.68%、222.16%、25.48%和 89.31%。2016 年末、2015 年末,存货增幅
较大主要系受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影响,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增加期末备货所
致;2017 年末,存货增幅较大主要系进入 2017 年二季度后,钢铁行业石墨电极
价格大涨、需求量大增,挤占了负极材料石墨化产能,另一方面受环保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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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化产能短期内难以大幅提升,导致全行业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由此公司委
外石墨化原料加工等待时间拉长,委外加工物资增长较大所致。2018 年 6 月末,
公司存货大幅增长主要系产能扩大备货量增加,以及石墨化等委外加工量增加和
原料采购价上涨所致。

     (2)发行人的委外加工主要是人造石墨的石墨化委外加工。报告期内,公
司人造石墨的产量及销量不断增加,2018 年 1-6 月,人造石墨的销售金额占比达
到了 85.64%,导致石墨化外协加工量增长较大,同时受环保因素影响,市场上
石墨化加工产能短期内难以大幅提升,导致 2017 年二季度以来全行业石墨化加
工产能紧张,委外石墨化原料加工等待时间拉长,受此影响,2018 年 6 月末公
司委托加工物资增加较大。

     (3)发行人的库存商品大幅增加不存在滞销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订
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基本上按照客户订单量、预计订单
量提前备货 1 个月左右的出货量,产品销售周期在 30 天左右。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周转天数分别为 22 天、15 天、
23 天和 32 天。同时,为保障大客户比亚迪的供应,公司在惠州设立了产成品仓
库,导致报告各期末存在一定数量的库存商品,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量分别为 939.95 吨、438.50 吨、412.83 吨和 395.29
吨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分别较上期末增长 153.42%、
36.22%,主要系:2017 年以来,公司产能扩大,2017 年四季度每月出货量在 1,000
吨以上,2018 年二季度每月出货量达到 1,200 吨左右,且以人造石墨为主,单位
价值高于报告期前两年的天然石墨。

     (4)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存货进行跌价准备的计提。主要系发行人的产
品库龄较短,基本为 1 年以内,存货整体周转较快。公司通过比较存货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的金额,公司采取订单生
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有执行订单对应的库存商品,按照单个
存货品种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并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持有库存商品数量多于订单数
量的,超出部分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常规
原材料备货,因该原材料最终用于生产订单,通过对比原材料采购单价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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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度变动,如果采购单价平稳则不存在跌价迹象,如果采购单价发生大幅度波
动,则进一步测试该种原材料生产出的库存商品的价格是否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整体较高,以合同价格或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可变
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公司存货不存在市场价格大幅下降、过时、毁损变质等减
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

(五)问题五

    发行人外协加工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较高。请说明:(1)外协加工费单位成
本变动情况、原因及其合理性;(2)外协采购价格与外协厂商销售给第三方的
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外协厂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
特殊利益安排;(3)对外协厂商是否存在依赖,请项目组说明核查依据、过程,
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4)请项目组结合外协加工的业务流程、物料权属等情
况说明外协加工的结算模式,其核算方式是否准确。

     答复:

     (1)外协加工费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原因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主要是石墨化加工,2018 年 1-6 月、2017 年、2016
年和 2015 年,公司单位石墨化加工费分别为 2.00 万元/吨、1.68 万元/吨、1.64
万元/吨和 1.80 万元/吨。

     2018 年 1-6 月和 2017 年度,市场上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导致石墨化加工价
格上涨较大,公司石墨化采购价格出现持续上涨,导致单位石墨化加工费分别较
上期上涨了 19.05%和 2.44%。

     (2)外协采购价格与外协厂商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
外协厂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特殊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化加工采购价格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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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吨(不含税)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翔丰华                  1.80          1.57             1.48             1.62
江西紫宸                  -           2.31             2.65             2.63
凯金能源                  -           1.32             1.35             1.50
    注: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年报,凯金能源数据为 2017 年 1-9 月数据,其石墨加工
价格包含运费,其外协价格等于委外加工费用及运费除以销量;江西紫宸数据为 2017 年 1-3
月数据,其外协价格等于委外加工费除以销售数量。

     2015 年、2016 年公司石墨化加工费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 年、2018
年 1-6 月,因市场上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导致石墨化加工价格上涨较大。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石墨化加工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凯金能源较为接近。另
外,江西紫宸人造石墨产品定位较高,温控等加工工艺复杂,其石墨化加工费要
比同行业其他公司高。同时,各家产品石墨化加工参数要求不一样,导致单位产
品石墨化加工价格有所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化加工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加工价格变动趋势
一致,外协加工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均不在外协厂商中任职或拥有任何权益。发行人与外协厂商不存在关
联关系、利息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

     (3)对外协厂商是否存在依赖,请项目组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
确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厂商主要是石墨化外协厂,石墨化是人造石墨产品加
工过程中的一道工序,属于碳素行业较为成熟的加工工艺,能为公司提高石墨化
加工服务厂商比较多,因此公司不存在对个别厂商的重大依赖情况。因石墨化主
要生产成本为电费,所以大多数石墨化厂分布在电力相对便宜的四川、内蒙古等
地,项目组核对了公司提供的最近三年一期的外协采购数据,分析了数据的准确
性,以及选择外协厂商的合理性;项目组将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外协加工情况进行了横向对比;项目组实地走访了公司的主要外协厂商,并
实地查看了公司在建的石墨化车间。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发行人对外协厂商不
存在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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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请项目组结合外协加工的业务流程、物料权属等情况说明外协加工的
结算模式,其核算方式是否准确

     在外协加工业务中,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签订《加工合同》,约定外协加工的
产品数量和单位加工费,或者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仅约定单位加工费,实际
下订单时再确定加工数量。合同签订后,发行人将货物运送至外协厂商,外商厂
商签收后,发行人确认对该外协厂商的委托加工物资。外协厂商加工完成后,将
产品运送至发行人的仓库,发行人验收后,确认库存商品,同时根据加工合同的
约定向外协厂商支付加工费。

     外协加工业务中,发行人相关采购人员及技术检测人员对外协产品过程进行
持续跟进,比如查阅装炉图、送电量等技术资料;发行人相关采购人员及财务人
员对外协产品的数量也进行持续跟踪,根据产品的实时状态与外协厂商核对产品
数量。外协产品返回时,发行人技术检测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称量,符合发行
人产品品质标准和数量要求的产品才验收入库。

     综上分析,发行人在外协加工过程中,对业务流程均有合理的控制措施,物
料权属清晰,发行人与外协厂商采用加工费模式结算,核算方式准确。

(六)问题六

    除2015年度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且持续扩大,请说明
原因、及其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答复:

     (1)除 2015 年度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且持续扩大,
请说明原因

     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07.69 万元、-10,986.66 万元、-1,072.07 万元和 973.87 万元。
最近 2 年 1 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均为负且持续扩大,主要原因
有:

     ①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和市场拓展阶段,应收账款及存货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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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资金需求进一步扩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大幅增长,人工费用、
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相应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2017 年度、2016
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同比增长 395.04%、204.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同比增长 28.96%、87.56%。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10,986.66 万元,较上年末大幅下滑,
主要原因在于:进入 2017 年二季度后,石油焦类原料供应紧张,价格快速上涨,
下游客户只能全部现款提货;同时,受环保升级影响,石墨化外协加工厂产能紧
张,纷纷要求加工费涨价以及改变结算方式,部分外协厂商要求加工费由原来的
赊销改为预付现金,导致 2017 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大
幅增长 395.04%。

     ②除现金外,公司产品销售收款的结算方式中还有大量流动性较强的银行承
兑汇票,2017 年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 15,150.48
万元、5,525.40 万元、3,074.16 万元,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中未考虑
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因素。

     ③2018 年 1-6 月,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6,907.69 万元,较 2017 年度有
所好转,主要系上半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度增长了
54.79%。

     (2)除 2015 年度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且持续扩大,
请说明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047.05 万元、36,277.34 万元、23,665.11 万元和 13,013.42 万元,公司净利润
分别为 2,603.08 万元、5,968.62 万元、4,098.98 万元和 732.42 万元,公司营业规
模和利润水平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营业收入                            24,072.82   36,277.34   23,665.11    13,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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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营业收入(含税)                       28,071.21   42,444.49   27,688.18   15,225.7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238.05   10,490.64   8,963.45    3,989.36
收到票据金额                           23,988.53   24,302.50   21,630.55   11,031.33
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含税)的比重      57.85%      24.72%      32.37%      26.20%
收到的现金和票据合计金额               40,226.58   34,793.14   30,594.00   15,020.69
收到的现金和票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143.30%      81.97%     110.49%      98.65%
(含税)的比重

     报告期前三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售收款的结算方式中票据较多,并逐年不断增长。
比如公司大客户比亚迪基本都是票据结算。由于公司收到的结算票据主要是银行
承兑汇票,因此总体结算风险较小。2018 年 1-6 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较上年度增加 5,747.41 万元,同比增长了 54.79%。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销售收到的现金
和票据合计金额分别为 40,226.58 万元、34,793.14 万元、30,594.00 万元和
15,020.69 万元,占营业收入(含税)的比重分别为 143.30%、81.97%、110.49%
和 98.65%,与营业收入规模总体较为匹配。

     综上分析,公司盈利情况和销售回款情况均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内核机构在首次申报前的主要审核意见

     内核机构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内核机构的主要审核意见
及落实情况如下:

(一)问题一

    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97.60%、82.33%、84.38%和83.12%,对主要客户比亚迪的销售占
比分别达到78.54%、55.46%、54.24%、61.32%,客户集中度较高。根据招股书
披露下游市场中比亚迪、宁德时代市场占有率近2/3,并有日益集中的趋势。

    请项目组:(1)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国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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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及主要客户市场地位的变化情况,说明比亚迪收入占比高的合理性,是否
属于行业特性,上述客户集中风险是否已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2)说明发行
人与比亚迪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项目组的核查过程和依据。(3)说明发行
人与比亚迪2014年、2018年分别续签《生产性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的原因,对
比2012年、2014年、2018年分别签署的协议条款,说明2014和2018年续签的协议
中在订单的保证、交货和退货条件、定价方式、付款条件和账期等方面是否新
增或修改了重要的内容或对发行人存在其它限制性条款;在发行人与比亚迪合
作期间,是否发生过合同纠纷。(4)结合新能源汽车和国内乘用车市场竞争格
局及市场变化,说明比亚迪等公司主要客户的可持续经营能力。(5)结合2018
年年度经营预测,发行人在开拓新客户方面的举措和成果,未来是否持续存在
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答复:

     (1)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国家产业政策及主要
客户市场地位的变化情况,说明比亚迪收入占比高的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特
性,上述客户集中风险是否已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

     ①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行业发展趋势

     锂电负极材料作为动力锂电的四大材料之一,随着动力锂电成为锂电池需求
的主要增长动力,下游动力锂电池厂竞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上游锂电负极
材料供应商竞争格局。

     近年来,伴随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动力锂电能量密度等要求
越来越高,国内动力锂电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较快,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出现了惨
烈的“淘汰赛”,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数据,2017 年,我国
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36.44GWH,前十大厂商占比达 80%,宁德时代和比亚迪形成
动力电池第一梯队,两者合计占比达 43%,其中宁德时代市占率为 27%,比亚
迪市占率为 16%。第二梯队竞争相对激;2018 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
约 15.54GWh,同比增长 168%,前十大厂商装机量占比达 87%,行业集中度提
升明显。其中,宁德时代市占率达到 42%,比亚迪排名第二,市占率为 21%,
两者合计占比达 63%,行业头部效应愈发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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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我国动力锂电厂商装机量市场份额排名




                     2018 年上半年我国动力锂电厂商装机量市场份额排名




                                                    资料来源:高工锂电、新时代证券研究所1

        受下游动力电池企业激烈竞争的影响,锂电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亦呈现出竞争
激烈状态,行业集中度较高,呈现“三大五小”竞争格局。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数
据,2017 年,我国负极材料行业前三大企业市占率为 60.1%,前十大企业市占率
为 91.74%;2018 年上半年,我国负极材料三大企业市占率为 61.18%,前十大企
业为 91.08%。其中深圳贝特瑞、上海杉杉和江西紫宸稳居一线梯队。

        翔丰华作为第二梯队佼佼者,最近三年表现优异,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技
术优势,实现了连续、快速增长。但相对于深圳贝特瑞、上海杉杉、江西紫宸第
一梯队企业而言,翔丰华的市场占有率仍较低。据统计,近年来,翔丰华营业收

    1   资料来源:新时代证券研究所《电动车春秋——新能源汽车行业报告(总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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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规模市场排名居第 5-6 位。未来三年,随着“大客户”战略落实,产能逐步释
放和产品结构的优化,翔丰华在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将
得到显著提升。

       2017 年、2018 年 1-6 月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营业收入排名情
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亿元)
                                   2018 年 1-6 月
  1                      贝特瑞                                8.7
  2                    江西紫宸                                8.4
  3                    杉杉股份                                7.8
  4                    凯金能源                                 -
  5                      翔丰华                                2.4
  6                    深圳斯诺                                1.7
  7                    湖南星城                                1.6
  8                    正拓能源                                1.2
                                     2017 年度
  1                      贝特瑞                                15.1
  2                    杉杉股份                                14.8
  3                    江西紫宸                                14.7
  4                    深圳斯诺                                5.4
  5                    凯金能源                                4.0
  6                      翔丰华                                3.6
  7                    湖南星城                                2.8
  8                    正拓能源                                2.2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预案/报告书。贝特瑞、江西紫宸、杉杉股份财务数据分别来自贝特瑞、璞泰来、
杉杉股份负极材料业务数据;凯金能源公开披露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97 亿元,2017
年财务数据为年化数据;正拓能源公开披露 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0.63 亿元,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年化数据;深圳斯诺公开披露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7 亿元,2017 财
务数据为年化数据。

       ②比亚迪收入占比高(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特性

       2018 年 1-6 月、2017 年、2016 年和 2015 年,公司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45%、82.33%、84.38%和 83.1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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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占比均超过 50%。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现象与上游
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相一致。2017 年以前,比亚迪作
为动力锂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出货量占据行业半壁江山;2017 年以后,宁德时
代、比亚迪成为动力锂电行业的“双雄”,截至 2018 年 10 月底,两者出货量超
过动力锂电行业出货量的 60%,并有进一步集中趋势。受此影响,上游锂电负极
材料供应商也呈现较为集中的现象,前十大负极材料供应商出货量占比超过
90%。因此,对下游主要动力锂电厂商单一销售金额占比较高是前十大负极材料
厂的较为普遍现象。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客户为比亚迪,同行业竞争对手凯金
能源、江西紫宸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CATL),根据凯金能源、璞泰来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信息,2017 年 1-9 月、2016 年、2015 年凯金能源第一客户销售占比
分别为 46.63%、63.67%、56.51%;璞泰来(主要是江西紫宸)2016 年、2015
年对 CATL、ATL 合计销售 51.5%、54.9%。目前。上游知名负极材料供应商主
要围绕这两家巨头进行产能布局,翔丰华同时为比亚迪、宁德时代的供应商,其
中翔丰华为比亚迪的主力供应商。

     为降低单一客户依赖风险,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公司在
维护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加大力度开发国外内潜力大客户,尽快促成与国际大客
户的合作。2017 年度,公司已通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认证,
并小批量供货 130 多吨。2018 年 10 月以来,发行人对宁德时代供货量出现较快
放量,每月供货 300 多吨,预计 2019 年月均供货量将增长 1 倍以上。目前,公
司已通过 LG 化学认证测试,正与三星 SDI、松下等国际知名电池制造商开展合
作协商和相关认证等。

     出于产品质量控制、新产品技术开发配套能力、出货量和供货及时性等多方
面因素考虑,一般大型锂电厂商不会轻易更换合作多年的上游供应商,但如果下
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订单大量减少,而公司
无法及时拓展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客户集中风险已在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充分
披露。

     (2)说明发行人与比亚迪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项目组的核查过程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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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

           项目组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发行人董监高以及查阅比亚迪年报、天眼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核查了发行人与比亚迪业务合作及往来款情况、翔
     丰华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与比亚迪存在关联关系,并取得了比亚迪与发行人无
     关联关系的声明。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与比亚迪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
     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发行人与比亚迪 2014 年、2018 年分别续签《生产性物料采购框
     架协议》的原因,对比 2012 年、2014 年、2018 年分别签署的协议条款,说明
     2014 和 2018 年续签的协议中在订单的保证、交货和退货条件、定价方式、付款
     条件和账期等方面是否新增或修改了重要的内容或对发行人存在其它限制性条
     款;在发行人与比亚迪合作期间,是否发生过合同纠纷。

           发行人于 2012 年 8 月与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签订《生产性物料采购框
     架协议》,公司根据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的订单要求提供负极材料,规定若
     双方无异议合同到期后自动延期 1 年;2014 年 10 月,深圳市比亚迪电池有限公
     司委托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新的采购框架协议,取代
     原框架协议;2018 年 6 月,深圳市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委托深圳市
     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新的采购框架协议,取代原框架协议。
     2014 年及 2018 年新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较 2012 年无重大变化,均因比亚迪内
     部子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合同改版而重新签订。

           发行人与比亚迪前后签署的三份协议主要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比较如下:

                                                                       付款条件和       其他限制性
协议签订时间       订单保证         交货、退货条件        定价方式
                                                                         账期             条款
                                    按照订单确定
                                                                                       未经甲方书面
                甲方根据需求        的时间送至甲                      根据具体订单
                                                                                       授权,乙方不能
                向乙方发出订        方指定地点,与   价格根据具体     规定。实际执行
                                                                                       在任何促销活
                单,乙方应在        甲方指定收货     订单规定;乙方   中,账期为 2
                                                                                       动、广告或其他
2012 年 8 月    24 小时内接受       人办理交货手     保证同等条件     个月左右,付款
                                                                                       市场行为中展
                订单;甲方在一      续;货物的接收   下提供甲方最     方式为银行承
                                                                                       示或公布甲方
                定条件下可免        以甲方验收合     优价格。         兑汇票和商业
                                                                                       的身份、名称、
                责撤销订单。        格并出具验收                      承兑汇票。
                                                                                       标识等
                                    证明为准;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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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时间       订单保证         交货、退货条件        定价方式
                                                                         账期             条款
                                    条件依据双方
                                    签订的《质量框
                                    架协议》约定执
                                    行。
                                    按照订单确定
                                    的时间送至甲
                                    方指定地点,交                                     未经甲方书面
                甲方根据需求                                          根据具体订单
                                    付给委托方收                                       授权,乙方不能
                向乙方发出订                         价格根据具体     规定。实际执行
                                    货人;货物的接                                     在任何促销活
                单,乙方应在                         订单规定;乙方   中,账期为 2
                                    收以甲方验收                                       动、广告或其他
2014 年 10 月   24 小时内接受                        保证同等条件     个月左右,付款
                                    合格并出具验                                       市场行为中展
                订单;甲方在一                       下提供甲方最     方式为银行承
                                    收证明为准;退                                     示或公布甲方/
                定条件下可免                         优价格。         兑汇票和商业
                                    货条件依据双                                       委托方的身份、
                责撤销订单。                                          承兑汇票。
                                    方签订的《质量                                     名称、标识等
                                    框架协议》约定
                                    执行。
                                    按照订单确定
                                    的时间送至甲
                                    方指定地点,交
                甲方根据需求                                          根据具体订单
                                    付给委托方收
                向乙方发出订                         价格根据具体     规定。实际执行
                                    货人;货物的接
                单,乙方应在                         订单规定;乙方   中,账期为 2
                                    收以甲方验收
2018 年 6 月    24 小时内接受                        保证同等条件     个月左右,付款         -
                                    合格并出具验
                订单;甲方在一                       下提供甲方最     方式为银行承
                                    收证明为准;退
                定条件下可免                         优价格。         兑汇票和商业
                                    货条件依据双
                责撤销订单。                                          承兑汇票。
                                    方签订的《质量
                                    框架协议》约定
                                    执行。

           综上,发行人与比亚迪自 2012 年开始合作以来,双方合作主要条款及实际
     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与比亚迪合作关系良好,亦未发生过合同纠纷。

           (4)结合新能源汽车和国内乘用车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变化,说明比亚迪
     等公司主要客户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
     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
     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
     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促进新
     能源汽车发展,具体包括购车补贴、税收优惠、路权特权、积分政策等。为促进
     新能源汽车从“政策驱动”转向“政策驱动”和“市场驱动”双轨发展,最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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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市场驱动”发展。近年来,国家相继加大了财政补贴退坡力度,以促进市场
优胜劣汰,支持优势企业发展,虽然造成了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盈利能力下
降、应收款款增加等不利影响,但客观上加速了重复低端产能市场淘汰力度,反
而支持了优势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

     2018 年 6 月新的财政补贴新政实施以来,不但没有对新能源汽车产销构成
不利影响,反而在国内燃油车整体产销负增长情况下,新能源汽车产销特别是比
亚迪等优势企业出现逆势上涨。根据中汽协数据,2018 年 1-10 月,新能源汽车
产销同比增长,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282.6 万辆和 2,287.1 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
期分别下降 0.4%和 0.1%。但新能源汽车产销逆势增长,2018 年 1-10 月,新能
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87.90 万辆和 86.01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69.95%和
75.59%,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其中,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 27,667 辆,合计销
量 48,497 辆,同比增长 35.62%,销量蝉联全球第一,继续保持于新能源汽车行
业的领先地位,并在 2018 年 8 月后出现新能源车月销量超过燃油车情况。

                   2018 年 1-10 月比亚迪燃油车、新能源车月度产销情况表




     比亚迪作为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商业推广的引领者,比亚迪是国内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相对较为完整的汽车制造商,整体竞争实力不容小觑。经过一系列调
整,2018 年下半年以来比亚迪经营效益逐步好转,根据比亚迪三季度报,比亚迪
实现销售收入 889.81 万元,同比增长 20.35%,预计 2018 年全年净利润 27-31 亿元。

     2018 年以来,比亚迪通过内部业务板块组织架构调整,动力锂电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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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管理,开始对其他汽车厂商供应动力锂电,导致比亚迪动力锂电供不应求,
促使比亚迪下半年以来连续扩张动力锂电产能。截至 10 月底,比亚迪现有、在
建及签约的动力电池项目产能累计已达 100GWh。

                     截至 2018 年 10 月底比亚迪运行、在建及签约规划产能

        时间                    项目                  产能                备注
      2017 年           现有动力电池产能             16GWh        深圳及惠州总产能
                       比亚迪青海动力电池
     2018.6.27                                       24GWh         预计 2019 年达产
                           工厂下线
                       比亚迪与长安汽车设
      2018.7.5                                       10GWh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立合资公司
     2018.8.23                 重庆璧山              20GWh        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2018.9.9             西安高新区项目            30GWh            正式签约
                  总产能                             100GWh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销
数据,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比亚迪等主要客户,获取并分析了行
业相关研究报告。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比亚迪等公司主要客户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5)结合 2018 年年度经营预测,发行人在开拓新客户方面的举措和成果,
未来是否持续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发行人预计 2018 年将实现营业收入 6 亿元左右,实现净利润约 6,000 万元
左右。为降低单一客户依赖风险,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公司
在维护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加大力度开发国外内潜力大客户,尽快促成与国际大
客户的合作。2017 年 8 月,公司已通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认证,并小批量供货 130 多吨。2018 年 10 月以来,供货量出现较快放量,每月
供货 300 多吨,预计 2019 年月均供货量将增长一倍以上。预计 2019 年发行人对
宁德时代销售占比达到 30%左右,比亚迪销售比重则较 2018 年有所下降。

     另外,发行人与目前动力锂电市占率前十位的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建立业
务联系,并进入吉利汽车集团、万向集团旗下动力锂电业务板块的供应商名录,
成为浙江钱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万向一二三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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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际客户拓展方面,2018 年,公司已通过 LG 化学认证测试,目前正与三
星 SDI、松下等国际知名电池制造商开展合作协商和相关认证等。预计 2019 年
发行人开始对 LG 化学供应高端天然石墨产品。

     通过一系列“大客户”战略实施,未来 1-2 年内发行人客户结构将明显优化,
并将逐步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二)问题二

     2018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 亿元,达 2017 年的 66%,实现净
利润 0.26 亿元,仅为 2017 年的 44%。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 24.15%、30.40%、39.05%和 41.56%。报告期
同期,发行人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9.2%、10.64%、14.72%和 28.7%(扣除股权
激励计提费用后的比率为 14.44%),几乎同时呈下降趋势。根据招股书披露,
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逐步下降,自 2017 年以来,整
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车厂、动力锂电厂和锂电材料厂)毛利率均呈下降趋
势,产业链上下游均步入以量补价、技术降本的发展阶段。由于下游锂电池行
业集中度较高,发行人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退坡的背
景下,下游锂电池客户还可能对发行人提出进一步降价的要求。

     请项目组:(1)说明发行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其变动趋势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说明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下降
的原因,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3)未来发行人是
否有能力消化产品降价、原材料成本上涨、外协加工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说
明毛利率持续下降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何保证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并
保持未来成长性的有效措施。

     答复:

     (1)说明发行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9.05%和 41.56%,虽有小
幅下降,但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以天然石墨销售为主,天
然石墨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化有较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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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天然石墨毛利率分别为 44.55%和 46.38%,虽有小
幅下滑,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面对新能源汽车爆发式
增长带动的动力锂电负极材料需求大幅提升,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比亚迪
大客户为重点持续加大动力锂电负极材料销售力度;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产品开
发,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比如公司推出的低温低成本天然石墨负极
材料作为专利产品独家供应比亚迪,受到后者好评。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
了大客户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使得 2016 年、2015 年公司对比亚迪销售价
格略高于公司整体销售单价,维护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2)另外,2016 年度,
初级石墨原料价格下滑有力地支撑了公司降低单位成本的努力,使得 2016 年度
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5.52%。

     2017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30.40%,较上一年度下降8.64个百分点,主要系:
(1)公司产品结构变化,产品销售以人造石墨为主,人造石墨产品毛利占比达
到70%以上,但公司人造石墨毛利率只有30%左右;(2)同时,天然石墨产品毛
利率又下降较大,由上年度44.55%下降至30.59%。2017年度,天然石墨产品毛
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影响,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能量
密度要求提高,导致天然石墨生产厂家短期内无法开发与人造石墨性能、参数一
样的新产品来满足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技术参数的新要求,导致天然石墨产品市
场需求急剧萎缩,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跌。2017年度公司天然石墨销售单价同比
下跌27.29%,对比亚迪销售单价同比下跌30.37%,远超过上游初级石墨原料价
格下降幅度。

      2018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4.15%,较上期进一步下降6.25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为23.23%,较2017年度下降了7.36
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上半年初级石墨价格上涨推高了天然石墨单位成本,同
时动力锂电市场对天然石墨需求增长有限,公司天然石墨产品价格难以随上游原
料涨价而提价,从而进一步拉低了天然石墨毛利率。(2)2018年1-6月,公司人
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为24.29%,较2017年度下降了6.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18
年上半年石油焦类原料价格和石墨化加工费高位盘整,导致当期石油焦类原料采
购均价较上期上涨了107.55%,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公司人造石墨产品销售价格
上涨带来的有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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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贝特瑞                 28.16%          31.85%      35.62%          32.65%
       凯金能源                  -             28.65%      33.52%          29.57%
       正拓能源                29.22%          28.68%      27.65%          30.79%
       杉杉股份                22.12%          27.19%      31.23%          25.25%
 璞泰来(江西紫宸)            35.52%          39.22%      36.38%          37.59%
中科电气(湖南星城)           25.95%          28.71%      35.21%          36.30%
    可比公司均值               28.19%          30.72%      33.27%          32.03%
        翔丰华                 24.14%          30.40%      39.05%          41.56%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凯金能源未披露2018年1-6月财务数据,2017年度毛利率为该年度1-9月的数
据。正拓能源2018年1-6月毛利率数据为2018年1-3月未经审计的数据,2017年度毛利率未经
审计。杉杉股份2018年1-6月毛利率为锂电材料毛利率,其余年份为负极材料业务毛利率;
璞泰来2018年1-6月毛利率为综合毛利率,其余年份为负极材料业务毛利率。中科电气(湖
南星城)2016年度毛利率为该年度1-9月的数据。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贝特瑞、湖南星城、正拓能源同时生产天然石墨、人造
石墨;江西紫宸、杉杉股份、凯金能源则以人造石墨为主。从上表可知,公司毛
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下游新能源汽车厂比亚迪(002594),以及动力锂电厂宁德时代(300750)、
国轩高科(002074)和亿纬锂能(300014)报告期内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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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数字来自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比亚迪的毛利率取自其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
宁德时代的毛利率取自其动力电池系统业务,国轩高科的毛利率取自其动力锂电池业务,亿
纬锂能的毛利率取自其锂电池业务。

       从上图可知,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下游企业也基本一致。

       (2)说明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下降的原因,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变动趋势一致。

       ①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费用                                  442.93            930.48             832.96             362.12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84                 2.56            3.52               2.7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整体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加,2018年1-6月、
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4%、
2.56%、3.52%和2.78%。2016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上升了0.74
个百分点;2017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同比下降了0.96个百分点。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用、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项目构成,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9.96          15.80       161.68        17.38     144.87      17.39     127.52      35.22
运输费         220.95          49.88       507.78        54.57     428.61      51.46      92.93      25.66
差旅费          38.46          8.68        100.27        10.78     91.79       11.02      39.84      11.00
业务招待费      67.37          15.21       116.99        12.57     112.39      13.49      75.34      20.81
广告费          9.14           2.06         38.17        4.10      20.22        2.43      10.09      2.79
其他            37.03          8.36         5.59         0.60      35.07        4.21      16.40      4.53
   合计        442.93      100.00          930.48       100.00     832.96      100.00    362.12     100.00


       2017年度,公司负极材料销量(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合计)同比增长46.96%,
运输费用同比增长18.47%,运输费用增幅小于负极材料销量增幅,主要系: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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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地区客户销售占比有所提高,另外随着运输量增大,运输车队增加,单位运
输成本有所降低,导致运费增幅有所下降。2017年度,公司产销规模扩大,由此
带来的规模效应使得公司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未能同比例扩大。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度销售费用占比下降主要系规模效应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贝特瑞             2.08%          2.25%            2.95%             3.52%
   凯金能源                -           2.84%            2.24%             1.43%
   正拓能源                -           3.34%            3.58%             6.16%
   杉杉股份             4.76%          4.67%            5.59%             5.45%
     璞泰来             3.97%          4.40%            4.57%             4.76%
 可比公司均值           3.60%          3.50%            3.79%             4.26%
     翔丰华             1.84%          2.56%            3.52%             2.78%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凯金能源未披露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2017 年度销售费用率为该年度
1-9 月的数据;正拓能源未披露 2018 年 1-6 月销售费用,2017 年度数据该年度 1-6 月未经审
计的数据。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特别是杉杉股份、璞泰来(江西紫宸),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客户
较为集中,且以广东省内为主,因而市场宣传费用及运输费相对较低。杉杉股份、
璞泰来(江西紫宸)作为负极材料行业第一梯队,客户分布较为广泛,且境外客
户销售占比较大,运输费相对较多,因此销售费用率占比相对较高;(2)与杉杉
股份、璞泰来(江西紫宸)相比,公司产销规模相对较小,销售人员规模较少。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销售人员12人,导致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相对较低。
(3)与凯金能源、正拓能源相比,公司客户结构、销售区域分布以及销售人员
规模等均较为接近,因此销售费用率总体较为接近。

     ②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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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管理费用                                        885.69        1,329.87     1,205.18     2,563.47
管理费用(剔除股权激励)                        885.69        1,329.87     1,205.18      708.26
研发费用                                        849.56        1,631.73     1,281.03      714.71
管理费用(剔除股权激励)及研发费用
                                                7.21%          8.16%       10.51%        10.93%
占营业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整体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加,2018
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剔除股
权激励)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1%、8.16%、10.51%和10.93%。2017年度
和2016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剔除股权激励)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
下降,主要系产销规模扩大后的规模效益显现。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率比较分析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贝特瑞                            8.82%             9.15%           10.23%             9.38%
凯金能源                             -              8.66%              9.23%           9.77%
正拓能源                             -              6.98%              9.24%           12.57%
杉杉股份                          9.69%            10.70%           11.80%             9.85%
璞泰来                            8.41%             8.17%              7.60%           11.82%
可比公司均值                      8.97%             8.73%              9.62%           10.68%
翔丰华                            7.21%             8.16%           10.51%             25.19%
翔丰华(剔除股权激励费)          7.21%             8.16%           10.51%             10.93%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凯金能源未披露2018年1-6月财务数据,2017年度数据为该年度1-9月的数据;
正拓能源2017年度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率为该年度1-6月未经审计的数据。

     报告期前两年,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平均水平,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
体来看不存在重大差异。

     (3)未来发行人是否有能力消化产品降价、原材料成本上涨、外协加工成
本上涨等不利因素,说明毛利率持续下降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何保证
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并保持未来成长性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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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未来发行人是否有能力消化产品降价、原材料成本上涨、外协加工成本
上涨等不利因素。

     发行人注重新产品开发和制备工艺革新,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天然石墨和
人造石墨领域取得了较强的技术积累,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发
明专利 25 项,另有 40 多项专利申请正在审核中。雄厚的技术储备能够为公司针
对 3C 消费、动力锂电等不同领域、不同客户及时提供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产
品,并通过较快的产品迭代,在最大限度内维护自身利润水平基础上为客户提供
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为公司维持较高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奠定了技
术基础。

     正是得益于公司在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生产技术和制备工艺方面的技术积
累,2017 年度,针对人造石墨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天然石墨产品需求大幅下滑
的情况,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策略,调整新增产能分配,加大人造石墨产品供应。
在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情况下,也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另外,为降低外协加工成本,公司于 2017 年底启动建设的一期年产 3,000
吨石墨化加工厂已于 2018 年 10 月投入试生产,二期 1.2 万吨石墨化扩建项目将
于 2019 年中开工建设。

     综上,发行人有能力通过新产品开发,加快产品迭代升级,产能扩大后的规
模化采购以及自建石墨化加工产能等方式消化产品降价、原材料成本上涨、外协
加工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

     ②说明毛利率持续下降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持续下降,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发行人的
净利润水平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2014 年以来,随着免购置
税的落实及全国推广实施、多地政府实行限牌限购但对新能源汽车特开“绿色通
道”及配套设施的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的推广度及接受程度快速上
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飞猛进。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也是增长最快的市场。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以及碳配额政策的实施,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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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在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将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态势,将直接带动动力电池
市场的快速发展。在下游需求的带动下,公司的营业收入有望延续持续较快增长
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结构的转换以及主要原材
料石油焦和主要外协工序石墨化加工的价格大幅上涨。目前,随着新能源汽车行
业政策的逐步落实,锂电池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产品格局、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趋
于稳定。同时,上游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的价格目前都处于高位盘整阶段,未来
再出现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行业的成本压力将逐渐缓解,毛利率水平将回归
合理区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也将趋于稳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下降未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未来,伴随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毛利率可能仍会有小幅幅度
的下降,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如何保证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并保持未来成长性的有效措施。

     为了适用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降价趋势,减轻下游降价压力对公司盈利能力
的损害,公司着重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挖潜增效:

     A.加大天然石墨新产品开发力度,做好新产品储备,迎接下游降价压力

     由于天然石墨产品的原材料初级石墨价格较低,国内资源储量丰富,未来更
能适应新能源汽车降价发展趋势。实际上,目前国外日韩动力锂电厂除日本松下
外仍以价格低廉的天然石墨为主。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比亚迪开发一款新的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
标准的天然石墨产品)。与人造石墨产品相比,该款天然石墨产品具有较强的性
价比优势,未来批量投放后,有利于提升公司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水平。

     B.紧跟动力锂电材料技术发展新趋势,加大对人造石墨新产品和新型负极材
料投入同时,实现新型高容量硅碳负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

     2018 年 8 月,翔丰华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 7 家单位合作开展的
“200Wh/kg 动力电池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研究项目,该项目拟将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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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能量密度提升至 200Wh/kg 以上,提升幅度达 25%。翔丰华在其中负责的“动
力电池长循环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子项目被深圳市经信委
列为 2018 年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创新链+产业
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类)。“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每个产业
链条仅支持一个实施方案,翔丰华成为深圳市唯一一家动力锂电负极材料实施单
位,为公司在硅碳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赢得了先机。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硅碳复
合材料的超高理论能量密度可以显著提升单体比容量,有望成为未来负极材料的
发展方向。在硅碳复合材料研究方面,目前,翔丰华已掌握高容量硅碳负极的制
备技术,推出的中试产品 SCX420,具备了产业化条件。

     C.加大石墨化加工环节投入,自建石墨化加工厂,降低生产成本

     近年来,石墨化加工环节成为公司人造石墨产品产能释放的“瓶颈”,不仅
加工费涨幅较大,而且加工周期也由原来 30-45 天拉长至 75-90 天,严重影响了
公司产能扩张和规模经济效益发挥。为减少公司对石墨化外协加工厂的依赖,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于 2017 年底启动建设的一期年产 3,000
吨石墨化加工厂已于 2018 年 10 月投入试生产,二期 1.2 万吨石墨化扩建项目将
于 2019 年中开工建设。

(三)问题三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合计余额分别为 1.14 亿、1.63 亿、3.69 亿和 4.07 亿元,其中应收票据余
额分别为 0.31 亿、0.55 亿、1.52 亿和 1.75 亿元。发行人收到的深圳市沃特玛电
池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在 2018 年到
期未能兑付。报告期内存在多起发行人对客户提起诉讼的情形。

     请项目组:(1)结合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变化,以及对主要客户的结算政策
和信用政策,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逐年增长的原因。(2)结合主
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说明发行人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
风险、较大比例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模式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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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利影响。(3)发行人存在多起对客户提起诉讼的事项,请项目组说明发行
人的货款回收是否存在不利变化;逾期回款金额是否逐年增长;报告期内是否
存在坏账核销,金额是多少。(4)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部分)未计
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如未计提,说明发行人的会计政策是否谨慎,是否符合现
行规定,请项目组做模拟测算并补充说明。

     答复:

     (1)结合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变化,以及对主要客户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
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逐年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净额与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0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票据及应收
                          40,743.26      36,886.08      16,267.59           11,400.85
账款净额
营业收入                  24,072.82      36,277.34       23,665.11         13,013.42
占营业收入比例             169.25%        101.68%          68.74%             87.61%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占营业收入比例在 2017 年末、
2018 年 6 月末达到了 101.68%、169.25%,主要系:

     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增长,根据行业惯例、客户信用状况及业务特点,
公司给予不同客户 2-6 个月不等的信用期,应收账款规模会伴随销售规模扩大而
自然增长;

     ②受“骗补”事件影响,2017 年以来,国家调整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发放
政策,下游新能源汽车企业获得财政补贴条件更严格,补贴到账时间亦更长,这
在一定程度上也间接影响了上游负极材料厂商应收账款的回款时间;

     ③2018 年上半年,国家一系列“去杠杆”银根收紧政策,导致企业融资、
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上半年销售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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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合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说明发行人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
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较大比例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模式是否对发行人的
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                         出票人          金额        占比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10,970.68     97.51
          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209.62       1.86
          限公司                    限公司
2018 年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
 1-6 月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50.30        0.45
          公司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
                                                                20.00        0.18
          限公司                    责任公司
                                   合计                        11,250.60    10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9,203.62      88.79
          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350.00       3.38
          公司
          东莞市致格电池科技有      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
                                                                158.82       1.53
          限公司                    限公司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12.48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
2017 年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                 1.57
          公司                                                  50.00
                                    司
          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380.76       3.67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90.00
                                                                             1.06
          限公司                    柳州机车车辆厂              20.00
                                   合计                        10,365.68    10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4,977.32      98.91
          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
                                    广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5.00        0.10
2016 年   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50.00        0.99
          公司
                                   合计                        5,032.32     10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991.96      100.00
2015 年   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991.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来源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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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除 2017 年比例约为 90%以外,其余年度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的商业承兑汇票比例均超过了 98%。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的经营状况较好,报告期内未出现过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对发行人的持续盈
利能力不会带来不利影响。

     (3)发行人存在多起对客户提起诉讼的事项,请项目组说明发行人的货款
回收是否存在不利变化;逾期回款金额是否逐年增长;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坏账
核销,金额是多少。

     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小客户之间存在多起诉讼,诉
讼仅作为催收货款的方式之一。受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退坡、“去杠杆”宏观
调控政策导致民企融资困难等因素的影响,2018 年上半年公司回款速度变慢,
针对回款情况,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方面对长期拖欠回款的企业启动诉讼程
序,尽可能的保证公司的货款回收;另一方面发行人实施“大客户”战略,逐步
减少 3C 客户。随着下游动力锂电厂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寡头竞争格局逐步显现,
为适用未来竞争新格局,发行人加大了回款不及时的中小客户淘汰力度,限制发
货,同时发行人加大对信誉良好的比亚迪、南都动力、卡耐新能源等大客户发货
力度,大客户的信誉良好、回款情况较好,因此,货款回收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逾期回
款的金额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增加,同时由于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放缓
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6,226.88    24,044.61      12,227.85       9,243.79
其中:信用期内金
                         17,127.63    13,679.10      7,367.38        6,141.51
额
         逾期金额        9,099.25     10,365.51      4,860.47        3,102.28
期后回款金额             14,945.36     8,642.19      6,527.97        4,457.96
其中:逾期回款           5,371.25      3,080.69      1,063.05         771.94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当期收到的现金和票据总和。2018年6月30日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
到2018年10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核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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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部分)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如未
计提,说明发行人的会计政策是否谨慎,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请项目组做模拟
测算并补充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来源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除 2017 年比例约为 90%以外,其余年度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的商业承兑汇票比例均超过了 98%。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的经营状况较好,报告期内未出现过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

     公司收到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除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特玛”)、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新能源”)外报告期内亦
未发生承兑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沃特玛为上市公司坚瑞沃能(300116)旗下子公司,是业内知名动力锂电厂,
2017 年动力锂电出货量国内曾排名行业第三。迈科新能源于 2003 年成立,注册
资本 2.1 亿元,是公司多年老客户,以 3C 消费锂电池起家,东莞知名锂电池生
产企业。近年来,由于动力锂电行业竞争激烈,加上“去杠杆”宏观调控政策导
致民企融资困难,上述两家企业今年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出现困难,导致其出具
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现兑付问题。

     2017 年 11 月,公司将从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收到的出票人为沃特玛
的 3 张商业承兑汇票(共 150.00 万元)背书转让给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该票据已于 2018 年 8 月到期,未按期支付,于 2018 年 11 月起开始分月支
付。公司背书前手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老客户,目前经营及财务状
况良好。

     2018 年 5 月,公司收到迈科新能源出具的 1 张 61.18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票据已于 2018 年 9 月到期,
但迈科新能源尚未兑付。目前,该票据事项仍在沟通中。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票据主要来自比亚迪,根据公司与比亚迪达成的采
购框架协议,比亚迪对公司结算采用“2+6”方式,即每 2 个月对账结算一次,
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商业承兑汇票占每期结算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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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自 2012 年双方合作以来,比亚迪作为出票人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未发
生承兑风险,目前比亚迪经营情况良好、商业信誉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从公司的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发
行人认为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发生承兑风险的概率较小,无需计提坏账准
备。

     假设对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期限在
1 年以内,按照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 5%来计算,该部分坏账准备对公司各
期净利润的影响模拟测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未终止确认部分商业承兑汇票       8,381.48        5,974.81      1,139.92       791.96
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坏账准备           419.07         298.74         57.00          39.60
每年对净利润的影响                 120.33         241.74         17.40          39.60
净利润                           2,603.08        5,933.73      4,098.98       73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340.04        5,233.94      4,032.90      2,454.71
扣除该部分坏账准备后的净利润     2,482.75       5,691.99      4,081.58        692.82
扣除该部分坏账准备后的除非经
                                 2,219.71       4,992.20      4,015.50      2,415.11
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从上表可知,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比亚迪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未发生承
兑风险,且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为 6 个月,因此即使公司对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计
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较小。

(四)问题四

       目前发行人所在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基本上形成了“三大
五小”竞争格局,其中深圳贝特瑞、上海杉杉、江西紫宸稳居行业第一梯队,市
场占比合计达到 61%以上,且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第二梯队中包括发行人和
湖南星城、凯金能源、正拓能源、深圳斯诺等企业,相互之间的差距不大,业
务规模明显低于第一梯队的三家企业。因此,发行人一方面市场发展空间受限,
同时面临的竞争压力也较大。

       请项目组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发行人经营活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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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除 2015 年外)均为负、综合毛利率快速下降等情形,以及
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说明发行人如何化解上述市场格局对发
行人持续增长的不利影响。

     答复:

     (1)发行人财务数据/指标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持续增长,一方面是由于规模的扩大,另一方
面是行业共性,应收账款增长合理。虽然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但公司最主要
客户比亚迪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也在加大与信誉更好的大公司的合作
力度,应收账款的增加不会影响公司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07.69 万元、-10,986.66 万元、-1,072.07 万元和 973.87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收款的结算方式中票据较
多,并逐年不断增长,因而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同时石油焦
类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快速上涨,下游客户只能全部现款提货;受环保升级影
响,石墨化外协加工厂产能紧张,部分外协厂商要求加工费由原来的赊销改为预
付现金,导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但公司盈利情况和
销售回款情况均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15%、30.40%、39.05%和 41.56%,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毛利率下降的主要
原因是公司产品结构的转换以及主要原材料石油焦和主要外协工序石墨化加工
的价格大幅上涨。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逐年下降,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使得发行人的净利润水平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目前,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政
策的逐步落实,锂电池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产品格局、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趋于稳
定。同时,上游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的价格目前都处于高位盘整阶段,未来再出
现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行业的成本压力将逐渐缓解,毛利率水平将回归合理
区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也将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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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竞争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伴随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动力锂电能量密度等要
求越来越高,国内动力锂电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较快,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出现了
惨烈的“淘汰赛”,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数据, 2017 年,
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36.44GWH,前十大厂商占比达 80%,宁德时代和比亚迪
形成动力电池第一梯队,两者合计占比达 43%,其中宁德时代市占率为 27%,
比亚迪市占率为 20%。第二梯队竞争相对激;2018 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装
机量约 15.54GWh,同比增长 168%,前十大厂商装机量占比达 87%,行业集中
度提升明显。其中,宁德时代市占率达到 42%,比亚迪排名第二,市占率为 21%,
两者合计占比达 63%,行业头部效应愈发突出。

      负极材料供应商主要围绕这两家巨头布局,翔丰华同时为比亚迪、宁德时
代的供应商。

      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数据,2017 年,我国负极材料行业前三大企业市占率为
60.1%,前十大企业市占率为 91.74%;2018 年上半年,我国负极材料三大企业
市占率为 61.18%,前十大企业为 91.08%。其中深圳贝特瑞、上海杉杉和江西紫
宸稳居一线梯队。

      翔丰华作为第二梯队佼佼者,最近三年表现优异,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
技术优势,实现了连续、快速增长。但相对于深圳贝特瑞、上海杉杉、江西紫宸
第一梯队企业而言,翔丰华的市场占有率仍较低。未来三年,随着“大客户”战
略落实,产能逐步释放和产品结构的优化,翔丰华在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市场
占有率及行业地位将得到显著提升。

     (3)公司应对策略和举措

     ①稳定老客户、积极开拓新客户

     为降低单一客户依赖风险,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公司在
维护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加大力度开发国外内潜力大客户,尽快促成与国际大客
户的合作。2017 年 8 月,公司已通过宁德时代产品认证,并小批量供货 130 多
吨;2018 年 10 月,供货量出现较快放量,目前每月供货 300 多吨。2018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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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通过 LG 化学认证测试,目前正与三星 SDI、松下等国际知名电池制造商开
展合作协商和相关认证等。

     ②加快新产品开发,促进产品迭代升级

     鉴于人造石墨原料成本居高不下,而天然石墨原料成本较低且我国资源储量
丰富,为适用新能源汽车行业动力锂电供应降价发展趋势,为适用新能源汽车行
业动力锂电负极材料升级换代需求,目前,发行人正在配合比亚迪开发具有更高
能量密度、更快充放电性能的新型负极材料,该型号天然石墨产品达到了国家最
新动力锂电财政补贴的能量密度要求,与当前公司供应比亚迪动力锂电的人造石
墨产品性能参数相近,具有较强替代性。

     2018 年 8 月,翔丰华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 7 家单位合作开展的
“200Wh/kg 动力电池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研究项目,该项目拟将动力电池
系统能量密度提升至 200Wh/kg 以上,提升幅度达 25%。翔丰华在其中负责的“动
力电池长循环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子项目被深圳市经信委
列为 2018 年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创新链+产业
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类)。“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每个产业
链条仅支持一个实施方案,翔丰华成为深圳市唯一一家动力锂电负极材料实施单
位,为公司在硅碳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赢得了先机。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硅碳复
合材料的超高理论能量密度可以显著提升单体比容量,有望成为未来负极材料的
发展方向。在硅碳复合材料研究方面,目前,翔丰华已掌握高容量硅碳负极的制
备技术,推出的中试产品 SCX420,具备了产业化条件。

     ③加大石墨化加工环节投入,自建石墨化加工厂,降低生产成本

     近年来,石墨化加工环节成为公司人造石墨产品产能释放的“瓶颈”,不仅
加工费涨幅较大,而且加工周期也由原来 30-45 天拉长至 75-90 天,严重影响了
公司产能扩张和规模经济效益发挥。为减少公司对石墨化外协加工厂的依赖,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于 2017 年底启动建设的一期年产 3,000
吨石墨化加工厂已于 2018 年 10 月投入试生产,二期 1.2 万吨石墨化扩建项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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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9 年中开工建设。

五、首次申报后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2019 年报更新时关注的主要问题

     2019 年 2 月,发行人变更了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关注该项
变更对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申报财务报表的影响。

     答复: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议对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目前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计提的标准,按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此项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对 2016 年、2017 年申报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62,675,948.00             179,300,985.99   16,625,037.99
预付款项                        1,243,251.66               1,228,768.42     -14,483.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53,384.26               2,574,628.56     221,244.30
资产总计                       329,352,656.19             346,184,455.24   16,831,799.0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1,358,206.55              109,443,723.31   18,085,516.76
负债合计                       153,823,577.97             171,909,094.73   18,085,516.76
盈余公积                        1,705,355.20               1,579,983.43     -125,371.77
未分配利润                     24,930,358.71              23,802,012.77    -1,128,345.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75,529,078.22             174,275,360.51   -1,253,717.71
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175,529,078.22             174,275,360.51   -1,253,717.7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68,860,779.88             391,681,050.99   22,820,271.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66,016.69               4,117,872.44     651,855.75
资产总计                       793,600,704.39             817,072,831.25   23,472,1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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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9,285,098.72             206,451,074.86            27,165,976.14
负债合计                       258,385,432.37             285,551,408.51            27,165,976.14
盈余公积                        4,758,146.15               4,420,705.92              -337,440.23
未分配利润                     81,563,761.56               78,207,352.51            -3,356,40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35,215,272.02             531,521,422.74            -3,693,849.28
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535,215,272.02             531,521,422.74            -3,693,849.28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
公司的股东权益较变更前分别减少 125.37 万元和 369.38 万元,占变更后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0.72%和 0.69%,会计估计变更对净资产影响
较小。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16 年度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5,695,944.34      6,674,926.35       978,982.01
营业利润                                            49,119,490.38    48,140,508.37      -978,982.01
利润总额                                            50,529,526.00    49,550,543.99      -978,982.01
所得税费用                                          9,539,705.69      9,392,858.39      -146,847.30
净利润                                              40,989,820.31    40,157,685.60      -832,134.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89,820.31    40,157,685.60      -832,134.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0,329,022.09    39,496,887.38      -832,134.71
利润
                                           2017 年度
                 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8,080,470.70     10,951,213.72      2,870,743.02
营业利润                                            67,180,972.85    64,310,229.83     -2,870,743.02
利润总额                                            70,103,973.17    67,233,230.15     -2,870,743.02
所得税费用                                          10,417,779.37     9,987,167.92      -430,611.45
净利润                                              59,686,193.80    57,246,062.23     -2,440,131.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686,193.80    57,246,062.23     -2,440,13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52,688,286.24    50,248,154.67     -2,440,131.57
利润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16 度和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1-4-8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变更前分别减少 83.21 万元和 244.01 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11%和 4.86%,会
  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影响较小。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二)反馈意见及答复

          2019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向本保荐机构下达18213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本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出具了相关说明及核查意见,于2019年4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
  18213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三)2019 年半年报更新时关注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关注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答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9.6.3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
           12,227.85    100.00%    24,044.61    100.00%    25,899.98     100.00%    29,627.86    100.00%
款余额
其中:
信用期      7,312.38     59.80%    13,612.52     56.61%    16,888.59      65.21%    17,165.74     57.94%
内金额
逾期金
            4,915.47     40.20%    10,432.09     43.39%     9,011.39      34.79%    12,462.12     42.06%
额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期后回
                        6,527.97                8,642.19                17,271.15               10,687.95
款金额
其中:
逾期回                  1,063.05                3,080.69                 6,424.57                3,175.77
款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当期收到的现金和票据总和。2018 年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 2019 年

                                                3-1-4-9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 月 31 日,2019 年 1-6 月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 2019 年 7 月 15 日。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随着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而增长,逾期应
   收账款占比约为应收账款余额的 35%-45%。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期后回款主要由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构
   成。各期期后回款金额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现金                   1,283.93              2,951.65                3,289.01           1,061.47
   银行承兑汇票           4,999.13              4,929.31               13,687.78           8,267.93
   商业承兑汇票            103.03                745.96                 231.18             1,214.31
   其他                    141.88                15.27                   63.19              144.25
   期后回款合计          6,527.97              8,642.19                17,271.15           10,687.95

           注:2018年12月31日的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2019年1-6月的
   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2019年7月15日。
           报告期内,公司期后回款的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客户一致,不存在会计期末
   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

   (四)2019 年报更新时关注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关注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答复: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          24,044.61      100.00%       25,899.98          100.00%      46,142.80          100.00%
其中:信用期内金
                      10,689.90      44.47%         9,936.00           38.48%      22,636.88           49.06%
额
逾期金额              13,354.71      55.53%        15,934.88           61.52%      23,505.92           50.94%
期后回款金额               17,268.14                       15,960.70                       2,826.25
其中:逾期回款             9,854.53                        9,403.06                        943.61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当期收到的现金和票据总和。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2020年1月


                                                3-1-4-9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日。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逾期标准按给予各
客户的实际账期划定)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13,354.71 万元、15,934.88 万元及
23,505.92 万元,占各期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55.53%、61.52%及 50.94%,
逾期账龄 1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41.98%、40.69%和 37.71%。报告期各期末逾期
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占比                                占比                           占比
                   余额                           余额                                余额
 6 个月以内        2,922.62        12.15%         6,923.48            26.73%          7,874.31        17.07%
  6-12 个月        7,173.63        29.83%         3,616.10            13.96%          9,523.96        20.64%
  1 年以内        10,096.25        41.98%       10,539.58             40.69%         17,398.27        37.71%
   1-2 年          1,588.41           6.61%       3,764.78            14.54%          2,643.69         5.73%
   2-3 年           813.42            3.38%           220.99           0.85%          2,027.82         4.39%
  3 年以上          856.63            3.56%       1,409.53             5.44%          1,436.14         3.11%
  逾期合计        13,354.71        55.53%       15,934.88             61.52%         23,505.92       50.94%
 应收账款余
                  24,044.61      100.00%        25,899.98         100.00%            46,142.80       100.00%
     额

     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3,354.71       100.00%       15,934.88       100.00%       23,505.92      100.00%
期后回款合计                  9,854.53    73.79%         9,403.06        59.01%          943.61        4.01%
其中:2017 年度回款                   /           /               /              /               /           /
2018 年度回款                 8,700.47    65.15%                  /              /               /           /
2019 年度回款                 1,154.05        8.64%      9,403.06        59.01%          943.61        4.01%
当期 100%全额计提坏
                               568.96         4.26%      1,356.60            8.51%     3,192.39       13.58%
账准备金额
扣除 100%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后尚未收回逾期          2,931.22    21.95%         5,175.22        32.48%       19,369.92       82.40%
应收账款余额
    注: 2019 年度月逾期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末的逾期应收账

款期后回款为 2020 年 1 月的回款。


                                               3-1-4-9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期后回款主要由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构
成。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现金                           2,251.73               1,079.71       15.74
银行承兑汇票                   14,225.91              14,548.36     706.96
商业承兑汇票                    628.74                 315.00      2,103.55
其他                            161.76                  17.62          -
期后回款合计                   17,268.14              15,960.70    2,826.25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期后回款的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客户一致,不存在会计期末
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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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专区审核关注要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专区审核关注要点的要求,保
荐机构对发行人就前述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核要点 2-1-3 对赌协议

2-1-3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2-1-3-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具体
内容、未在申报前解除的原因、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13条规定的条件,就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响进
行风险提示,并披露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结论性意见。

    2-1-3-1-1 保荐人应当就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内容,是否满足《创
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规定的条件,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响进
行核查,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应当按照前
述要求进行核查,并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申报前存在对赌协议,但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自发行人IPO申
报受理之日起终止执行,不会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稳定

    已在招股书“第五节、二、(六)发行人在申报时已解除的对赌协议”中披露
如下:

    “…

     1、历史上存在的对赌协议

     2017 年 3 月 28 日,前海基金、万林国际、启明智博、福建冠城、鼎峰高佑、
浙民投(合称“本轮投资方”)对发行人增资,发行人及其共同控制人周鹏伟、
钟英浩与公司股东点石创投、雷祖云、众诚致远、汇盈博瑞、盈风万润、天风天
睿、陆广林、A 轮投资方(启迪、华创策联、常州武岳峰)、B 轮投资方(嘉兴
武岳峰、银杏创投、博汇源创投、深圳瑞驰、杨璐、林杭生)及本轮投资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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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关于业绩对赌
条款主要为:

     “3.1 业绩承诺
    各方一致同意,本轮投资方对公司(合并报表)之净利润进行如下业绩要求:
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不少于7500万元,或者2018年度的净利润不少于1亿元。
公司2017年度或2018年度任一年度达到前述业绩目标,即视为完成业绩承诺。
    3.2 业绩补偿:
    3.2.1 估值向下调整
    如果目标公司2017年年度及2018年年度的净利润均未达到第3.1条约定的业
绩目标,且第3.4.1条约定的执行条件触发时,则本轮投资方可将本轮投资方所持
股份数额及本次增资时公司的投前估值从12亿元按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B/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份总数=(X/Y)*Z
    本轮投资方增资款/(本轮投资方增资款+C)=(X/Y)*Z
    变量如下:
    B=调整后本轮投资方所持股份数额
    C=调整后本次增资时公司的投前估值
    X=净利润目标
    Y=实际净利润
    Z=调整前本轮投资方持股比例
    本轮投资方所持股份数额根据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按照前述公式
分别计算出的X/Y数值孰高者进行调整。
    3.2.2 估值调整程序
    若上述股权调整情形发生,且本轮投资方拟实施该等调整的,本轮投资方应
当在第3.4.1条约定的执行条件触发后30日内向公司原股东以书面形式进行主张。
本轮投资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主张调整估值的,视为放弃调整估值,并按照原有份
额持有公司股份。所需增持的公司股份将从公司原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中划转,
并在60日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份转让变更手续,本轮投资方无须支付
对价。与前述调整有关的相关税费(如有)由本轮投资方承担。各方将一致同意
上述安排,将签署并执行相应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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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就本条项目的义务和权利,公司原股东依据第3.2条对本轮投资方的补偿
之义务均按照本次增资前各自单独所持股份数占公司原股东所持股份数总额的
比例分担。”

    根据对发行人股东所做的访谈及确认,除上述披露的对赌条款外,发行人历
史上未与股东签署其他对赌协议安排。

     2、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自发行人 IPO 申报受理之日起终止执行,不会影响
发行人股权的清晰稳定

     2017 年 3 月 28 日签署的《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
协议》约定:前海基金、万林国际、启明智博、福建冠城、鼎峰高佑、浙民投(合
称“本轮投资方”)、A 轮投资方(启迪、华创策联、常州武岳峰)、B 轮投资方
(嘉兴武岳峰、银杏创投、博汇源创投、深圳瑞驰、杨璐、林杭生)、点石创投
在本补充协议项下的股东权利依照下列情形发生变动:(1)证监会受理公司或者
A 股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包括并购申请和 IPO 申请,以较早者为准)时终止;
(2)在下述事件较早发生之日自动恢复且其效力追溯至终止之日:(i)公司未
能在中国证监会受理其上市申请后 5 年内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者(ii)上市
申请被撤回、失效、否决或暂缓表决。

     同时,为实现公司上市之目的,各方同意,公司持续进行上市工作或者经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的,公司不受上述第 3.1 条利润指标的制约,
本轮投资方不执行第 3.2 条之约定。如(1)公司 IPO 申请被撤回、否决或因除
上市公司收购以外的任何原因终止上市工作且确定不再重启的,或者(2)上市
公司收购失败且不再重启上市工作的,公司及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立即执行第
3.1 条及第 3.2 条之约定。

     鉴于发行人前次撤回 IPO 申报材料,发行人全体股东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签署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前述特
殊股东权利条款的终止重新进行了约定:若公司撤回申请后 12 个月内继续提交
上市申请的,则各方在《增资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特殊股东权利及变更章程的
权利仍按照下列情形发生变动:(1)《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第 1.1 条至 1.10 条项
下的权利及第二条约定的权利自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或者 A 股上市公司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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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终止;(2)《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第 1.1 条至 1.10 条项下的权利及第二条
在下述事件较早发生之日自动恢复且其效力追溯至解除(终止)之日:(i)公司未
能在中国证监会受理其首次上市申请后 5 年内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者(ii)
上市申请被撤回、失效、否决或暂缓表决。

    因此,发行人股东享有的特殊股东权利自发行人重新提交上市申请受理之日
起已全部终止。另根据对发行人股东所做的访谈及发行人股东的确认,除前述披
露的条款外,发行人的股东未与任何主体签署或达成以翔丰华的经营业绩、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翔丰华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利优先性的
变动、股东权利内容的变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任何协议或类似
的对赌安排。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增资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及历次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会议文件对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情况进行了核
查,对发行人相关股东进行了访谈并制作了访谈笔录;

     2、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增资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各投资方和发
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及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的内容及
其效力进行了核查;

     3、对发行人及相关投资方进行访谈并制作了访谈笔录,了解签署特殊股东
权利条款及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的背景、履行及解除情况,并取得了相关投资方
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就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及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的执行及
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的书面确认。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1)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历史上发行人股
东存在的否决权等特殊股东权利从未执行过,且在发行人提交 IPO 申请材料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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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之日起已全部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特殊股东权利约定未影响实际控制人
的控制权,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历史上虽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但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自 IPO
申报受理之日起终止执行,不会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稳定。

二、审核要点 6-1 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

况

6-1-1 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6-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转
让、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
置是否合法合规。
      6-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相关公司转让、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
资产、人员、债务处置是否合法合规。
      答复:

     (一)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已在招股书“第五节、四、(三)报告期内注销的控股子公司”中披露注销的
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资产、人员、
债务处置合法合规的情况,具体披露如下:

      “…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转让子公司的情形,存在注销子公司的情形,注销子
公司东莞翔丰华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莞市翔丰华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2 年 03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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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东莞市黄江镇江北路胜前工业西区 C 幢
办公地址               东莞市黄江镇江北路胜前工业西区 C 幢
法定代表人             周鹏伟
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2170184L
                       改性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销售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翔丰华持有东莞翔丰华 100%股权


      2、历史沿革

      东莞翔丰华系由翔丰华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翔丰华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签署《东莞市翔丰华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章程》,决定设立东莞翔丰华。

      2012 年 2 月 24 日,深圳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兴验字
[2012]00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2 月 24 日,该公司(筹)已收
到翔丰华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肆佰捌拾万元整,全部为货币资金。

      2012 年 3 月 9 日 , 东 莞 翔 丰 华 获 得 东 莞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441900001269378 的《营业执照》。

      东莞翔丰华设立时,股东与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翔丰华有限                       480.00             100.00%
                     合计                              480.00             100.00%


      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翔丰华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注销的议案》。2017 年 9 月 13 日,
东莞翔丰华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3、存续期间的合法合规情况

      东莞翔丰华在存续期间除受到过一次环保罚款处罚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
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东莞翔丰华在受到罚款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东莞市环保局于 2014 年 3 月 4 日下达的东环罚字[2014]169 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东莞翔丰华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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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工程已投入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上述
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
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项目建设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东莞市环保局据此对东莞翔丰华处以 2 万元的罚款。东莞翔丰华在 2014 年 3 月
7 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东莞翔丰华在及时缴纳行政罚款后立即启动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对前
述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2014 年 5 月 16 日,东莞翔丰华取得了东莞市环保局
出具的东环建[2014]0982 号《关于东莞市翔丰华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低
温低成本石墨负极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取得东莞市环保局出具的东环建[2014]2690 号验收意见。

     根据上述行为发生时生效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规定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章
§2.8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裁量标准,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东莞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 2014 年上半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东莞翔丰
华受到的 2 万元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东莞市环保局网站,
东莞市环保局公布的 2014 年上半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并未包括东莞翔丰华的行
政处罚案件。

     除此以外,存续期内,东莞翔丰华未受到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环保、土
地和安全生产等政府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相关资产、人员、债务的处置

     东莞翔丰华注销时清算后的剩余资产作价转让至福建翔丰华,员工根据其意
愿选择与东莞翔丰华解除劳动合同及领取经济补偿金或者由福建翔丰华承接聘
用,清算时不存在未清偿完毕的债务。

     5、注销原因

     东莞翔丰华系发行人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
东莞翔丰华的生产场地较小,逐渐无法满足发行人产能扩张的需求,发行人于
2015 年初决定购置土地、另辟生产基地。综合考虑福建三明市区位、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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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初级石墨矿资源、产业集聚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发行人选择在福建省三
明市永安市投资建设新的生产基地。

     鉴于福建生产基地已建成投产,且东莞翔丰华生产场地租赁即将到期,于
2016 年 9 月停产,并拟在存量业务结清后予以清算。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翔丰华电
池材料有限公司注销的议案》。2017 年 9 月 13 日,东莞翔丰华已完成工商注销
手续。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环境保护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东莞市环境保护公众网,
查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开信息。

     2、查阅东莞市环保局公布的 2014 年上半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3、查阅了东莞翔丰华的工商档案、注销公告、注销凭证。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1)东莞翔丰华注销合法合规;(2)东莞翔丰华在
存续期间除受到过一次环保罚款处罚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3)相关资产、人员、债务的处置合法合规。

三、审核要点 8-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8-3-1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是否发生变动

     8-3-1-1 如是,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的结论性意见。

     8-3-1-1-1 保荐人应当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8
的要求进行核查,并就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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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见。

     答复:

     (一)最近2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五节、九、(一)董事变动情况”和“第五节、九、(三)高
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中披露如下:

     “…

     (一)最近两年董事变动情况

     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张圣怀提出辞职,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圣怀辞职报告,并由周鹏伟提名谭岳奇为公司独立董
事。2018年11月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谭岳奇为公
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相同。

     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张文丽提出辞职,2019年1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张文丽辞职报告,并由周鹏伟提名葛勇为公司独立董
事。2019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勇为公司
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相同。

     因董事任期届满,2019年7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周鹏伟、钟英浩、叶文国、吴芳、朱庚麟、陈垒、李新禄、谭岳奇、葛勇为
公司董事,组成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019年7月20日,发行人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鹏伟为董事长,发行人董事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除两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而补选独立董事外,公司董事未
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

    (三)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因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2019年7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续聘叶文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东辉为总经理,续聘宋宏芳、滕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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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超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最近两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

    (二)核查程序

     1、查阅了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

     2、查阅了聘任相关人员的决策的三会文件。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最近两年内,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除两名独
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而进行了补选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人员变动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审核要点 9-1 特殊类型股东

9-1-1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东

     9-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股东基本情况,以及是否
已按规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

    9-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相关股东是否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是否已纳入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
理人是否已依法注册登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申报时存在私募基金股东

     已在招股书“第五节、六、(七)私募基金股东情况”中披露发行人的私募
基金股东的设立、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如下:

     “…

     (七)私募基金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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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共有 6 名自然人股东和 20 名企业股东,其中北京启迪、常州武岳峰、
点石创投、前海基金、启明智博、嘉兴武岳峰、银杏自清、福建冠城、晟誉国兴、
江苏启迪、深圳瑞驰、诚成高科、鼎峰高佑、华创策联、永安鼎峰、福建新兴等
16 名企业股东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保荐机构登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了上述 16 名股东的备案情况,具体如下:

                                 管理人备案情况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1       北京启迪      2014 年 4 月 22 日    P1001163   2014 年 4 月 22 日        SD2680
  2       常州武岳峰    2014 年 8 月 21 日    P1004406   2015 年 1 月 7 日         SD3171
  3       点石创投       2016 年 9 月 8 日    P1033485   2016 年 11 月 11 日       SM5802
  4       前海基金      2016 年 1 月 21 日    P1030546   2016 年 4 月 27 日        SE8205
  5       启明智博      2016 年 8 月 15 日    P1033004   2017 年 2 月 10 日        SR6028
  6       嘉兴武岳峰    2016 年 11 月 22 日   P1060152   2017 年 5 月 16 日        ST1989
  7       银杏自清      2015 年 7 月 30 日    P1019418   2016 年 6 月 15 日        SH5246
  8       福建冠城      2017 年 5 月 12 日    P1062625   2017 年 6 月 13 日        ST5303
  9       永安鼎峰      2016 年 11 月 22 日   P1060152   2018 年 11 月 16 日       SEQ348
  10      晟誉国兴      2015 年 8 月 13 日    P1020558   2017 年 9 月 20 日        SX3188
  11      诚成高科       2014 年 6 月 4 日    P1003525   不适用
  12      福建新兴      2014 年 4 月 23 日    P1001347   2016 年 3 月 21 日        SE6026
  13      江苏启迪      2014 年 4 月 22 日    P1001163   2014 年 4 月 22 日        SD6220
  14      深圳瑞驰     2015 年 10 月 30 日    P1025585   2015 年 12 月 4 日        S84713
  15      鼎峰高佑      2016 年 11 月 22 日   P1060152   2017 年 11 月 2 日        SW1032
  16      华创策联      2014 年 7 月 22 日    P1004294   2014 年 8 月 22 日        SD3097
       注:诚成高科均以管理公司自有资金对翔丰华进行投资。

       博汇源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向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登记编号为 P1020535。根据博汇源出具的书面说明,由于其在《关于进一步规
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未满 12 个月且尚未
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 2016 年 8 月 1 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基金业
协会已经将博汇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博汇源承诺,如拟发行私募投资基


                                          3-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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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将严格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程序。

       私募基金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启迪

       (1)北京启迪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北京启迪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600.00          32.00
  2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4,750.00          20.00
  3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750.00          20.00
  4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00.00          16.00
  5      北京腾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           8.00
         宁波鼎汇启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6                                                   570.00            2.40
         (有限合伙)
  7      广州善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0.00            1.60
                       合计                          23,750.00         100.00

       (2)经营范围
       北京启迪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常州武岳峰


                                      3-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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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常州武岳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常州武岳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                                                普通合伙人    4,460.00          17.50
          限合伙)
  2       孙国平                                   有限合伙人    2,933.33          11.50
  3       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800.00          10.98
  4       史静华                                   有限合伙人    2,400.00           9.41
  5       刘建伟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6       王晓珂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7       丁洪玉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8       祁小琴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9       王佳定                                   有限合伙人    1,600.00           6.27
  10      沈翔                                     有限合伙人    1,200.00           4.71
  11      蔡雪良                                   有限合伙人     800.00            3.14
  12      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            3.14
  13      马郁                                     有限合伙人     480.00            1.88
  14      雷祖云                                   有限合伙人     400.00            1.57
  15      陶丽萍                                   有限合伙人     400.00            1.57
  16      李俊                                     有限合伙人     320.00            1.26
  17      瞿铮                                     有限合伙人     266.67            1.05
  18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0.00            0.94
                               合计                              25,500.00        100.00
       注:常州恒屹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更名为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常州武岳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
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服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点石创投

       (1)点石创投的股权结构

                                       3-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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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点石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
  1      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88.69        10.78
  2      郭咏笑                                   有限合伙人   1,110.22       63.44
  3      董建光                                   有限合伙人    353.78        20.22
         深圳市点石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有限合伙人       97.30       5.56
         伙)
                               合计                            1,750.00       100.00


       (2)经营范围

       点石创投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
项目)。

       4、前海基金

       (1)前海基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前海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525
 2      济南峰靖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珠海横琴富华金盛投资企业(有限合
 3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伙)
 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珠海横琴富华金灿投资企业(有限合
 5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伙)
 6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深圳市中科鼎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2631
        (有限合伙)
        上海行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8                                         有限合伙人     110,000           3.8596
        伙)
 9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10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深圳市龙华新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
 11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3-1-4-10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5088
 14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2.4561
 15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           2.1052
 16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17    新余市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18    厦门市三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19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0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1    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2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3    李永魁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4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5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6    深圳市安林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7    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8    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29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30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31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有限公司
 32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新疆粤新润合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
 33                                        有限合伙人     50,000           1.7544
       司
 34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1.4035
       天津未来产业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
 35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26
       限合伙)
       徐州金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6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26
       伙)
 3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526
       汇祥蓝天(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
 38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限合伙)
 39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40    陈韵竹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41    唐山致行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0.7018
 42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3-1-4-10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43     喀什唐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4     郭德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5     盘李琦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6     郑焕坚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47     深圳市广顺昌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地产集团有限公
 48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509
        司
                          合计                                   2,850,000          100.00


       (2)经营范围

       前海基金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
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股权
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
金管理业务);投资顾问与策划;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启明智博

       (1)启明智博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启明智博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珠海横琴启睿建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0.58
  2      珠海启迪智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650.00        49.71
  3      建银国际(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650.00        49.71
                               合计                                 51,600.00        100.00




                                        3-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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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范围

       启明智博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
2035 年 5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嘉兴武岳峰

       (1)嘉兴武岳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嘉兴武岳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嘉兴武岳峰能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                                          普通合伙人    1,000.00            1.00
        (有限合伙)
        嘉兴市南湖红船产业基金投资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0.00
        公司
 3      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
 4      浙民投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15.00
 5      万林国际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0.00
 6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0.00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
 7                                          有限合伙人    14,000.00          14.00
        导基金(有限合伙)
 8      北京创业板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
        北京艺进娱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
 9                                          有限合伙人    2,500.00            2.50
        司
 10     吕彦龙                              有限合伙人     500.00             0.5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经营范围

       嘉兴武岳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社会经济


                                       3-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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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课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业务】

       7、银杏自清

       (1)银杏自清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银杏自清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0.89
 2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4,900.00         62.2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杏汇金企业管理合伙
 3                                                 有限合伙人      6,688.00          11.92
        企业(有限合伙)
 4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5.35
 5      杭州华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          5.35
 6      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57
 7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57
 8      山东利源盛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57
 9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78
 10     西藏新凤祥光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78
                               合计                                56,088.00        100.00


       (2)经营范围

        银杏自清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福建冠城

       (1)福建冠城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福建冠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            2.00
 2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6,000.00          52.00


                                       3-1-4-11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3      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3,000.00          46.00
                               合计                              50,000.00         100.00


       (2)经营范围

       福建冠城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永安鼎峰

       (1)永安鼎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永安鼎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永安鼎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1.67%
         永安鼎峰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有限合伙人     14,510.00        48.35%
         伙)
  3      永安市新源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49.98%
                                合计                               30,010.00        100.00%


       (2)经营范围

       永安鼎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晟誉国兴

       (1)晟誉国兴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晟誉国兴的股权结构如下:




                                        3-1-4-11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前海裕泰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              0.36
 2      涂锦波                           有限合伙人          1,200.00           28.47
 3      林    立                         有限合伙人           900.00            21.35
 4      涂怡心                           有限合伙人           600.00            14.23
 5      张    放                         有限合伙人           100.00             2.37
 6      王建新                           有限合伙人           100.00             2.37
 7      刘    慧                         有限合伙人           100.00             2.37
 8      王    歆                         有限合伙人           840.00            19.93
        中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
 9                                       有限合伙人           360.00             8.54
        限公司
                           合计                              4,215.00           100.00

       (2)经营范围

       晟誉国兴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

       11、诚成高科

       (1)诚成高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诚成高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曹清伟                                  9,000.00                     90.00
  2      王    磊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经营范围

       诚成高科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为:受
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投资、人才中介服务、培训和其他限制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3-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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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福建新兴

       (1)福建新兴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福建新兴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900.00              0.59
  2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7
  3      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02
  4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02
  5      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65
  6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65
                               合计                             153,000.00       100.00


       (2)经营范围

       福建新兴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
围均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3、江苏启迪

       (1)江苏启迪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江苏启迪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宜兴官林启迪科技有限公司                 1,810.00                   40.00
  2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5.00                     20.00
  3      徐丹                                     1,357.50                   30.00
  4      周康                                     452.50                     10.00
                  合计                            4,525.00                   100.00


       (2)经营范围

       江苏启迪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3-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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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深圳瑞驰

       (1)深圳瑞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深圳瑞驰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恒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0            1.14
 2      杨和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3      高明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4      文丽惠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5      邓国锐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6      薛东方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01
 7      纪晖                             有限合伙人     200.00           3.81
                         合计                          5,260.00         100.00


       (2)经营范围

       深圳瑞驰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业
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基金、金融及限制项目);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各项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15、鼎峰高佑

       (1)鼎峰高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鼎峰高佑的股权结构如下:


                                       3-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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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北京鼎峰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7.34
  2      甘露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6.70
  3      李绍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6.70
  4      陈仪贵                          有限合伙人     500.00            18.35
  5      李峰                            有限合伙人     25.00              0.92
                           合计                        2,725.00          100.00


      (2)经营范围

      鼎峰高佑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6、华创策联

      (1)华创策联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华创策联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北京华创策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
  2      常辉                            有限合伙人     495.00            49.50
  3      李瑛                            有限合伙人     495.00            49.50
                           合计                        1,000.00          100.00


      (2)经营范围

      华创策联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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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了发行人机构股东的调查问卷、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及合伙协议或
章程,以及部分对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合伙协议或章程,通过“天眼查”查
询机构股东的工商登记信息及对机构股东调查问卷中披露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
核查验证,对机构股东入股翔丰华及历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进行访谈,形成访
谈纪要;

     2、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查询机构股东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基金及其登记、备案情况;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相关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
金股东,均遵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股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审核要点 10-1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合规性

10-1-1 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 1 年新增股东的情形

     10-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
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如新股
东为法人,应披露其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如为自然人,应披露其基本信息;
如为合伙企业,应披露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普通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有
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0-1-1-1-1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发行人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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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及定价依据,有关股权变动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
纠纷,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
东资格。

     答复:

     (一)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为福建新兴和永安鼎峰,主要系浙民投
应内部资金周转需求,将股权以双方协商确认价格转让,新股东与发行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六、(五)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情况”中披
露了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获得股份的时
间、价格和定价依据、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披露如下:

     “…

     1、新增股东的交易背景

     2018 年 6 月,浙民投与与福建新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浙民投以 2,200.00
万元价格向对方转让所持翔丰华 1.3333%的股权。机构投资者浙民投因内部资金
周转需求将持有翔丰华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福建新兴。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
为每股 22 元,对应发行人的估值为 16.5 亿元,定价公允。

     2018年6月23日,浙民投与永安鼎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浙民投以
3,300.00万元价格向对方转让所持翔丰华2.00%的股权。机构投资者浙民投因内部
资金周转需求将持有翔丰华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永安鼎峰。双方协商确认交易
价格为每股22元,对应发行人的估值为16.5亿元,定价公允。

     2、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1)福建新兴

     2018 年 6 月,浙民投向福建新兴转让公司 1.3333%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福建新兴持有公司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3333%。福建新兴的基本


                                   3-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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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4510D2M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委派代表:陈颖)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1350
主要经营场所
                        (集群注册)
出资额                  15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合伙企业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需经许可审
经营范围                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福建新兴出资人、出资数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900.00        0.59
  2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7
  3      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02
  4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02
  5      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65
  6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65
                               合计                                 153,000.00      100


       福建新兴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为私募投资基金,其管理人福建省创
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347,福建新兴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E6026。

      根据福建新兴的合伙协议、股权结构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核查,福建新兴的主
要出资人为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福建新
兴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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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永安鼎峰
       2018 年 6 月,浙民投向永安鼎峰转让公司 2.00%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永安鼎峰持有公司 15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00%。永安鼎峰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永安鼎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81MA31TBG62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永安鼎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李峰)
主要经营场所            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园区 21 号
出资额                  30,0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06 月 14 日
合伙企业                2018 年 06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6 月 13 日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经营范围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永安鼎峰出资人、出资数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永安鼎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1.67
         永安鼎峰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有限合伙人       14,510.00     48.35
         伙)
   3     永安市新源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49.98
                               合计                                  30,010.00     100.00


       永安鼎峰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为私募投资基金,其管理人嘉兴武岳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2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0152,永安鼎峰已于2018年11月16日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SEQ348。

       根据永安鼎峰的合伙协议、股权结构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永安鼎峰的主
要出资人为永安市新源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鼎峰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永安
鼎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其实际控制人为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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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查阅了发行人全套工商档案记录、历次股权转
让协议、增资协议、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1、查阅了发行人;

     2、访谈了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交易双方以及发行人主要负责人,取
得了相关访谈记录或调查问卷;

     3、访谈了发行人所在地工商注册机构,并取得了当地工商局出具的合法合
规《证明》。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原股东浙民投因内部资金周转需求,将持有翔丰华股权全部转让
给第三方福建新兴和永安鼎峰。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为每股22元,对应发行人
的估值为16.5亿元,定价公允。

     2、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为私募股权基金,已依法备案,具
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六、审核要点 11-2 股权激励计划

11-2-1 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11-2-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
容、制定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目前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以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
处理等,并披露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11-2-1-1-1保荐人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
意见:历次股权变动是否涉及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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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目前的执行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控制权变化,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影响。

    答复:

    (一)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激励情况,相关激励计划为管理层持
股平台--众诚致远以每1元注册资本2.5元的价格对翔丰华有限进行增资,构成了
股份支付,且本次内部增资作为对核心管理人员历史贡献的一次性奖励,未设
定服务期限,因此计提的管理费用一次性记入2015年度发行人损益,本次股权
激励已执行完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均无影响。

    发行人已按规定对2015年8月管理层持股平台众诚致远增资事项进行股份支
付处理。本次内部增资作为对核心管理人员历史贡献的一次性奖励,已于2015
年一次性计入了发行人损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均
无影响。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十一、(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
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中披露了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制定计划履
行的决策程序、目前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
面的影响,以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并披露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结论性意见。具
体如下:

    “…

     2015 年 7 月,为了激励核心团队,保障团队的稳定性,发行人召开股东会,
一致同意设立管理层持股平台——众诚致远,并向发行人增资 394.73 万元,其
中 157.89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36.8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8 月发行人完
成本次增资。众诚致远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2.5 元,该次增资价
格参考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值
为 2.5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众诚致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股份
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众诚致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股份支付。为
确定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发行人以本次增资前后两次无关联股东之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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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为依据,按照孰高原则确定。具体情况为:2015 年 6 月,发行人共同
控制人钟英浩为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向无关联第三方雷祖云转让所持翔丰华有限
5%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 150 万元),转让价格为 750 万元,折合每 1 元
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5 元;2015 年 12 月,点石创投为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向无关
联第三方汇盈博瑞、盈风万润、天风天睿共计转让所持翔丰华有限 4.4444%的股
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 140.3492 万元),转让价格合计 2,000 万元,折合每 1
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14.25 元。

序号                            事项                          每 1 元注册资本价格(元)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净资产                                 1.99
 2      2015 年 6 月 9 日钟英浩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股权的价格             5.00
 3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                                  2.50
 4      2015 年 7 月 8 日众诚致远向发行人增资的价格                     2.50
        2015 年 12 月 10 日点石投资向无关联第三方汇盈博瑞、
 5                                                                     14.25
        盈风万润、天风天睿转让股权的价格
 6      本次股份支付选取的每份注册资本公允价值                         14.25


       根据上述公允价值选取标准,发行人本次股份支付共计提管理费用
18,552,075.00 元(=(14.25-2.5)×1,578,900)。根据增资协议,本次内部增资作
为对核心管理人员历史贡献的一次性奖励,未设定服务期限,因此计提的管理费
用一次性记入 2015 年度发行人损益,本次股权激励已执行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众诚致远合计持有公司 269.9913 万股,持股
比例为 3.5999%,具体持股情况请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除上述股份支付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由于本次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了2015年发行人损益,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该次股权激励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
制权变化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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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文件、工商变更资料;

     2、查阅了众诚致远的《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决策的三会文件,包括缴
款银行回单、工商变更情况等,核查增资的定价依据及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除2015年8月众诚致远增资涉及股权激励外,
不存在其他股权激励及制度安排;该次增资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构成股份支
付,本次内部增资作为对核心管理人员历史贡献的一次性奖励,未设定服务期限,
因此计提了1.855.21万元的管理费用一次性记入2015年度发行人损益,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股权激励已执行完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均无影响。

七、审核要点 12-1 社保

12-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12-1-1-1 如是,发行人应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21的
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应缴未缴的具体情况及形成原因,如补缴对发
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应对方案。

     12-1-1-1-1 保荐人应当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21的相关
规定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已在招股书“第五节、十二、(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中披露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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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按照国家和
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1、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情况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类别          单位缴费   单位缴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    费(%)          (%)         (%)          (%)    (%)
(1)翔丰华

养 老    深户           14.00      8.00           14.00         8.00          14.00        8.00
保险     非深户         13.00      8.00           13.00         8.00          13.00        8.00
医疗保险                 6.20      2.00            5.20         2.00           5.20        2.00
失业保险                 1.00      0.50            0.56         0.30           0.56        0.30
工伤保险                 0.78           -          0.39              -        0.195            -
生育保险                 0.50           -          0.45              -         0.45            -
住房公积金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2)东莞翔丰华
养老保险                13.00       8.00                -                -       -             -

医 疗    住院            1.75           -               -                -       -
保险     门诊            0.05       0.50                -                -       -
失业保险                 0.50       0.20                -                -       -             -
工伤保险                 0.65           -               -                -       -             -
生育保险                 0.46           -               -                -       -             -
住房公积金               5.00       5.00                -                -       -             -
(3)福建翔丰华
养老保险                18.00       8.00           18.00         8.00          16.00       8.00
医疗保险                 8.00       2.00           8.00          2.00          8.00        2.00
失业保险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1.04           -          1.04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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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类别           单位缴费   单位缴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    费(%)           (%)         (%)        (%)    (%)
 生育保险                   0.50           -              0.50           -        0.50           -
 住房公积金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有关规定,发行人及子公司办理社保
 的起始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社保缴纳主体                         设立时间                      办理社保的起始日期
   1      发行人                2009 年 6 月 12 日                              2010 年 2 月
   2      福建翔丰华            2015 年 5 月 13 日                              2015 年 8 月
                                2012 年 3 月 9 日设立
   3      东莞翔丰华                                                            2012 年 7 月
                                2017 年 9 月 13 日注销

        2、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1)社会保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的情况如下:

   项目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差异人数                           差异原因
                                              15 人为试用期未转正的员工,尚未办理完
                                              成养老保险缴纳手续;13 人缴纳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或自己缴纳,不用公司为其
养老保险          427       394         33
                                              缴纳养老保险;2 人已到退休年龄无需缴
                                              纳养老保险;3 人离职未缴纳当月养老保
                                              险。
                                              14 人为试用期未转正的员工,尚未办理完
                                              成失业保险缴纳手续;14 人缴纳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或自己缴纳,不用公司为其
失业保险          427       393         34
                                              缴纳失业保险;3 人已到退休年龄无需缴
                                              纳失业保险;3 人离职未缴纳当月失业保
                                              险。
                                              4 人为试用期未转正的员工,尚未办理完
                                              成工伤保险缴纳手续;1 人因个人原因无
工伤保险          427       417         10
                                              法缴纳;2 人已到退休年龄无需缴纳工伤
                                              保险;3 人离职未缴纳当月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注]      427       406         21    15 人为试用期未转正的员工,尚未办理完
                                              成生育和医疗保险缴纳手续;4 人因个人
医疗保险          427       406         21    原因无法缴纳;2 人已到退休年龄无需缴
                                              纳生育和医疗保险。
      注: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变更的通告》及福建翔
  丰华的说明,原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三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必须统一缴纳,现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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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的生育保险业务移交至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因
此,自 2017 年 5 月起,原在职员工已缴纳的生育保险移交至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继续缴纳,新入职员工根据其意愿如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则不再同时缴纳生育保
险。

     (2)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项目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差异人数                   差异原因
                                                    4 人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已提供
                                                    宿舍;15 人为试用期未转正的员工,尚未
住房公积         427           402        25        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3 人已到
                                                    退休年龄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3 人离职
                                                    未缴纳当月住房公积金。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相关
的补救措施

     福建翔丰华员工存在农村户籍人员,特别是一线生产人员。上述自愿要求放
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主要为福建翔丰华的一线生产人员,该部分员工
主要为农村户籍或外地户籍的生产人员,流动性较强。该部分员工已经办理了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参加社会保险意愿较低,且其
中大部分在农村拥有住房,福建翔丰华亦为无住房的生产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其
考虑到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对其意义不大或者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异地提取和使用较为困难,尽管经公司劝说和动员,但仍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

    基于尊重员工真实意愿和实际利益,福建翔丰华未为该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且上述自愿要求不缴存的员工已出具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
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声明与承诺。

     如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足额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则
应缴未缴费用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应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万元)                       40.49          2.75           6.92
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万元)                          5.22          0.32           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5,024.82       5,760.44       5,039.12


                                        3-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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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应缴未缴全部费用占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0.91       0.05            0.15
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比例(%)

     对于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
鹏伟、钟英浩分别作出如下承诺:“如翔丰华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
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
定的需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
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
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支
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分取得别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永安市社会保
障局等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的证明,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分别取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安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
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证明。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主要系
部分生产工人自愿放弃所致,上述不规范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亦不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经测算,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的绝对
数及占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较低,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出具了兜底承诺,该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表、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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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走访并取得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永安市社
会保障局等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受到
处罚的证明;

       3、走访并取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永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违反住房
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证明;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的情形主要系部分生产工人自愿放弃所致,上述不规范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经测算,欠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
金的金额的绝对数及占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较低,且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兜底承诺,该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八、审核要点 15-1 经营资质

15-1-1 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

       15-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
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
等,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的相关证书名称、核发机关、
有效期;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
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如存在,是
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5-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
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
册或者认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
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如存在,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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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开展业务无须办理特殊业务资质、许可、批复,已经
取得了开展出口业务必须的全部资质,该项备案申请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
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
经营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六、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和其他业务资质及证书”
中披露如下:

    “…

    (一)经营资质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福建翔丰华的营业执照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福建翔丰华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具体如下:

 公司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改性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其它
           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
发行人     批和禁止的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
                                                                        锂电池负极
                       行业投资(具体投资项目另行申报)。
                                                                        材料(石墨)
           改性石墨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二氧化钛负极材料、石墨烯材
                                                                        的研发、生
           料、碳纤维材料、等静压石墨、碳素制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产与销售
福建翔     及进出口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石墨制品的
丰华       石墨化及碳化加工;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及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所处的锂电池负极材料制造业属于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C30)下的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
染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2012)》,发行人
生产其现有产品无须办理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二)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三)其他业务资质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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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
册编码:3510967953)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
02370087)。该项备案申请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
不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2012)》等相关法
律法规,查验了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对比了其他同类型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披露文件中关于业务资质的
说明。

     3、取得发行人出口业务相关资质文件。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必要
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进出口业务的相关备案申请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
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除出口业务外,发行人及其
全资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无需取得相关特殊的业务资质、许可或批复,报期内
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

九、审核要点 15-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15-2-1 发行人是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5-2-1-1 如是,发行人应重点结合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近期将出台
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化情况,披
露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方
面的具体影响。


                                  3-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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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近期将出台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
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化情况,相关趋势和变化对发行人的具
体影响。发行人是否按照要求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
的影响。

    答复:

     (一)发行人已重点结合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近期将出台的与发
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化情况披露了对发
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具体影响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二、(二)、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和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中披露如下: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及防范行业风险,政府及有关监督部门已制定一系列
法律法规,现行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如下: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政策要点
科技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之“(三)新型高效能量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2016.01    转换与储存技术”之“1、新型动力电池(组)、高
术领域》(2016 年修订)                   性能电池(组)动力电池高性价比关键材料”。
                                          “加快突破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核心技术。支持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2016.03
                                          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5%。支持新能源汽
个五年规划纲要》
                                          车、高端装备与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推动电池工业向绿色、安全、高性能、长寿命方向
工信部《轻工业发展规划
                               2016.07    发展,加快锂离子电池高性能电极材料、电池隔膜、
(2016-2020 年)》
                                          电解液、新型添加剂及先进系统集成技术。
                                          至 2020 年,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 5.0 升/百公里,
                                          商用车新车油耗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销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节                  量占汽车总体销量的比例达到 7%以上,驾驶辅助/
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         2016.10    部分自动驾驶车辆市场占有率达到 50%。新能源汽
图》(2016 年版)                         车技术路线以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方
                                          向,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以开发新型锂
                                          离子动力电池为重点。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                    到 2020 年,营运货车、营运客车、营运船舶单位
                               2016.11
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                    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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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政策要点
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6%、7%,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6)61 号)                           2015 年下降 12.5%”、“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
                                          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到 200 万辆、累
                                          计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
                                          量限值标准,提高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
                                          准,研究新车碳排放标准。
                                          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大力推进
                                          动力电池技术研发,着力突破电池成组和系统集成
                                          技术,超前布局研发下一代动力电池和新体系动力
                                          电池,实现电池材料技术突破性发展。加快推进高
                                          性能、高可靠性动力电池生产、控制和检测设备创
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
                               2016.12    新,提升动力电池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培育发展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企业和关键材
                                          料龙头企业。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建立上下游
                                          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到 2020 年,
                                          动力电池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同步,产能规模保持
                                          全球领先。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
                                          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在保持
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
                               2016.12    2016-2020 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等。
的通知》
                                          以调整后的补贴新政为依据,对 2017 年度新能源
                                          汽车推荐目录申报工作进行调整。其中规定了动力
                                          电池能量密度(PED)测试方法、动力电池(含超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2017.01    级电容器)最大充电倍率(CR)测试方法等。此
用推荐车型目录》
                                          后,相关新能源汽车企业展开申报工作,至此,工
                                          信部累计发布 3 批推荐车型目录,共有 105 家企业
                                          的 1,020 个车型通过申报。
                                          “到 2020 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
                                          过 300 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 260 瓦时/
                                          公斤、成本降至 1 元/瓦时以下,使用环境达-30℃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到 55℃,可具备 3C 充电能力。到 2025 年,新体
财政部《关于促进汽车动力       2017.02    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
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500 瓦时/公斤”;
                                          “到 2020 年,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 1,000 亿
                                          瓦时,形成产销规模在 400 亿瓦时以上、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 3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
                                          万辆以上的,从 2019 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
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         2017.09
                                          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 年度的积分比例
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
                                          要求分别为 10%、12%。
办法》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
国改委、财政部、科技部、
                                          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
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7.09    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
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
                                          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
的指导意见》
                                          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分布式发电项目可采取多能互补方式建设,鼓励分
                               2017.10
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                  布式发电项目安装储能设施,提升供电灵活性和稳

                                          3-1-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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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政策要点
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定性。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
科技部、发改委《关于调整
                               2018.02    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
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广。
                                          积极推进 55 个“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2018
                                          网)示范项目、23 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2018.02
                                          28 个新能源微电网项目以及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项
知》
                                          目建设。
                                          1、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
                                          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落实好乘用车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
                                          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2018.10
                                          3、研究建立碳配额交易制度;4、完善新能源汽车
(2018-2020 年)》
                                          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
                                          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补贴退坡加大幅度;技术指标门槛适当提高,注重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                    安全性、一致性;运营车辆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
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          2019.3    里程后再申请清算;过渡期内补贴折扣较大;取消
策的通知》                                地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
                                          服务
                                          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
                                          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降低电池成本。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          2019.6    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
案(2019-2020 年)                        置首量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
                                          零排放区试点。
                                          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
                                          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力,我国计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到 2025 年,新
(2021-2035 年) 征求意见      2019.12
                                          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
稿)
                                          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
                                          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5%左右。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
                                          (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
                                          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                      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
部、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                  纯电续驶里程门槛。(3)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
                                2020.4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
政策的通知》                              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
                                          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
                                          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
                                          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
                                          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
                                          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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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政策要点
                                          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各种扶持
培育政策。近年来,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锂电池行业及公司所处
负极材料细分行业亦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1)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2年底,
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公共领
域的新能源汽车(包括出租和网约车)在2020年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
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相
比于旧版补贴政策的每年退坡50%,两年完成全部退坡,新版政策退坡节奏更加
平稳,有助于新能源车企平稳降低生产成本,使得新能源汽车及其产业链公司的
利润水平得到保障。

     该项财政支持政策的实施扭转了去年新政给行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2020
年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8.2万辆,环比增长12.2%,有助于提升动力电池的需
求,进而增加负极材料的需求增长,从而带动公司销量增加和收入增长。

     (2)取消动力电池“白名单”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6月24日,工信部宣布,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
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
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即动力电池“白名单”)同时废止。本次白名单被废
止,日韩动力锂电企业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发展机会,为此纷纷加大对中国的投
资。虽然外资进入会加剧国内动力锂电行业竞争,给中国动力锂电厂商带来较大
压力,但却会极大地增加了锂电正、负极材料的需求,有利于上游材料行业的发
展。

     公司抓住机遇,积极开拓LG化学、三星SDI等韩国客户,2019年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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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化学供应商认证审核。2019年5月29日,发行人与LG化学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2019年10月29日,发行人获得了产品验收通过的审批通知。发行人供应的天然石
墨产品被LG化学应用于特斯拉上海工厂项目,成为特斯拉上海工厂的间接供应
商。2020年4月,发行人通过认证成为三星SDI合格供应商,2020年6月开始小批
量供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接触松下等其他日韩知名锂电企业,为进一步打开
日韩客户做准备。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行业政策及法规;
     2、查阅发行人的重要客户业务合同、访谈了公司销售、研发负责人;
     3、查阅了中汽协行业数据及相关的行业研报,了解行业专家对相关产业政
策对负极行业的影响。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近期将出台的与发行人
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变化情况主要体现在国家对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贴退坡及提高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财政补贴政
策实施期延长、动力电池白名单废止从而鼓励外企竞争等情形。

     相关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的产品结构、产品性能调整有重大影响,同时财政补
贴政策实施期延长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增加负极材料的需求,从
而对发行人产生积极的影响,发行人通过积极开发日韩客户,使得动力电池“白
名单”的取消未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十、审核要点 17-1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17-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

    17-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产品和收入构成、产品应用领
域等,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分析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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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可比性,没有将同行业知名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的应当说明原因。

    17-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是否客观,是否按照披露的选取标
准全面、客观、公正地选取可比公司。

    答复:

    (一)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二、(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
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中披露如下:
     “…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
     本招股说明书中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主要根据公开数据的可获得性选
择同行业可比公司。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发行人在 A 股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中挑选主要从
事负极材料生产的贝特瑞、杉杉股份、凯金能源、璞泰来、正拓能源、中科电气
等 6 家公司作为公司的同行业比较对象,基本涵盖了国内负极行业最主要的厂
商。其中,凯金能源、正拓能源和发行人一致,主营业务均是单一负极材料生产,
其他可比公司的负极业务仅为该公司的分部业务,因分部报告数据获取的限制,
部分业务及财务比较数据无法获得;从产品结构上看,发行人与贝特瑞、中科电
气、正拓能源既有天然石墨产品又有人造石墨产品的生产;杉杉股份、璞泰来、
凯金能源则以人造石墨产品生产为主。
     …”

    (二)核查过程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查询了可比公司官方网站、公开披露的年报、
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以及查阅了高工锂电、鑫椤资讯等锂电行业专业
机构公开披露的信息,根据可比公司公开信息的可获取情况选出行业中最重要的
6家可比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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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已涵盖了负极行业内的主要厂
商,选择标准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国内负极材料行业的主要厂商,不存在
遗留重要负极供应商的情形。

十一、审核要点 18-1 客户基本情况

18-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18-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主要客户(如前五大)名称、
销售金额和占比,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
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18-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主要客户(如前五大)的注册情况,是否正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否与相关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
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相关客户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是
否依赖某一客户等。

    答复: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了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三、(二)主要客户”中披露如下:
     “…

     (二)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3-1-4-13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销售                          占营业
                                客户      销售                      销售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   数量(吨)               收入比
                                类型      模式                      (万元)
                                                  类型                            重
                                      2017 年度
                                                  天然   2,660.20
 1     比亚迪(注 1)            动力     直销                      20,119.07   55.46%
                                                  人造   2,630.10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2                               动力     直销    人造    786.20    2,641.43    7.28%
       司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
 3                               动力     经销    人造    565.38    1,916.12    5.28%
       限公司
                                                  天然    99.33
 4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933.71     2.57%
                                                  人造    91.20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
 5                               动力     直销    人造    215.00     906.84     2.50%
       公司
                                消费、
 6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直销    人造    675.95     882.39     2.43%
                                  动力
       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
 7                               动力     直销    人造    185.60     792.94     2.19%
       公司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
 8                               消费     直销    人造    166.00     689.83     1.90%
       司
                                                  天然    99.90
 9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消费     直销                       500.38     1.38%
                                                  人造    42.50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
 10                              动力     直销    人造    126.94     484.29     1.33%
       公司
              合计                -        -       -        -       29,866.99   82.33%
                                      2018 年度
                                                  天然   4,018.83
 1     比亚迪(注 1)            动力     直销                      37,623.69   62.75%
                                                  人造   4,687.7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2                               动力     直销    人造   1,274.00   4,154.28    6.93%
       有限公司
 3     南昌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人造    440.75    2,599.29    4.34%
                                消费、
 4     鹏辉能源(注 2)                   直销    人造    708.58    2,864.74    4.78%
                                  动力
 5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人造    262.00    1,829.48    3.05%
 6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人造    213.34    1,527.37    2.55%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
 7                               动力     直销    人造    378.49    1,358.66    2.27%
       司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8                               动力     直销    人造    208.03    1,164.25    1.94%
       司
                                                  天然    108.70
 9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976.76     1.63%
                                                  人造    96.60
 10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    消费     直销    人造    164.55     597.55     1.00%

                                      3-1-4-13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司

              合计                  -        -       -        -       54,696.08   91.23%
                                        2019 年度
                                                    天然   1,332.65
 1      比亚迪(注 1)            动力      直销                      26,221.78   40.62%
                                                    人造   5,090.86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2                                动力      直销    人造   1,475.89   6,220.49    9.64%
        司(注 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3                                动力      直销    人造   1,571.95   4,355.35    6.75%
        有限公司
                                                    天然    1.08
 4      朗泰沣(注 5)            动力      直销                      3,860.13    5.98%
                                                    人造   777.48
                                                    天然   172.55
 5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3,602.52    5.58%
                                                    人造   659.98
 6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人造   428.62     2,834.64    4.39%
 7      格林德(注 3)            消费      直销    人造   516.95     2,347.88    3.64%
                                 动力、
 8      LG 化学(注 6)                     直销    天然   838.61     2,336.21    3.62%
                                   其他
 9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      直销    人造   384.20     2,063.14    3.20%
 10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消费      直销    天然   581.20     1,705.21    2.64%
              合计                  -        -       -        -       55,547.36   86.05%
      (说明:客户类型中“动力”为动力锂电池,“消费”为消费电子锂电池;产品类型中
“人造”指人造石墨产品,“天然”指天然石墨产品)
      注 1:比亚迪包括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深圳
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注 2:鹏辉能源包括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3:格林德包括深圳格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格林德能源有限公司;
      注 4: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更名为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注 5:朗泰沣包括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该两家
公司均为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注 6:LG 化学包括 LG 化学(韩国)和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3-1-4-14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前十大客户的基础情况及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18527144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注册地
                        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渤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相关业务;供应链渠道管理与设计;物流方案设
                        计;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市场营销;科技研发服务;国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物流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租赁(不包括带
                        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许可经营项目是:成品油销售。
成立日期                2013-10-15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王传福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2)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名称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663313446G
注册地               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
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锂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电解液、苯基环已烷(CHB)、碳酸亚乙烯酯
                     (VC)、六氟磷酸锂、隔膜纸、前驱体、塑胶壳、盖板)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铁动力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
                     伏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
                     具检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发动机零
                     部件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智能气缸。汽车制造涂料、汽车变速
经营范围
                     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从事储能系统,电
                     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设零
                     售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
                     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
                     及维护;继电器接触器、电容器、熔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


                                        3-1-4-14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06-12                       经营期限       2057-06-12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BYD(H.K.)CO.,LIMITED 持股 90%,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
实际控制人           王传福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3)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
名称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035664698524
注册地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新园路北侧标准化厂房区
法定代表人           李云锋
注册资本             98,3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生产 LED 产品,生产移动电源和储能系统,
经营范围             厂房和设备租赁,技术转让,研发新能源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电动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
成立日期             2010-12-01            经营期限              2030-11-30
存续状态             存续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20.65%,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股东结构             公司 6.1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2.0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71.21%。
实际控制人           李世江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4)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4551855X4
注册地               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新青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夏信德
注册资本             16,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锂锰电池、电池零配件;
                     批发、零售;电池、电子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
                     企业所需要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为电动汽车提
经营范围
                     供电池充电服务;汽车充电模块销售;充电桩制造;充电桩销售;充
                     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太阳能发电站建设;太阳能发电站投资;能源
                     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


                                          3-1-4-14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技术转让服务。

成立日期              2002-12-5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夏信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5)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101726811355L
代码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 号
法定代表人      夏信德
注册资本        28,115.19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灯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灯用
                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转让服务;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
                备的零件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能源管理服务;电子产品批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镍氢电池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
经营范围
                器件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子产品零售;
                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汽车充电模块
                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充电桩制造;太阳能发电站建设;太
                阳能发电站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             2001-1-18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夏信德持股 31.94%,夏仁德持股 6.57%,李克文持股 4.21%,全国社保基
                金一一八组合持股 4.06%,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3.61%,卫
股东结构
                明珍持股 1.11%,薛其祥持股 0.95%,林佳纯持股 0.69%,刘国珍持股 0.56%,
                李刚持股 0.53%,其他股东持股 45.77%。
实际控制人      夏信德
是否存在关联
                否
关系

       (6)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名称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MA2MRWKH10
注册地                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 99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德清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1-4-14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管理系统研发、制作、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
经营范围
                     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01-13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宣城通达创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12.50%,深圳市益佳通
股东结构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62.50% , 宣 城 市 工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5.00%。
实际控制人           周德清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7)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MA35HL6990
注册地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28 号
法定代表人           温显来
注册资本             54,704.682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
经营范围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05-05              经营期限            2036-05-04
存续状态             存续
                     江西振兴发展云济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7.09%,上饶市明
                     德人才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3.07%,上饶市安驰新能源产
                     业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8.10%,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32%,武汉明佳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48%,南昌市睿驰企业
股东结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44%,上饶市众恒新能源产业中心(有限
                     合伙)持股 1.02%,上饶市众合新能源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92%,
                     上饶市众海新能源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92%,上饶市众洋新能
                     源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91%,江西利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73%。
实际控制人           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8)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0785069795M


                                           3-1-4-14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注册地                     新乡市北环路(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程迪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蓄电池,蓄电池材料和零部件、蓄电池相关生产设备、使用维护设备、
                     检测仪器设备、电池管理系统电子器材及电源充放电配套设备和衔接
       经营范围      深加工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安装及进出口业务;
                     废旧蓄电池回收再利用;蓄电池相关的技术和加工服务。“三来一补”
                         业务,对实业投资。(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       2006-01-25       经营期限                   2036-01-24
       存续状态                                        存续
                      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5.82%,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东结构
                                              股 4.18%。
   实际控制人                                         程清丰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9)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2337179982J
注册地               牧野区新乡日航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经济开发中心 404、405 房间
法定代表人           张庆新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锂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以上各项不含危化品)。
成立日期             2015-04-01      经营期限        2025-03-31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张庆新持股 99%,麻丽娟持股 1%。
实际控制人           张庆新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0)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0799494282A
注册地               江西省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吉安)
法定代表人           王继生
注册资本             1,105 万人民币



                                         3-1-4-14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各类锂离子电池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
经营范围
                     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成立日期             2007-05-08   经营期限            2057-05-07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王继生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1)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63048200L
注册地               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路 120 号
法定代表人           卢晓阳
注册资本             6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产:锂离子电池、高能阀控蓄电池。(上述经营范围在取得环保验收
                     合格后方可经营)研发、销售:高性能全密封蓄电池、燃料电池、锂离
                     子电池、镍氢电池、太阳能电池及其他高性能环保电池;通信网络电源
经营范围
                     系统、高性能电极材料的研发;电源系统原材料及配件的销售;后备及
                     储能电源发电系统的集成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0-11-25   经营期限            2030-11-24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周庆治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2)南昌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                 南昌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8MA35GFDY6F
注册地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北大道(48 号 18 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           张龙
注册资本             65,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锂离子电池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经营范围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4-14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成立日期             2016-02-02     经营期限         2026-01-28
存续状态             存续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84.62%,太仓若森肆号投资中心(有限
股东结构
                     合伙)持股 15.38%。
实际控制人           展全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3)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名称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946283766
注册地               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前进一路 20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俊颇
注册资本             3,3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设计、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芯,手机电池,电
经营范围             池零配件,充电器,皮套,模具,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6-09-30     经营期限         2056-09-29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林俊颇持股 39.46%,林俊烨持股 30.27%,林俊仰持股 30.27%。
实际控制人           林俊颇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4)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名称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986898685
注册地               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纬四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           蒋森
注册资本             8,698.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锂离子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维修及
经营范围             售后服务;太阳能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维
                     修及售后服务(以上凡涉及许可的项目均凭许可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             2012-06-29     经营期限         2062-06-28
存续状态             存续
                     安徽锦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3.92%,安徽恒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结构
                     持股 23.75%,安徽国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7.25%,丁隽持股

                                         3-1-4-14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7.47%,杨旭持股 3.74%,黄志明持股 2.30%,黄绍刚持股 1.61%,郑
                     淑芹持股 1.15%,李美珍持股 1.15%,张相霞持股 1.15%,刘春玲持股
                     1.15%,张秀芳持股 1.15%,其他 38 为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4.21%。
实际控制人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5)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795423954K
码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凤凰大道凤门园工业园 5 号 A 栋 1-3
注册地
                    层、5 号 B 栋、4 号 A 栋 1-3 层、4 号 B 栋
法定代表人          邓志荣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产品、通讯配件、
                    电源设备的生产和组装
成立日期            2006-11-09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邓志荣
是否存在关联关
                    否
系
       (16)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                     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KRF50D
注册地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村中坑路 18 号 C、D 栋
法定代表人               袁海军
注册资本                 10,812.07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组装:新能源产品、新能源材料、电子产品、通
经营范围                 讯配件、电源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12-17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88.70%,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
股东结构
                         公司持股 8.6%,邓志荣持股 2.61%,袁海军持股 0.09%。
实际控制人               邓志荣


                                          3-1-4-14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7)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名称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11693534645L
注册地               新乡市创业路东段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李长杰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动力锂离子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产品对
经营范围
                     外贸易经营。(以上各项不含危化品)
成立日期             2009-08-21                       经营期限        2039-08-20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新乡市众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李长杰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8)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0587527783P
注册地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周佳
注册资本             220,839.97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
                     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
经营范围             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
                     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12-16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宁 波 梅 山 保 税 港 区 瑞 庭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5.88% , 黄 世 霖 持 股
                     11.81%,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53%,李平持股 5.07%,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东结构             伙)持股 3.27%,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03%,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70%,上海尚欣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欣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0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1-4-14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1.6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泰宏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1.65%,其他股东持股 35.33%。
实际控制人           曾毓群、李平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9)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0884346030
注册地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 158 号 5 幢
法定代表人           毛焕宇(MAOHUANYU)
注册资本             32,608.696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管理系统
                     软件硬件的研发、应用、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3-31                     经营期限     2034-3-30
存续状态             存续
                     张冰茜持股 1.84%,刘强持股 0.92%,方勇持股 0.92%,常熟力能新能
                     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宇量电池(香港)有限公司、孚惠成长
股东结构
                     (天津)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市嘉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湖州国企佐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未公开。
实际控制人           毛焕宇(MAOHUANYU)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20)深圳格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格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4753554T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路 168 号 1 栋 3 楼 A 区、4 楼、5
注册地               楼、2 栋 4 楼;燕山大道 99 号永建鸿科技园 C 栋 1 楼、7 楼、8 楼(等
                     两处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李国敏
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经营范围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软包锂离子电
                     池的生产
成立日期             2011-5-20                     经营期限     2021-5-20
存续状态             存续


                                       3-1-4-15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李国敏持股 51.00%,季福臣持股 12.00%,戴祥荣持股 8.00%,熊建江
                     持股 6.00%,骆文平持股 4.50%,黄慈铃持股 3.50%,王金枝持股 3.00%,
股东结构
                     李德义持股 3.00%,王勇军持股 3.00%,胡亚文持股 3.00%,贺彬文持
                     股 3.00%
实际控制人           李国敏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21)江西格林德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格林德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3MA37PYMP21
注册地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五里岭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           胡亚文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锂离子电池的生产;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需要取得审
经营范围             批经营的货物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02-05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存续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深圳格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李国敏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22)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名称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512971674
注册地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           KOO HO NAM
注册资本             136,49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研究、开发、生产偏光板和偏光片卷材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锂离子
                     电池、新能源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 次),
                     以上产品相关零配件和模具;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公
经营范围             司自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
                     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采购商品(特
                     种商品除外)的批发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3-07-14                    经营期限   2053-07-13


                                       3-1-4-15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存续状态             存续
                     株式会社 LG 化学持股 80.80%,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结构
                     19.20%
实际控制人           株式会社 LG 化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23)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58701921XX
注册地               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奔驰西路 78 号
法定代表人           文一波
注册资本             322,830.907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
                     (不含无线电发射终端设备)、锂离子电池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
                     动摩托车、非道路交通电动车)等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废旧电池回收;房屋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12-02                     经营期限   2041-12-01
存续状态             存续
                     桑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8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21%,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67%,天津
股东结构
                     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34%,湘潭云菏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95%。
实际控制人           张辉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以上数据来源:天眼查 www.tianyancha.com;上市公司公告。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在上述客户中任职或拥有权益,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
家庭成员的情况。

       …”

                                        3-1-4-15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其他前十大主要客户,并形成访谈纪要;取得
了大部分主要客户的营业执照、章程及补充调查问卷;函证并核对业务往来数据、
应收款项;询问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取得《关联关系声明函》;
并通过“天眼查”及/或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前述企业的工商
登记信息,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上述主体出具的调查确认
表;

     2、取得查阅了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

    3、查阅wind资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百川资讯、高工锂电、鑫罗
资讯等网站数据,了解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市场情况,主要新能源电池厂家等情况,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资料等进行核对并判断合理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十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
十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十二、审核要点 18-2 新增客户

18-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18-2-1-1 如是,除客户基本情况外,发行人还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新
增客户的成立时间,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合作历史,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
原因,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18-2-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新增客户情况,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
续性。

                                  3-1-4-15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答复:

    (一)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三、(二)、4、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新增情况”
 中披露如下:

    “…

         4、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新增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客户、新增客户年度、客户成立时间、订
 单和业务获取方式、合作历史及交易原因、订单的持续性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成立    订单和业务         合作历史及           订单的
客户名称       新增年度
                              时间      获取方式             交易原因           持续性
多氟多新                                             合作时间:2016 年。      可持续,
能源科技       2017 年     2010-12-01    议价谈判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已成为战略
有限公司                                             造石墨负极材料           合作伙伴
安徽益佳                                             合作时间:2015 年。      可持续,
通电池有       2017 年     2016-01-13    议价谈判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已成为战略
限公司                                               造/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合作伙伴。
河南新太
                                                     合作时间:2015 年。      可持续,
行电源股                                 招投标+
               2017 年     2006-01-25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已成为战略
份有限公                                 议价谈判
                                                     造石墨负极材料           合作伙伴
司
宁德时代
                                                     合作时间:2017 年。      可持续,
新能源科
               2018 年     2011-12-16     招投标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已成为战略
技股份有
                                                     造石墨负极材料           合作伙伴。
限公司
南昌卡耐                                             合作时间:2018 年 5 月
新能源有       2018 年     2016-02-02    议价谈判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可持续
限公司                                               造石墨负极材料
                                                     合作时间:2015 年进入
                                                     珠海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供应商体系;2018 年进    可持续,
                                                     入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     已成为鹏辉
鹏辉能源       2018 年     2001-01-18    议价谈判
                                                     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体       能源主力供
                                                     系;                     应商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造石墨/天然负极材料
苏州宇量                                             合作时间:2018 年 6 月
电池有限       2018 年      2014-3-31    议价谈判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可持续
公司                                                 造石墨负极材料。
                                                     合作时间:2015 年正式
朗泰沣         2019 年     2006-11-09    议价谈判    进入深圳市朗泰沣电子     可持续
                                                     有限公司供应商体系;


                                        3-1-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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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成立   订单和业务         合作历史及         订单的
客户名称     新增年度
                             时间     获取方式             交易原因         持续性
                                                   2018 年正式进入东莞
                                                   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
                                                   司供应商体系;
                                                   合作内容:主要供应人
                                                   造石墨负极材料。

     报告期内各期新增的前五大客户系发行人依靠长期的市场开拓及产品竞争
力获得,与新增客户的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

       (二)核查程序

     1、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并形成访谈纪要;取得了客
户的营业执照、章程及补充调查问卷;函证并核对业务往来数据、应收款项;询
问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取得《关联关系声明函》;并通过“天眼查”
及/或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前述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实
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上述主体出具的调查确认表;

     2、取得查阅了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

     3、获取了发行人关于新增客户合作原因及背景的说明。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期新增的前五大客户系发行人依靠长期的
市场开拓及产品竞争力获得,与新增客户的交易原因合理,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
续性。

十三、审核要点 18-3 客户集中度高

18-3-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来自单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或毛利占比较高的
情形

    18-3-1-1 如是,发行人因下游客户的行业分布集中而导致的客户集中的(如
电力、电网、电信、石油、银行、军工等行业),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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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性,发行人与客
户的合作关系是否具有一定的历史基础,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是否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发行人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业务,发行人
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相关的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以及可持
续性;发行人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除按前述
要求披露外,还应披露集中度较高的大客户是否为关联方,客户集中度较高是
否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披露揭示客户集中度较高可
能带来的风险。

    18-3-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
明确意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的持续性,客户集
中度较高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答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来自单一大客户比亚迪
的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较高的情形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三、(二)5、发行人报告期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中披露如下:

     “…

     5、发行人报告期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1)发行人客户集中度高符合行业特性

     2017 年、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发行人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82.33%、91.23%和 86.05%,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收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55.46%、62.75%和 40.6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高与下游动力锂
电池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状况相一致。

     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数据,2017 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36.4GWh,前十
大厂商占整体装机量的 67.3%,宁德时代和比亚迪合计占比达 42%,其中宁德时
代市占率为 27.1%,比亚迪市占率为 14.9%;2018 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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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8GWh,前十大厂商占整体装机量的 82.8%,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宁德
时代市占率为 41.1%,比亚迪市占率为 20.01%,两者合计占比约 61%;2019 年
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62.38GWh,前十大厂商占整体装机量的 87.98%,宁德时
代市占率为 51.80%,比亚迪市占率为 17.28%,两者合计占比约 69.08%。2020
年一季度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5.68GWh,前十大厂商占整体装机量的 90%,
宁德时代市占率为 49%,比亚迪市占率为 17%,LG 化学凭借配套国产特斯拉,
市占率为 11%,三者合计占比约 77%。国内知名负极材料厂商都在围绕行业巨
头布局,争做行业龙头供应商是业内共识。

     发行人从 2016 年起一直是比亚迪的主力供应商,2017 年成为宁德时代供应
商,并于 2019 年成为 LG 化学供应商。同行业可比公司凯金能源第一大客户为
宁德时代。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凯金能源分别对前五大客户及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的比
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凯金能源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64.52%      71.81%         未披露
其中:凯金能源对宁德时代的销售占比                48.84%      45.57%         未披露
翔丰华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73.09%      81.85%         68.57%
其中:翔丰华对比亚迪的销售占比                    55.46%      62.75%         40.62%
    注:凯金能源数据来自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其他可比公司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
中科电气等未披露负极材料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凯金能源的客户集中度均较高,前五
大客户销售占比达到 65%-82%。2017 年度、2018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占
比高于凯金能源主要系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销售占比高于凯金能源。报告
期内,发行人为比亚迪主力供应商,占比亚迪负极材料的采购比重较高。而凯金
能源占宁德时代负极材料的采购比重未达到发行人水平。根据宁德时代招股说明
书披露,宁德时代负极材料主力供应商为杉杉股份、璞泰来。

     (2)发行人与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业务合作背景

     发行人于 2012 年向比亚迪送样,经过一年多努力,于 2013 年 8 月取得中试
订单,并于 2014 年 1 月开始批量试产供货。发行人经比亚迪测试通过并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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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款产品是天然改性石墨负极材料 DT-1,应用于商用大巴车,比如比亚迪 K9
                   大巴车等。2014 年上半年,发行人接到比亚迪新的需求,即低温性能更加优良
                   的天然改性石墨负极材料,随即发行人开发出了对应性能的产品 DT-2,应用于
                   秦、唐等乘用车,该型号产品于 2015 年年初批量至今。2015 年至 2019 年,发
                   行人陆续开发出另外两款分别具有循环性能优良、高温性能优良、高能量密度等
                   特点的人造改性石墨负极材料,几乎覆盖比亚迪所有新能源车型。

                        (3)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情况及合作发展前景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的主要产品是天然石墨DT-1和人造石墨X6。
                   2017年由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变化,天然石墨市场需求大幅下跌,人造石
                   墨需求则快速增长,导致2017年下半年以来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的主要是高能量
                   密度人造石墨产品X6,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99%、45.49%和27.06%。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比亚迪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名称                        销售      占营收                           销售      占营收                          销售   占营收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收入        比重                           收入        比重                          收入   比重
 DT-1      1,745.00    2.45    4,276.21   11.79%   2,512.78    2.13       5,353.34   8.93%    826.10     1.98   1,633.60    2.53%

  X6       2,009.20    5.60   11,244.02   30.99%   4,457.85    6.12   27,276.27      45.49%   3,707.05   4.71   17,470.59   27.06%


                        2018年,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金额大幅增长、销售占比大幅提升,主要原因
                   在于:发行人对比亚迪人造石墨产品X6的销量同比增长1.22倍,且销售价格同比
                   增长9.29%所致。

                        2019年,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金额减少了30.31%,销售占比也降低了22.1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因为补贴退
                   坡加速导致市场需求不振,比亚迪对发行人采购量下降,同时下游企业控成本的
                   压力较大,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的主要产品X6平均单价同比下降了23.01%。

                        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以及去年
                   上半年“抢装行情”导致基数较高,共同造成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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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下跌较多。受此影响,2020年1-5月比亚迪新能源车累计销量46,512辆,同比
下降60.94%。

     2020年6月,比亚迪“刀片电池”在重庆工厂量产下线,“刀片电池”是磷酸
铁锂电池,和普通电芯相比,它更长、更薄,电芯单体长96厘米、宽9厘米、高
1.35厘米,通过阵列的方式排布在一起,实现了电池包的超级强度,大幅提升了
电池包的安全性能,同时,电池包的体积利用率也提升了50%以上。

     “刀片电池”将首先搭载在比亚迪汉EV车型上,长安福特一款新能源车也
将搭载该款电池。根据比亚迪披露的信息,由于市场反馈良好,“刀片电池”重
庆工厂2020年预计将有8条产线投产,全部达成后将达到20GWh,发展前景良好。

     根据比亚迪公开披露的信息,2019年比亚迪动力锂电及储能锂电装机量为
12.32GWh,2020年规划产能为60GWh,未来随着比亚迪“刀片电池”以及自身
新能源汽车两者销售的增长,其负极材料需求预计将大幅增加。2019年发行人对
比亚迪各类负极材料销量总计6,423吨,占比亚迪当年采购总量的45%,未来发行
人与比亚迪合作发展前景良好。

     (4)报告期发行人与比亚迪合作相关情况的进一步说明

     1)发行人与比亚迪合作具有持续性、稳定性

     比亚迪作为车企同时也是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头部企业,其对合格供应商的选
择、认证程序较为严格,且认证时间较长,一旦达成合作,出于产品质量控制、
新产品技术开发配套能力、出货量和供货及时性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一般不会轻易
更换合格供应商,更换成本较大。

     自2012年开始,发行人与比亚迪展开合作以来,发行人与比亚迪签订了《生
产性物料采购框架协议》,规定若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1年。自2012年至今,
双方合作关系良好,期间未有中断合作的情况。

     比亚迪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头部企业,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第
一,其3款主力车型(比亚迪元EV、比亚迪e5、比亚迪唐DM)均进入了当期能
源汽车销量排行榜前六。与其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比亚迪动力锂电市场占有率,
比亚迪于2019年成立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逐步分拆其电池业务,加大动力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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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外销售。比亚迪目前已经进入东风汽车、成都客车等专用车和客车的动力电
池供应链,并正与丰田汽车公司联合开发纯电动汽车及其所需的动力电池。2020
年比亚迪规划产能60GWh,是2018年产能的3倍。比亚迪产能的扩张有利于发行
人与比亚迪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2)发行人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独立获取比亚迪业务

     比亚迪对负极材料采购批量竞标方式,每半年会在产品验证通过的合格供应
商里采用批量招标方式确定下个半年采购订单,确定采购单价、采购数量和月度
供货计划。发行人根据自身情况投标供货数量和价格,通常情况下供货数量越大,
价格越低,采取“薄利多销”策略。报告期内,比亚迪批量竞标采购方式会对当
期主力供货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但因销售总量增长,以及对其他客户销售
放量,规模效应显现,对公司整体盈利的不利影响可控。

     3)发行人减少对比亚迪依赖的应对措施和新客户的拓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开拓大客户,改善客户结构,提高回款质量,同时降
低对比亚迪的依赖程度。发行人2017年与宁德新时代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合
同有效期2017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4日,并从2018年10月开始对宁德时代批量
供货,2018年累计供货1,274吨,2019年累计供货1,571.95吨。

     近两年来,发行人在大客户开发方面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末国内前十大动
力锂电厂商中,除比亚迪外,发行人已与4家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分别是宁德
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孚能科技等。2019年,发行人对比亚迪实现销售收
入26,221.78 万元,销售占比已由以前年度的50%以上下降至40.62%。
     此外,2019年末已向LG化学批量送货,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2,336.21万元,
2020年1-5月实现销售收入4,987.45万元(未经审计)。截至目前,LG化学对发
行人2020年排产计划约为9,400吨,未来随着发行人产能释放,以及对LG化学等
大客户出货稳步增长,发行人的客户结构会更趋合理,不会对比亚迪产生重大依
赖。

     …”

   (二)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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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与比亚迪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了解主要合同条款、信用
政策、结算方式,抽查了比亚迪报告期每年大额订单、货运单、发票等,核实销
售实现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比亚迪月度销售明细表,检查各规格产品月度
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及变动情况;

     3、走访了比亚迪形成访谈纪要,发放补充调查问卷了解比亚迪采购情况,
实地查看发行人产品使用情况;

     4、函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比亚迪往来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核实期后回
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情况;

     5、通过比亚迪官网、天眼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司公
告及行业研究报告,了解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及经营财务情况,查阅发行人与
比亚迪订单情况;

     6、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了解可比公司产能、产
品、客户、供应商以及财务数据等;

     7、访谈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与比亚迪的关联关
系、合作历史及合作具体情况,比亚迪批量招标采购流程等;

     8、查阅 wind 资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百川资讯、高工锂电、鑫罗
资讯等网站数据,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石墨化加工及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与下游客户行业分布集中的特
性相一致,发行人与比亚迪的业务合作稳定且具有持续性。2019 年对比亚迪销
售占比已降至 40.62%,未来随着发行人对 LG 化学等其他大客户销售增长,发
行人的客户结构会更趋合理,不会对比亚迪产生重大依赖。另外,随着比亚迪“刀
片电池”和比亚迪汉 EV 等新产品推出,其负极材料需求预计将大幅增加,发行
人与比亚迪的业务合作前景较好。因此,客户集中度较高不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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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审核要点 18-4 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

18-4-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18-4-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
占比、交易原因及合理性。

       18-4-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相关交易情况,交易原因,交易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外协商)重叠、客户与竞争对
手重叠的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三、(二)、6、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外协
商)重叠、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中披露如下:

       “…

       6、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外协商)重叠、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
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采购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内容           金额(万元)
                                           2018 年度
        上海友爱冶金材料       公司淘汰的电                     电阻料和保温
 1                                                     350.13                          1,641.89
        有限公司               阻料和保温料                     料
        林州市天工科技有       烧损产品转作
 2                                                      58.93   石墨化加工              613.21
        限公司                 销售
        射洪华有炭素有限       损失产品转作
 3                                                     149.48   石墨化加工              502.53
        公司                   销售
                    合计                               558.54         -                2,757.63




                                           3-1-4-16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销售金额                            采购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内容          金额(万元)
                                           2019 年度
                                                                电阻料和保温
        上海友爱冶金材料       公司淘汰的电                                               403.94
 1                                                     221.44   料
            有限公司           阻料和保温料
                                                                针状焦                   1,605.90
                                                                石墨化加工                129.57
                                                                半成品/人造石
                                                                                          125.82
                                                                墨(做 SG345)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       使用后的废旧
 2                                                      97.61   坩埚                        71.94
            份有限公司         坩埚
                                                                人造包覆加工                 8.71
                                                                合计                      336.04
        江西优朋新能源科       烧损产品转作
 3                                                     120.88   分级加工                 1,100.90
            技有限公司         销售
                   合计                                439.93            -               3,782.82


       发行人仅2018年及2019年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共分为三类,具体
情况如下:

       1)第一类是公司将生产中淘汰的电阻料和保温料等周转辅料出售给供应商
上海友爱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石墨化加工过程中需要用到的电阻料和保温料,属于焦类原料中的一
种,也是石墨化高温生产过程中的周转辅料。电阻料和保温料经石墨化高温后,
电阻性能及保温性能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不能反复使用,所以发行人需要不断
更换加工过程中的周转辅料。但是经过高温加工后的电阻料和保温料还可以二次
加工用于制作石墨电极和炼钢用给的增碳剂,具有较高的再次利用价值。发行人
向上海友爱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的为石墨化加工中需要添加的电阻料和保温
料等周转辅料及生产用的焦类原料,向其出售的为因性能下降而被公司淘汰的周
转辅料,供其二次加工利用后出售或自用生产。

       2)第二类是公司将使用后的废旧坩埚出售给供应商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石墨化高温生产还需要用到坩埚,用于装载焦类原料高温烧制,多次使用后
报废。但经过石墨化高温后,坩埚杂质纯度下降且碳含量升高,通常可以粉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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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作增碳剂。2018年发行人石墨化产线投产后,坩埚多次利用后达到报废指标,
发行人将298.12吨的坩埚出售给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其二次加工利
用后出售或自用生产。

       3)第三类是公司外协厂商因代工产品未达标准或丢失,公司将其转销售给
外协厂商

       林州市天工科技有限公司(“林州天工”)2018年石墨化加工回收率不达标,
经磋商双方合同约定将28.481吨的不达标产品以24,000元/吨(含税)的价格销售
给林州天工,货款抵偿公司未支付的加工费。

       射洪华有炭素有限公司(“射洪华有”) 2018年因发洪水,射洪华有被淹损
失公司72.248吨货物,经磋商双方合同约定将此批货物以24,000元/吨(含税)的
价格销售给射洪华有,货款抵偿公司未支付的加工费。

       江西优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优朋”)2019年由于分级加工回收率不
达标,经磋商双方合同约定将不达标的75.95吨Y123、31.393吨Y115以12,900元/
吨、12,300元/吨的价格销售给江西优朋,货款抵偿公司未支付的加工费。

       以上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

       (2)客户和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18年为竞争对手凯金能源提供过一次炭化加工服务,
具体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2018 年度
 1      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炭化加工           27.51


       2018年,天然石墨炭化产能富余,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发行人为凯金能源提
供了37.546吨炭化加工服务。

       …”

       (二)核查程序


                                     3-1-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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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的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了解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发生重
叠的具体原因;

     2、查阅了相关合同,进口出库单据,获取企业的明细账、凭证、与对方的
沟通函等;

     3、通过国家信息公示系统查阅、走访了相关客户、供应商核查关联关系。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供应商出售为生产中淘汰的周转辅料、废
旧坩埚等,以及因外协厂商代工产品未达标准或丢失,公司将其销售给外协厂商
等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商业背景合理;发行人利用富余炭化产能为竞争对
手凯金能源提供一次碳化加工服务具有商业实质,金额较小,交易合理必要。上
述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

十五、核查要点 19-1 供应商基本情况

19-1-1 发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19-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主要供应商(如前五大)名
称、销售金额和占比,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
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
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19-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大供应
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供应商的市场需求、是
否具有稳定的供应商基础、是否依赖某一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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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等。

       答复: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四、(二)主要供应商(含外协厂商)情况”中披露
如下:

       “…

       (二)主要供应商(含外协厂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供应商(含外协厂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2017 年度
        平陆县石祥炭素厂                         3,320.16     焦类原料          10.78%
 1      平陆县方盛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736.12        石墨化            2.39%
                        小计                     4,056.29         -             13.17%
 2      青岛华腾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3,030.97   初级石墨、分级       9.84%
                                                            焦类原料、分级
        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2,358.48                        7.66%
                                                                及其他
 3      新密市天源物资供应部                      8.67          分级             0.03%
                        小计                     2,367.15         -              7.68%
 4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厂         1,655.54      石墨化            5.37%
        甘洛鑫晶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584.46      石墨化            5.14%
 5      巴中意科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5.86         炭化             0.08%
                        小计                     1,610.32         -              5.23%
 6      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1,500.66      石墨化            4.87%
 7      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1,477.45      石墨化            4.80%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
 8                                               1,463.50     初级石墨           4.75%
        限公司
 9      上海宝业贸易商行                         1,365.58     焦类原料           4.43%
 10     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                 1,038.49     焦类原料           3.37%
                    合计                     19,565.96            -             63.52%
                                     2018 年度
 1      平陆县石祥炭素厂                         5,675.50     焦类原料          10.42%


                                     3-1-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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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平陆县方盛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114.53        石墨化            0.21%
                        小计                    5,790.02         -             10.63%
                                                           焦类原料、分级
 2     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3,632.62                        6.67%
                                                               及其他
 3     上海宝业贸易商行                         3,355.25     焦类原料           6.16%
 4     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3,314.86      石墨化            4.99%
 5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厂         2,318.69      石墨化            4.26%
 6     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2,314.71      石墨化            4.25%
 7     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285.10      石墨化            4.20%
 8     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2,167.04   初级石墨、炭化       3.98%
 9     抚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46     焦类原料           3.70%
 10    成都海成远创科技有限公司                 1,924.14      石墨化            3.53%
                    合计                    29,119.88            -             53.47%
                                    2019 年度
 1     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4,479.32      石墨化           11.40%
 2     抚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32.99     焦类原料           7.72%
 3     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288.62     初级石墨           5.82%
                                                           焦类原料、周转
 4     上海友爱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2,009.84                        5.11%
                                                                 料
 5     射洪华有炭素有限公司                     1,837.46      石墨化            4.68%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1,671.61                        4.25%
 6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49.46       焦类原料           0.38%
                        小计                    1,821.07                        4.63%
 7     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1,687.64      石墨化            4.29%
 8     林州市天工科技有限公司                   1,638.77      石墨化            4.17%
                                                           初级石墨、天然
 9     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387.02                        3.53%
                                                             石墨半成品
 10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厂         1,257.35      石墨化            3.20%
                    合计                    21,440.08            -             54.56%
    注 1:平陆县石祥炭素厂实际控制人与平陆县方盛碳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夫妻
关系。
    注 2:分级指原料粉碎、筛选等。
    注 3:周转料为石墨化加工中的电阻料和保温料




                                    3-1-4-16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1、前十大供应商(含外协厂商)的销售占比及其变化情况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前十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63.52%、
     53.47%和 54.56%,但不存在单一供应商占比超过 50%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前十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大幅下滑,主要原因在于:国家调整
     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提高了动力锂电的能量密度要求,导致人造石墨需
     求快速增长,同时受钢铁行业环保升级影响电弧炉产能增加导致石墨电极需求大
     幅上升,而石墨电极生产同样需要石油焦类原料和高温石墨化加工。受上述因素
     叠加影响,导致 2017 年市场上焦类原料和石墨化加工产能供应紧张,价格上涨
     较快。为满足市场人造石墨需求,2017 年以来,公司积极寻求新的焦类原料供
     应商和石墨化加工厂商,导致 2018 年公司焦类原料供应商和石墨化加工厂商增
     加较多,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降低,供应商采购有所分散。

          前十大供应商中,2018 年新增供应商分别为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抚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海成远
     创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新增供应商分别为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上
     海友爱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射洪华有炭素有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林州市天工科技有限公司,全部为人造石墨生产相
     关的石墨化加工商、焦类原料供应商外协商,新增主要原因是公司人造石墨产销
     规模扩大,以及市场上石油焦类原料和石墨化加工产能供应紧张。

          2、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含外协厂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                                                实际控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资本                                                制人
     平陆县石祥炭素                             石墨电极、石墨异形件
1                       2005-03-28      -                              史敏芳 100%        史敏芳
           厂                                   制造,冶金炉料经销。
     平陆县方盛碳素                  20.00 万                          陈银生 75.00%,
2                       2011-11-10              碳素材料研发和购销。                      石项智
       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石项智 25.00%
                                      500.00    耐火材料、建材、冶金
     郑州兴然新材料
3                       2016-04-26    万人民    材料、保温材料、石墨   郑全福 100%        郑全福
         有限公司
                                        币      制品加工销售。
                                                建材、装潢材料、金属   樊求知 90.00%;
     上海宝业贸易商                  100.00万   材料、木材、化工原料   颜凤娟 2.00%;
4                       1993-07-28                                                        樊求知
           行                         人民币    (除专项规定)、五金   陈华金 2.00%;
                                                交电、陶瓷制品、橡塑   归新根 2.00%;

                                             3-1-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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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                                                  实际控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资本                                                  制人
                                                制品、百货、普通劳防     张丽娟 1.00%;
                                                用品、机电产品批兼零     朱菊芳 1.00%;
                                                (批除烟酒);石油废     闵九红 1.00%;
                                                料代购代销;仓储(除     陈付标 1.00%
                                                危险品);货物装卸;
                                                危险化学品(具体内容
                                                详见许可证)的销售。
                                                研发、生产、销售:石
                                                墨及碳素制品;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
                                     1,000.00   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
     成都海成远创科                                                      唐世琼 95.00%
5                       2016-04-08    万人民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                        唐世琼
       技有限公司                                                        邝先贵 5.00%
                                        币      金等金融活动);销售:
                                                建材、五金交电、百货、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及
                                                建筑机具。
                                                                       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水力发供电、旅游、水
                                                                       62.35%、中国长
                                                产品、建筑材料、五金
                                                                       城资产管理股份
                                     56,643.1   交电、日用百货、粮油、
     四川槽渔滩水电                                                    有 限 公 司          国务院
6                        1995-2-21   7 万人民   其他食品、饮料、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                                                    11.00%、个人股       国资委
                                         币     设备、化工(需审批的
                                                                       9.27%、四川川投
                                                除外)、冶金(需审批
                                                                       电力开发有限责
                                                的除外)销售。
                                                                       任公司 7.28%、
                                                                       其他股东 10.10%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
                                                加工;锂电池负极材料 禹东林 45.71%;
                                                销售;批发、零售石墨 湖南中科电气股
                                     1,379.31
     石棉县集能新材                             制品、炭素制品、石油 份 有 限 公 司
7                       2015-07-30    万人民                                                禹东林
       料有限公司                               焦、煅后焦等原辅材料; 37.50%;
                                        币
                                                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 周忠浩 10.87%;
                                                原材料与工序产品及辅 杜杨林 5.93%
                                                料的研发。
                                                石墨材料生产、销售;
                                                生产石墨化油焦、铁合
                                     5,000.00   金、金属硅;石墨烯复 安徽科达洁能新
     漳州巨铭石墨材
8                        2000-9-30    万人民    合负极材料、硅碳负极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边程
       料有限公司
                                        币      材料生产、销售(不含 100.00%
                                                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
                                                服务业。
                                                球形石墨加工;普通货
                                                运(依据行业主管部门
                                     5,000.00   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
     青岛海达新能源                                                    欧振华 80.00%
9                       2011-08-18    万人民    许可证》开展经营活                          欧振华
       材料有限公司                                                    刘娜 20.00%
                                        币      动);货物仓储(不含
                                                冷冻、冷藏、制冷及危
                                                险化学品储存);搬运


                                             3-1-4-16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注册                                                 实际控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资本                                                 制人
                                                装卸服务;货物进出口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
                                                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经营其
                                                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
                                                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石墨制品研发、生产及
                                                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
                                                除外)销售,石墨生产设
                                     1,000.00   备加工与销售,石墨制    刘晓威 97.00%
     青岛华腾石墨科
10                      2011-05-11    万人民    品及生产设备进出口      刘敬荣 2.00%       刘晓威
       技有限公司
                                        币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刘敬波 1.00%
                                                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后可以经营)。
                                     10,489.9
     巴中意科碳素股                             制造、销售石墨及碳素    朱仕高 60%;刘
11                       2012-9-5    8 万人民                                              朱仕高
       份有限公司                               制品。                  光洁 40%
                                         币
                                     12,000.0                           巴中意科碳素股
     甘洛鑫晶源新材                             石墨制品加工、制造、
12                       2009-8-7    0 万人民                           份 有 限 公 司     朱仕高
       料有限公司                               销售。
                                         币                             100%
                                                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
                                                产品、碳素制品、石墨
                                                制品及其它新材料的研
                                                究开发、制造、销售、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实业投资,
                                     10,000.0                           宁波杉杉新材料
     郴州杉杉新材料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13                       2009-7-22   0 万人民                           科技有限公司       郑永刚
         有限公司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
                                         币                             100%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开展对销贸
                                                易和转口贸易,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附设分支机构。
                                                石墨、球形石墨加工、
     黑龙江省牡丹江                  5,350.00   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矿
                                                                        刘琳 51.00%;
14   农垦奥宇石墨深     2010-03-29    万人民    物磨粉机械、矿物筛分                           刘琳
                                                                        杨波 49.00%
       加工有限公司                     币      设备、矿物洗选设备制
                                                造、批发、零售。
                                                焦碳、炭素制品、化工    苏启善 32.00%;
                                                产品(危险品除外)销    镇江宏润投资咨
                                                售;机械设备、管道的    询 有 限 公 司
                                     15,530.2
     镇江焦化煤气集                             制造、加工、安装;自    10.00%;
15                      1979-11-20   0 万人民                                              苏启善
       团有限公司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镇江康达投资咨
                                         币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询 有 限 公 司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10.00%;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万红根 10.00%;

                                             3-1-4-17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注册                                                  实际控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资本                                                  制人
                                                外、危险品除外);工     罗沂鸣 7.00%;
                                                业生产资料的销售(国     蔡会林 5.00%;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冯金龙 5.00%;
                                                技术服务;线路、设备     左葆宁 5.00%;
                                                安装;物业管理;(以     冷保荣 5.00%;
                                                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     张康 4.00%;
                                                宾馆、中型餐馆;洗衣;   柳去迟 4.00%;
                                                百货零售;会务服务。     刘和平 3.00%
                                                                         方大炭素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
                                     5,000.00   煅后焦、针状焦制造、
     抚顺方大高新材                                                      司 60.00%;
16                      2008-07-25    万人民    销售,石油焦销售;工                            方威
       料有限公司                                                        抚顺高新建设发
                                        币      业用水销售;供热。
                                                                         展集团有限公司
                                                                         40.00%
     新密市天源物资                             石油焦、耐火材料、建
17                      2015-07-07      -                                马秀琴 100.00%     马秀琴
         供应部                                 材销售。
                                                新能源技术研究开发
                                                (不含生产);生产、
                                                销售:动力电池、石墨
                                                产品、导电剂(以上项
                                                                         广东东岛新能源
                                                目均除危险化学品)、
                                                                         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碳素制品、
     湛江市聚鑫新能                  3,300 万                            90.91%;湛江市
18                       2006-3-29              体育器材、耐火材料、                        吴其修
       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基础设施建设投
                                                冶金材料、汽车磨擦材
                                                                         资集团有限公司
                                                料;销售:非金属矿、
                                                                         9.09%
                                                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
                                                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机械自动化
                                                技术研究、咨询。
                                                热解石墨及辅助材料、
                                                石墨材料制造、销售;
     抚顺市博瑞德特
                                     50 万人    化工产品(危险品除       郝勇 50%,王佳     郝勇、
19   碳材料科技有限      2011-6-28
                                      民币      外)、日用百货、针纺     赫持股 50%         王佳赫
           公司
                                                织品、服装鞋帽、化妆
                                                品销售。
                                                冶金材料、石墨碳素制
                                                品、冶金辅料、耐火材
                                                料、增碳剂、金属制品
                                                加工、销售;冶金新材
                                                料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上海友爱冶金材                  8,050 万                            关静 85.71%,王
20                       2001-7-18              询、技术开发;机电产                            关静
       料有限公司                     人民币                             雪峰 14.29%
                                                品、五金建材、木材、
                                                日用百货批兼零;仓储
                                                (除危险品及专项规
                                                定);商务信息咨询服
                                                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铁合金销


                                             3-1-4-17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注册                                                 实际控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资本                                                 制人
                                                售
                                                碳素制品、增碳剂、铁
                                                合金系列产品的制造、
                                                销售、代购、代销及原
     射洪华有炭素有                  238 万人   辅料的购进、销售、碳
21                       2001-1-8                                        英有力 100%       英有力
         限公司                        民币     素设备的制造及销售
                                                (法律法规规定需报经
                                                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
                                                经营)
                                                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
                                                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非金属制品、化工
                                                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
                                                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
                                                焦炭、矿粉(除金银)、
                                                                         辽宁方大集团实
     北京方大炭素科                  6,800 万   石灰石、冶金材料、钢
22                       2007-4-6                                          业有限公司          方威
       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材、机械电气设备、汽
                                                                             100%
                                                车配件、五金交电、橡
                                                胶制品、仪器仪表、办
                                                公用品、木材、煤炭(不
                                                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
                                                的销售、储运活动);
                                                技术咨询
     林州市天工科技                  1,500 万   研发及销售:锂电负极     路保中 70%,景
23                      2013-10-16                                                         路保中
         有限公司                     人民币    材料                     峰 30%
          以上数据来源:天眼查 www.tianyancha.com;上市公司公告。
          …”
        (二)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十大供应商、前十大外协厂商,形成访谈纪要;
     函证并核对业务往来数据、应付款项;取得了大部分供应商、外协厂商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及补充调查问卷;询问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取得
     供应商出具的《关联关系声明函》,了解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的约
     定,并通过“天眼查”及/或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前述企业
     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3-1-4-17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十大供
 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发行人石墨化、炭化、分
 级等外协采购仍将持续,但不存在对单一外协厂商依赖的情况。

 十六、核查要点 19-2 新增供应商

 19-2-1 发报告期内各期前五供应商相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供应

 商是否不适

       19-2-1-1 如是,除供应商基本情况外,发行人还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
 新增供应商的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历史,与该供应商新增交易的
 原因,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19-2-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新增供应商情况,该供应商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
 性和持续性。

       答复:

       (一)报告期内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四、(二)、3、报告期内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中披露如下:

       “…

       3、报告期内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交易原因如下表所示:

                       新增                                                          订单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及交易原因
                       年度                                                            续性
                                                        合作时间:2017.11-至今
                                                        合作内容:供应针状焦。2017
                                             款到发货,
       上海宝业贸                                       年针状焦市场供应紧张,公
 1                   2018 年    1993.7.28    现汇或银                                可持续
       易商行                                           司主动找到上海宝业贸易商
                                             承。
                                                        行合作,该公司主要供应电
                                                        炉钢石墨电极的原料——针


                                            3-1-4-17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新增                                                          订单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及交易原因
                       年度                                                            续性
                                                          状焦。
                                             收到增值
                                                          合作时间:2014.6-至今
                                             税专用发
       郴州杉杉新                                         合作内容:石墨化加工。该
                                             票后次月
 2     材料有限公    2018 年    2009.7.22                 公司与公司有多年合作关     可持续
                                             60 天内,
       司                                                 系,一直为公司前十大石墨
                                             现汇或银
                                                          化加工商。
                                             承
                                             收到增值
                                             税专用发
                                                          合作时间:2017 年 8 月至今,
        射洪华有炭                           票后 10 个
 3                   2019 年    2001.1.8                  合作内容:石墨化加工。2019 可持续
        素有限公司                           工作日结
                                                          年价格下调,加大合作
                                             清,现汇或
                                             银承。
                                             原料货到、  合作时间:2018 年 7 月至今,
        上海友爱冶
                                             票到 2 日   合作内容:针状焦及周转料。
 4      金材料有限   2019 年    2001.7.18                                             可持续
                                             内付款。煅  该供应商与公司合作的信用
            公司
                                             后焦        条件及价格相对合理。
                                                         合作时间:2014.11-至今,
                                             收到增值
                                                         合作内容:初级石墨。青岛
        青岛海达新                           税专用发
                                                         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
 5      能源材料有   2019 年    2011.8.18    票后月结                                 可持续
                                                         公司合作时间较长,多年来
          限公司                             60 天,现
                                                         为公司初级石墨原料主要供
                                             汇或银承。
                                                         应商之一。
                                                         合作时间:2018.9-至今,合
       抚顺市博瑞
                                             款到发货, 作内容:针状焦。因针状焦
       德特碳材料
 6                   2019 年    2011.6.28    现 汇 或 银 供应紧张,公司主动找到抚 可持续
       科技有限公
                                             承。        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有
       司
                                                         限公司加大合作力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变动较小。2017年,发行人以人
 造石墨销售为主,导致石墨化厂商和石油焦类原料供应商增加较多;另外,天然
 石墨销售减少,导致原有初级石墨采购减少较多。出于库存管理需求,发行人与
 主要供应商通常采取签订框架合同,辅以月度滚动订单的方式确定供应关系,报
 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根据采购占比确定核查范围为报告
 期内的前5名供应商;

                                            3-1-4-17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查阅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资料、公司网
站等,核查主要供应商的销售合同,联合申报会计师对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的交
易情况进行函证,实地走访报告期内的前5名供应商,核查银行流水和发行人财
务账簿等;

    3、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的变化情况,核查新增供应商的业务情况;

    4、核查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5、获取发行人关于新增供应商情况、新增交易的原因、供应商订单的连续
性和持续性的说明。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与报告期
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交易合理,与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合同具有连续性和持续
性。

十七、审核要点 20-1 主要资产构成(1)

20-1-1 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经营
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20-1-1-1 如是,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资产的具体内容、数量、
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使用期限或保护期、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上述
资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
或限制,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20-1-1-1-1如是,保荐人应核查资产的内容和数量等基本情况,发行人是否
合法取得并拥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资产是否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是否
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是否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答复:

    (一)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经营权、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3-1-4-17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五、(二)2、商标和3、专利权”中披露如下:

        “…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2项,该2项商标不存在被注销、
终止等异常情况。发行人对其持有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合法有效,不存在设定抵
押、质押、第三方权利限制或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权属争议
或其他法律纠纷,商标的取得和使用不存在重大变化的不利影响。2019年末账面
价值为零。具体情况如下:

                                                                                           法律
序号               商标内容                 权利人        注册号     有效期至     类别
                                                                                           状态


    1                                       翔丰华       15310566    2025.10.20     9      有效



    2                                       翔丰华       15310737    2025.10.20     9      有效



        3、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有4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该47项专利不存在因欠缴年费而被注销、终止等异
常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持有的专利的所有权及许可使用权合法有效,不存
在设定抵押、质押、第三方权利限制或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
权属争议或其他法律纠纷。2019年末账面价值为零。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有效期
                                                                    权人                    方式
         一种廉价的易扬尘
                                                                            2011.01.07-2    原始
1        物料的无尘加料装      ZL201120003153.3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1.01.06      取得
               置
         锂离子电池负极用                                                   2012.04.11-2    原始
2                              ZL201220150433.1      实用新型      发行人
             石墨球                                                          022.04.10      取得
                                                                            2012.04.11-2    原始
3        球形石墨分级设备      ZL201220149799.7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2.04.10      取得
                                                                            2012.04.11-2    原始
4         球形石墨粉碎机       ZL201220149834.5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2.04.10      取得
                                                                            2012.04.11-2    原始
5        石墨包覆层碳化炉      ZL201220151042.1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2.04.10      取得

                                            3-1-4-17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有效期
                                                                权人                    方式
                                                                         2012.04.11-2   原始
6      带氟化层的石墨球        ZL201220150466.6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2.04.10     取得
                                                                         2012.04.11-2   原始
7      带氧化层的石墨球        ZL201220149852.3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2.04.10     取得
                                                                         2012.04.11-2   原始
8      石墨包覆用混合机        ZL201220150357.4      实用新型   发行人
                                                                          022.04.10     取得
       锂离子电池负极用                                                  2012.04.11-2   原始
9                              ZL201220149849.1      实用新型   发行人
           碳微球                                                         022.04.10     取得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
                                                                         2009.04.28-2   受让
10     极复合材料及其制        ZL200910103703.6      发明专利   发行人
                                                                          029.04.27     取得
           备方法
       气相沉积制备锂离
                                                                福建翔   2011.03.30-2   受让
11     子电池负极材料的        ZL201110078682.4      发明专利
                                                                  丰华    031.03.29     取得
             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                                         福建翔   2011.03.30-2   受让
12                             ZL201110078683.9      发明专利
       极材料及制备方法                                           丰华    031.03.29     取得
       高比表面积膨胀石                                                  2012.11.29-2   受让
13                             ZL201210508884.2      发明专利   发行人
         墨的制备方法                                                     032.11.28     取得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用石墨烯/                                                   2013.09.25-2   受让
14                             ZL201310441415.8      发明专利   发行人
       二氧化钛复合材料                                                   033.09.24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水系掺镧钛酸
                                                                福建翔   2013.09.25-2   受让
15     锂负极浆料的制备        ZL201310441411.X      发明专利
                                                                  丰华    033.09.24     取得
             方法
       一种制备高掺氮量
                                                                福建翔   2014.09.09-2   受让
16     氮掺杂石墨烯的方    ZL201410452932.X          发明专利
                                                                  丰华    024.09.08     取得
             法
       一种多层石墨烯的                                         福建翔   2009.12.14-2   受让
17                             ZL200910191895.0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丰华    029.12.13     取得
       一种核石墨材料制                                         福建翔   2014.11.13-2   受让
18                             ZL201410638623.1      发明专利
           备方法                                                 丰华    034.11.12     取得
       一种锂离子电池硅
                                                                福建翔   2014.11.18-2   受让
19     碳复合负极材料及    ZL201410448751.X          发明专利
                                                                  丰华    034.11.17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硅
                                                                福建翔   2015.01.23-2   受让
20     碳纳米管复合负极        ZL201510035101.7      发明专利
                                                                  丰华    035.01.22     取得
         材料制备方法
       一种引入石墨烯导
                                                                福建翔   2014.10.11-2   受让
21     电剂锂离子电池负        ZL201410534849.7      发明专利
                                                                  丰华    034.10.10     取得
       极极片制备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硅
                                                                福建翔   2014.10.24-2   受让
22     碳复合负极材料低        ZL201410576721.7      发明专利
                                                                  丰华    034.10.23     取得
         成本制备方法
       用于锂硫电池正极
       的石墨烯/硫/导电                                         福建翔   2014.10.24-2   受让
23                             ZL201410576713.2      发明专利
       聚合物复合材料的                                           丰华    034.10.23     取得
           制备方法

                                             3-1-4-17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有效期
                                                                权人                   方式
       一种各向同性石墨
                                                               福建翔   2015.06.08-2   受让
24     负极材料及其制备        ZL201510308194.6     发明专利
                                                                 丰华    035.06.07     取得
             方法
       锐钛矿 TiO2 混合
                                                                        2015.03.20-2   原始
25     碳纳米管的锂离子        Zl201510126657.7     发明专利   发行人
                                                                         035.03.19     取得
         电池负极材料
       锐钛矿 TiO2 混合
                                                                        2015.03.20-2   原始
26     碳纳米管的锂离子        ZL201510126487.2     发明专利   发行人
                                                                         035.03.19     取得
           电池材料
       一种钠离子电池大                                        发行人、
                                                                        2016.03.04-2   受让
27     层间距石墨负极材    ZL201610124685.X         发明专利   福建翔
                                                                         036.03.03     取得
         料制备方法                                              丰华
       一种钠离子电池高                                        发行人、
                                                                        2016.03.04-2   受让
28     容量石墨负极材料        ZL201610124731.6     发明专利   福建翔
                                                                         036.03.03     取得
           制备方法                                              丰华
       一种氮磷共掺杂碳                                        发行人、
                                                                        2016.03.04-2   受让
29     包覆石墨负极材料        ZL201610124604.6     发明专利   福建翔
                                                                         036.03.03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丰华
       锐钛矿 TiO2 掺杂
                                                                        2015.03.20-2   受让
30     金属氧化物的锂离        ZL201510126486.8     发明专利   发行人
                                                                         035.03.19     取得
       子电池负极材料
       一种高温型锂离子                                        发行人、
                                                                        2016.03.04-2   受让
31     电池石墨负极材料    ZL201610127132.X         发明专利   福建翔
                                                                         036.03.03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丰华
                                                               发行人、
       一种磁性活性炭的                                                 2016.03.04-2   受让
32                             ZL201610125895.0     发明专利   福建翔
           制备方法                                                      036.03.03     取得
                                                                 丰华
       一种低温高倍率动
                                                               福建翔   2015.10.30-2   原始
33     力电池石墨负极材        ZL201510724397.3     发明专利
                                                                 丰华    035.10.29     取得
         料的制备方法
       一种微晶石墨的提                                        福建翔    2016.07.19-   原始
34                             ZL201610568679.3     发明专利
           纯方法                                                丰华    2036.07.18    取得
       一种多孔空心石墨                                        福建翔   2016.07.19-2   原始
35                             ZL201610568709.0     发明专利
       材料的制备方法                                            丰华     036.07.18    取得
       一种多孔聚酰亚胺
                                                               福建翔   2016.08.31-2   原始
36     包覆石墨材料的制        ZL201610782585.6     发明专利
                                                                 丰华    036.08.30     取得
           备方法
       一种无机掺杂改性
                                                               福建翔   2016.10.18-2   原始
37     天然石墨的制备方        ZL201610901974.6     发明专利
                                                                 丰华    036.10.17     取得
             法
       一种石墨烯-二氧
                                                               福建翔   2016.05.25-2   原始
38     化钛微球的制备方        ZL201610351307.5     发明专利
                                                                 丰华    036.05.24     取得
             法
       一种润滑油用高耐
                                                               福建翔   2016.03.22-2   原始
39     磨抗氧化石墨材料        ZL201610164379.9     发明专利
                                                                 丰华    036.03.21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高比面积块体                                        福建翔   2016.03.22-2   原始
40                             ZL201610164445.2     发明专利
       多孔炭的制备方法                                          丰华    036.03.21     取得

                                            3-1-4-17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有效期
                                                                       权人                     方式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
                                                                      福建翔     2016.03.22-2   原始
 41      沥青硬炭负极材料        ZL201610164454.1     发明专利
                                                                        丰华      036.03.21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
                                                                      福建翔     2015.08.27-2   受让
 42      低温石墨负极材料        ZL201510542819.5     发明专利
                                                                        丰华      035.08.26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
                                                                      福建翔     2017.03.23-2   原始
 43      钛酸锂石墨复合负        ZL201710178160.9     发明专利
                                                                        丰华      037.03.22     取得
         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一种高性能锡基锂
                                                                      福建翔     2018.04.25-2   原始
 44      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ZL201810379402.5     发明专利
                                                                        丰华      038.04.24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改
                                                                      福建翔     2016.03.22    原始
 45      性微晶石墨负极材        ZL201610164406.2     发明专利
                                                                        丰华     -2036.03.21    取得
           料制备方法
         一种新型的沥青基
         球形多孔掺杂改性           ZL 2018 1                         福建翔     2018.06.13-2   原始
 46                                                   发明专利
         硬碳负极材料的方           0604519.9                           丰华      038.06.12     取得
               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改
                                    ZL 2016 1                         福建翔     2016.03.22-2   原始
 47      性硬碳负极材料的                             发明专利
                                    0164343.0                           丰华       036.0321     取得
             制备方法
        注:除重庆大学 2 项发明专利(专利号为 ZL200910103703.6、ZL200910191895.0)受
  让取得外,其他“受让取得”的专利均因东莞翔丰华注销,由东莞翔丰华转让给发行人或福
  建翔丰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通过授权的方式取得了 1 项专利的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许可期限      许可方式     许可费用
                                    一种核壳结构的碳质锂
                                                                 2010.9.6-2
清华大学    ZL200610011611.1        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                       普通许可     60 万元
                                                                  020.9.6
                                    制备方法

        与人造石墨相比,天然石墨比容量较高、循环性能较差。清华大学拥有的“一
  种核壳结构的碳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提供了一种微调天然石
  墨的层间距、降低锂离子在石墨层间的脱嵌阻力的制备方法,既能够保留了天然
  石墨高比能量的优势,又能够到达媲美人造石墨的优良循环性能的效果。发行人
  于 2010 年 9 月取得清华大学“一种核壳结构的碳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制
  备方法”发明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经过反复试验、多次调整配方和工艺流程,
  发行人的改性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于 2012 年样品测试成功,并于 2014 年起开


                                              3-1-4-17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始对外批量供应。基于该项专利直接开发的石墨负极材料属于发行人的早期天然
石墨产品,目前相关产品对发行人经营及财务影响较小。

     2010年9月,公司与清华大学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书》,约定清华大学将该专
利以普通许可方式授权给公司使用,许可期限为2010年9月至2015年9月,许可费
用为50.00万元。2012年4月,公司与清华大学签订《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补充协
议》,约定将许可期限延长至2020年9月,并增加许可经费10.00万元。

     该项专利许可权的原值为60.00万元,摊销年限为5年,确定依据为公司与清
华大学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书》、《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截至2019
年12月31日,《专利许可合同书》中约定的50.00万元专利许可费已经全部摊销完,
《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10.00万元专利许可费的剩余摊销期
限为9个月。2019年末账面价值为1.33万元。

     …”

     (二)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专利相关的专利说明文件,公司与清华大学签订的《专利
许可合同书》、《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

     2、查阅专利许可协议等资料。

     3、通过公开途径核查发行人的商标和专利情况。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
产的的所有权,资产均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
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十八、审核要点 20-1 主要资产构成(2)

20-1-2 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
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20-1-2-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取得和使用上述土地


                                   3-1-4-18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或租
     赁备案手续、有关房产是否为合法建筑、是否可能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
     违法行为以及具体理由和依据。

            20-1-2-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发行人取得和使用上述土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是否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或租赁备案手续、有关房产是否为合法建筑、
     是否可能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如存在不规范且短期内无法整
     改,或发行人生产经营用的主要房产系租赁上述土地所建房产的,应核查其是
     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被处罚或进行搬迁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答复:

            (一)发行人是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情况

          已在招股书“第六节、五、(一)、2、(2)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中披露如
     下:

          “…

          (2)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租赁房屋
                                                      租赁面                                   租赁
序号     出租人         租赁房屋位置          用途                  租赁期限     的产权证
                                                      积(㎡)                                 价格
                                                                                   号
        深圳市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祥                                           深房地字
        中林实
                    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                             2020.5.23-    第          16,999.
 1      业发展                               办公室       377.76
                    技园 9 栋 C 座 20 楼 J                         2023.5.22     500060118   2 元/月
        有限公
                    单元                                                         2号
        司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
                                             仓库及                2019.11.01-               22,500
 2      黄川黔      白石公陂大门正对面                     1,568                 无房产证
                                             宿舍                  2020.10.14                元/月
                    8 跨,3F 宿舍 1 间

          …

          行人租赁黄川黔的房产所在地块为集体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办理房产
     证。由于该租赁房产仅用于公司向比亚迪运输产品的中转仓储之用,公司容易在
     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场所,相关搬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3-1-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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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自然人黄川黔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避免房屋租赁存在的瑕疵将来可能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因其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
同备案事宜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而产生任何损失、费用、支出,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前述任何损失、费用、支出”。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发行人与黄川黔签署的租赁合同,并实地查看了前述租赁房屋;

     2、惠阳区白石村村民委会出具了《经营场所(住所)证明》;

     3、取得了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租赁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及未办理租赁备案
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函;

     4、检索了发行人租赁房产附近同类型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对刘章杰进行
了访谈并制作了访谈笔录。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惠州租赁房屋因用地规划等历史遗留问题而无法办理
房产证,该瑕疵房产仅作为仓储中转之用,该房屋如不能正常租赁不会对发行人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九、审核要点 26-1 收入确认政策

26-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

     26-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交货
时点、验收程序、质量缺陷赔偿责任(如有)、退货政策、款项结算条款等因
素,具体披露各类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如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相比
差异较大的,还应披露差异原因及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应当披露保荐人关于
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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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核
查过程、所获证据和分析结论,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
否准确、有针对性,是否仅简单重述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相关收入确认政策
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一致。

     答复: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三、(二十六)收入确认”中披露如下:

     “…

     4、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时点、依据及主要会计凭证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锂电池负极材料销售,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时
点、依据及主要会计凭证如下:

     收入类别          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     收入确认的时点     依据及主要会计凭证
                       公司按合同约定交货
                       期将货物运至购买方
                                                                 销售合同/订单、发货
                       指定交地点,经客户
                                            内销以客户签收的送   单、送货单和增值税
                       验收后确认收入,其
                                            货单日期为准;外销   发票、比亚迪月度对
锂电池负极材料         中比亚迪按每月对账
                                            以货运公司的提单为   账单、海关报关单、
                       单金额确认收入;外
                                            准                   放行单、货运公司提
                       销按完成海关报关程
                                                                 单
                       序,并收到货运公司
                       开出的提单确认收入

     5、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同行业可比公司                            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对于国内销售,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自运或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
                       运至购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购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购买方自
贝特瑞                 行提货的,在货物交付时确认收入。对于国外销售,一般均采用FOB
                       方式结算,以完成货物的报关并收到货运公司开出的提单作为确认销
                       售收入的时点。
                       根据客户销售合同或订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在收到客户货物签收回
杉杉股份
                       执或销售实现确认清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其他锂电材料(负极材料、涂覆隔膜、自产铝塑包装膜等)均以客户
                       收货并与公司核对确认商品数量、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境外销售一
                       般采用FOB方式结算,以完成货物的报关并收到货运公司开出的提单
璞泰来
                       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寄售方式从2015年10月开始,公司根据客
                       户订单将负极材料发运到寄售仓,待客户领用上线并与公司对账后确
                       认收入。货物从公司出库至确认收入前作为发出商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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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行业可比公司                             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自运或者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指定
正拓能源               交货地点,由购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购买方自行提货的,在
                       货物交付时,确认收入。
                       内销:货物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对方确认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
                       完成海关报关程序,并收到货运公司开出的提单确认收入;VMI 模
凯金能源               式:经宁德时代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经销:货物运至客户指定
                       地点,交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确认收入,对于经销商自行提货的,在
                       货物交付时,确认收入。

     从上表可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一致,符合
行业惯例。

     6、公司收入确认时点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

     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相关合同权利义务风险条款匹配,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
相比同行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与行业惯例相符,公司的收入确认遵循了谨
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及第五条收入确认规定: 企
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
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
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
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
价很可能收回。
     7、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符合
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的财务总监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描述是否与
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2、通过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合同,对比合同条款与收入确认政策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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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致;

     3、通过查阅发行人的凭证,确认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描述是否与实际情
况一致。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符合发
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

二十、审核要点 27-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27-1-1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7-1-1-1 如是,发行人应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问题 28 的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变更情形及原因,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审计
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重大差异,是否有充分、合理的证
据表明变更的合理性,并披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若涉及)。

     27-1-1-1-1 保荐人应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8 的相关规定,核查相关调整变更事项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对发行人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的影响,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三、(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中披露如下:

     “…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备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第一届董事会第      根据该通知的相关规定,此项会计政策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十二次会议于       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2018 年 10 月 23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并为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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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5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       日决议通过。       及应收账款披露,调整后 2017 年年末金
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额为 368,860,779.88 元;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合
                                                     并为其他应收款披露,调整后 2017 年年
                                                     末金额为 110,160.69 元;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合并为固定
                                                     资产披露,调整后 2017 年年末金额为
                                                     86,622,513.04 元;
                                                     4、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合并为在建工程
                                                     披露,调整后 2017 年年末金额为
                                                     49,766,473.36 元;
                                                     5、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并为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披露,调整后 2017 年年末金
                                                     额为 179,285,098.72 元;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合
                                                     并为其他应付款披露,调整后 2017 年年
                                                     末金额为 819,704.67 元;
                                                     7、研发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剔除作为单独
                                                     科目披露,2017 年度管理费用为
                                                     13,298,746.70 元、研发费用为
                                                     16,317,268.45 元;
                                                     8、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及利息收入在报
                                                     表中增加披露,2017 年度利息费用
                                                     441,374.45 元、利息收入 901,643.96 元。
根据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规
                                第一届董事会第
定,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                             根据该通知的相关规定,此项会计政策
                                十次会议于 2018
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                             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公司报表
                                年 2 月 23 日决议
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                             项目无重要影响。
                                通过。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
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
收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第一届董事会第
                                                     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施行日存在的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九次会议于 2017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年 11 月 30 日决议
                                                     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13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7    通过。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前述准则。
                                                     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
                                九次会议于 2017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进行调整。2017 年度与日常活动有关的
                                年 11 月 30 日决议
15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7                         政府补助共 2,283,109.44 元,从利润表
                                通过。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前述准则。                        “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
                                                     益”列报,该变动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
                                                     报的追溯调整,且对公司当期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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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无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 第一届董事会第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十五次会议于
                                                       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重要影响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 2019 年 6 月 25 日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       决议通过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
关于衔接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
应的调整。
                                                       根据该通知的相关规定,此项会计政策
                                                       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披露: 2017 年末调整前为
                                                       391,681,050.99 元,调整后应收票据为
                                                       174,325,056.00 元 , 应 收 账 款 为
                                                       217,355,994.99 元;2018 年末调整前为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
                             第二届董事会第            568,102,249.69 元,调整后应收票据为
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
                             一次会议于 2019           341,007,759.42 元 , 应 收 账 款 为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年 7 月 20 日决议         227,094,490.27 元。
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
                                    通过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为应付票据、
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应付账款披露: 2017 年末调整前为
                                                       206,451,074.86 元,调整后应付票据为
                                                       110,960,418.50 元 、 应 付 账 款 为
                                                       95,490,656.36 元 ; 2018 年 末 调 整 前
                                                       421,788,080.14 元,调整后应付票据为
                                                       175,762,800.75 元 , 应 付 账 款
                                                       246,025,279.39 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第一届董事会第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十五次会议于
                                                       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重要影响
(财会[2019]8 号)的规定,        2019 年 6 月 25 日
本公司自 2019 年 5 月 9 日起          决议通过
执行前述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第一届董事会第
——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          十五次会议于
                                                       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重要影响
[2019]9 号)的规定,本公司        2019 年 6 月 25 日
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起执行前         决议通过
述准则。

     2、会计估计变更


                                           3-1-4-18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议对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目前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计提的标准,按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此项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对 2017 年申报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6,886.08               39,168.11                 2,28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6.60                  411.79                   65.19
资产总计                            79,360.07               81,707.28                 2,347.2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928.51               20,645.11                 2,716.60
负债合计                            25,838.54               28,555.14                 2,716.60
盈余公积                                  475.81                  442.07                   -33.74
未分配利润                           8,156.38                7,820.74                     -335.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3,521.53               53,152.14                     -369.38
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53,521.53               53,152.14                     -369.38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较变
更前减少 369.38 万元,占变更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0.69%,会计估计变更对净资产影响较小。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808.05                  1,095.12                  287.07
营业利润                       6,718.10                6,431.02                 -287.07
利润总额                       7,010.40                6,723.32                 -287.07
所得税费用                     1,041.78                  998.72                  -43.06
净利润                         5,968.62                5,724.61                 -24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968.62                5,724.61                 -244.01
净利润


                                           3-1-4-18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17 年度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268.83               5,024.82               -244.01
净利润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变更前减少 244.01 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86%,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影响较小。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不适用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4,100.78             34,100.78                -
应收账款                            22,709.45             22,709.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
其他应收款                              52.84               52.84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3-1-4-18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不适用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576.28            17,576.28                -
应付账款                           24,602.53            24,602.53                -
其他应付款                           76.44                76.44                  -
其中:应付利息                       11.44                11.44                  -
应付股利                                -                    -                   -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不适用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941.26            15,941.26                -
应收账款                            2,306.76             2,306.76                -
应收款项融资                            -                    -                   -
其他应收款                            7.96                 7.9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流动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                   -


                                       3-1-4-19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不适用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56.45             1,956.45                -
应付账款                                -                    -                   -
其他应付款                           23.09                23.09                  -
其中:应付利息                        8.09                 8.09                  -
应付股利                                -                    -                   -


     除上述项目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
项目无影响。

     4、会计差错更正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情况;

     2、访谈发行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是否存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变
更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3、查阅公司审计报告、股东大会文件、董事会文件等相关资料,检查是否
存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4、取得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进行对比。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
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17 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变更前减少 244.01 万元,占变

                                       3-1-4-19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更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86%,会计
估计变更对净利润影响较小;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十一、审核要点 30-1 单位成本

30-1-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30-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主要产品的产量、原材料价
格变化情况,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30-1-1-1-1 保荐人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
意见:应根据成本构成因素分析并结合市场和同行业企业情况判断是否具有合
理性。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比变动较大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八、(二)营业成本分析”中披露以下内容:

       “…

       2、产品单位成本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类型          单位成本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直接材料                 1.43     -4.65%       1.66    16.06%    1.57        -5.57%
        炭化加工费               0.14    103.01%       0.15     4.84%    0.00       -96.62%

天然    炭化运费                 0.02     21.10%       0.02    18.88%          -   -100.00%
石墨    直接人工                 0.07    -27.70%       0.08    13.78%    0.15       78.64%
        制造费用                 0.14    -52.46%       0.15     6.35%    0.22       50.35%
                合计             1.80     -8.98%       2.06    14.36%    1.94       -5.57%
        直接材料                 0.97     65.13%       1.69    74.43%    1.43       -15.46%
人造
        石墨化加工费             1.75         6.55%    1.97    12.99%    1.64       -16.98%
石墨
        石墨化运费               0.05     13.04%       0.08    59.60%    0.04       -51.24%


                                         3-1-4-19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类型       单位成本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直接人工                 0.07     -9.61%      0.07     -3.25%    0.09     25.77%
        制造费用                 0.14    -40.57%      0.13     -9.56%    0.13      0.28%
             合计                2.98    15.17%       3.94    32.29%     3.32    -15.69%

    注:单位成本=营业成本/当期销量。


       2017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单位炭化加工费同比增加了 103.01%,天然石墨单
位直接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分别同比下降了 27.70%、52.46%,主要因为当期公
司部分炭化生产线处于维修状态,炭化委外加工量大幅增加,炭化加工费随之增
加,与炭化相关的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减少,导致单位成本制造费用下降。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人造石墨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同比上涨
65.13%和 74.43%,主要原因为钢铁行业石墨电极需求大幅上升,导致同样作为
人造石墨主要原料的焦类原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
人造石墨单位直接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均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产销量持续增
长,规模效应显现,以及生产用电价格也有所下降。

       2018 年度,公司人造石墨单位石墨化运费同比增加了 59.60%,主要原因在
于:为抑制部分石墨化厂商的价格涨幅,公司承担了原来由部分石墨化厂商承担
的运费,运费承担模式发生了变更。

       2019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单位炭化加工费、炭化运费较 2018 年度分别下降
96.62%、100.00%,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分别上涨 78.64%和 50.35%,主要系公
司当期天然石墨基本均由自有炭化生产线炭化加工所致。2019 年度,公司人造
石墨单位石墨化加工费、石墨化运费分别较 2018 年度下降 16.98%和 51.24%,
直接人工上涨 25.77%,主要因为公司石墨化生产线投产后,产量逐步上升,配
备的生产工人相应增加,外协石墨化加工比重随之减少;直接材料较 2018 年度
下降 15.46%,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3、人造石墨的直接材料占其成本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人造石墨的直接材料占其成本的比重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3-1-4-19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公司                人造石
名称     直接                             直接       人造石墨                直接       人造石墨
                    墨成本      占比                               占比                                  占比
         材料                             材料       成本总额                材料       成本总额
                      总额
翔丰
        6,524.13   20,054.67   32.53%   16,097.74     37,529.18   42.89%   10,067.72    22,681.74       44.39%
华
凯金
       10,051.16   26,831.71   37.46%   22,500.16     72,049.22   31.23%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能源
璞泰
       28,557.94   89,233.84   32.00%   53,565.66    130,967.38   40.90%   94,770.27    223,251.51      42.45%
来
           注: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年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凯金能源
       2019 年度人造石墨成本结构未披露。

            由上表可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凯金能源、璞泰来相比,报告期内,公司人
       造石墨的直接材料占其成本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4、石墨化外协加工成本占比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石墨化外协加工成本占比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公司
名称    石墨化      人造石               石墨化      人造石墨              石墨化加      人造石墨
                                占比                               占比                                  占比
        加工费      墨成本               加工费        成本                  工费          成本
翔丰
       11,774.27   20,054.67   58.71%   18,819.48    37,529.18    50.15%   21,832.21     44,202.94      49.37%
华
凯金
       13,858.58   26,831.72   51.65%   44,291.52    72,049.22    61.47%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能源
璞泰
       52,907.79   89,233.84   59.29%   67,107.68   130,967.38    51.24%   110,732.75   223,251.51      49.60%
来
           注:凯金能源的石墨化加工费中含有运费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凯金能源 2019
       年度外协加工数据未披露。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报告期各期,公司人造石墨的石墨化外协加工成本
       占人造石墨成本总额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成本分配表,按照成本构成因素分析成本变动的合理性;

                                                  3-1-4-19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查阅同行业企业的公开资料,与发行人的成本结构进行对比。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的单位成本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十二、审核要点 31-1 可比公司毛利率

31-1-1 是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
率

     31-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并列表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
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化趋势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披
露并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是否合理。

     31-1-1-1-1 保荐人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
意见: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
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结合产品销售价
格、产品用途、客户差异等判断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正常。

     答复:
     (一)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
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八、(三)、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
较”中披露并列表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及毛
利率变化趋势,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已披露并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毛
利率合理。
     具体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贝特瑞                   31.85%                  35.27%       39.13%
     凯金能源                   28.39%                  22.87%       未披露



                                           3-1-4-19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正拓能源                   28.68%                  29.22%        未披露
     杉杉股份                   27.19%                  24.41%        25.80%
       璞泰来                   39.22%                  33.90%        26.87%
     中科电气                   28.71%                  34.56%        37.87%
   可比公司均值                 30.67%                  29.00%        32.42%
       翔丰华                   30.40%                  22.10%        21.97%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中科电气主营业务收入为负极材料收入部分。
正拓能源 2017 年度毛利率未经审计,2018 年毛利率数据为 2018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数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凯金能源、正拓能源 2019 年度数据未披露。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贝特瑞、杉杉股份、正拓能源同时生产天然石墨、人造
石墨;璞泰来、中科电气、凯金能源则以人造石墨为主。从上表可知,2017 年
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1) 2018 年与 2017 年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均呈下
降趋势,2019 年与 2018 年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而行业平均水
平呈上升趋势;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主要原因在于:

     1)2017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钢铁行业环保要求升级,钢铁行业电弧炉产能
持续稳定上升。电弧炉炼钢需要大量石墨电极,而制造石墨电极同样需要石油焦
类原料和石墨化高温加工,直接导致 2017 年下半年石油焦类原料价格和石墨化
加工费大幅上涨,并在 2018 年仍居高不下,使得 2017 年以来人造石墨产品成本
难以下降。

     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逐步下降,新能源汽车厂商对动力锂电
供应商的降价要求日益强烈,动力锂电厂同样为转移降价压力要求锂电材料供应
商降价,导致锂电池负极材料厂在产品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产品议价能力有
限。实际上,自 2017 年以来,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车厂、动力锂电厂和
锂电材料厂)毛利率均呈下降趋势,产业链上下游均步入以量补价、技术降本的
发展阶段。


                                           3-1-4-19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以下游新能源汽车厂比亚迪(002594),以及动力锂电厂宁德时代(300750)、
国轩高科(002074)和亿纬锂能(300014)为例。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上述
四家下游企业毛利率均呈下降趋势。2019 年度,除宁德时代外,其余 3 家企业
毛利率有所回升。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数字来自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比亚迪的毛利率取自其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
宁德时代的毛利率取自其动力电池系统业务,国轩高科的毛利率取自其动力锂电池业务,亿
纬锂能的毛利率取自其锂电池业务。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
平,主要原因:除了原材料涨价导致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外,与公司实施“大客户”
战略有关。随着下游动力锂电厂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寡头竞争格局逐步显现,为
适应未来竞争新格局,一方面公司加大了对回款不及时的中小客户淘汰力度,限
制发货,另一方面加大对信誉良好的比亚迪、南都动力、卡耐新能源等大客户发
货力度,使得 2018 年度前十大客户销售占比由 2017 年的 82.33%提高到 91.23%,
且 2018 年前十大客户主要为合作期限 1 年以上的老客户。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
步限制了公司产品提价空间,影响了 2018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

     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退坡加速的影响在下半年集中体现,新能
源汽车厂商销售量出现下滑,车型换挡、控制成本的压力凸显,公司人造石墨主
力产品承受了较大的降价压力;另一方面,2019 年下半年以来,焦类原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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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化加工等供应端价格的快速下跌,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产品售价降低的影响,
导致公司 2019 年度综合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平稳。

     (2)从收入结构上看,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收入来源以人造石墨为主,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更多受人造石墨毛利率影响,
2017 年人造石墨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差异不大,导致 2017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2018 年人造石墨毛利率下降较大,导致发行
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锂电池能量密度政策调整影响,下游动力锂电厂商
对人造石墨需求增加,公司及时调整了产品结构,导致 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
人造石墨收入占比达到 80%左右,因此 2017 年、2018 年人造石墨毛利率对发行
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具有较大影响。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17 年发行人人造石墨毛利率 30.36%,与以人造
石墨收入为主的凯金能源、杉杉股份等可比公司差异不大,导致 2017 年发行人
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2018 年,发行人人造石墨毛
利率因上游原料和石墨化加工高居不下,导致人造石墨毛利率下降至 23.57%,
与以人造石墨收入为主的杉杉股份、凯金能源较为接近。受此影响,2018 年发
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至 22.1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9 年度,
公司人造石墨毛利率基本稳定在 2018 年水平,与同样以人造石墨收入为主的杉
杉股份、璞泰来差异较小;而与贝特瑞差异较大,因贝特瑞的客户主要为境外客
户及涉及上游矿山开采、浮选业务,其受成本上升压力较小,毛利率持续走高。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复核发行人毛利率的计算方法,已确认毛利率计算准确无误;

     2、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资料,比对发行人原料采购价格、产品售
价以及毛利率等数据,核查发行人相关指标是否异常;

     3、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料采购价格、产品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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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
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不存在明显差异,主要产品毛利率合理。

二十三、审核要点 31-2 主要产品毛利率

31-2-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31-2-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主要产品的单位销售价格、
单位成本、产品供需、客户等因素变化情况,披露并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发生
较大波动的原因。

     31-2-1-1-1 保荐人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
意见:结合发行人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产品供需、客户等因素变化情况,
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发生较大波动的原因。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动较大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八、(三)毛利与毛利率分析”中进行了披露,
具体如下:

     “…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增减         毛利率         增减     毛利率      增减
    天然石墨         30.59%     -13.96%       15.08%        -15.51%   25.34%    10.26%
    人造石墨         30.36%      0.25%        23.57%        -6.78%    21.52%     -2.05%
主营业务毛利率       30.40%     -8.64%        22.10%        -8.30%    21.97%     -0.13%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40%和 22.10%,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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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下降趋势。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1.97%,基本与 2018 年度持
平。

       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2.10%,较上年度下降 8.30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在于:①2018 年公司产品结构仍以人造石墨为主,人造石墨产品营业
毛利占比进一步提高到 88.22%,比 2017 年度的 79.25%增加 8.97 个百分点,而
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较 2017 年度下降 6.78 个百分点至 23.57%;②同时,2018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下降至 15.08%,较 2017 年度下降 15.51 个百分点。

       (1)天然石墨毛利率变动分析

       天然石墨毛利率 2017 年度、2018 年度下降幅度较大,分别降为 30.91%、
15.08%。2019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毛利率为 25.34%,较 2018 年度上升了 10.26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石墨销售单价、对比亚迪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变动
        销售单价               2.59    -27.29       2.42     -6.53    2.60      7.41
        其中:比亚迪
                               2.49    -30.35       2.35     -5.39    2.21      -5.96
        销售价格
天然    其中:LG 化学
石墨                            -         -          -        -       2.79          -
        销售价格
        单位成本               1.80     -8.98       2.06     14.36    1.94      -5.57
        其中:初级石墨         1.24     -2.08       1.47     18.54    1.37      -7.12

    注:销售单价=销售收入/销售量;单位成本=销售成本/销售量。


       2017 年度,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大,由上年度 44.55%下降至 30.59%。
主要原因在于:2017 年,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影响,新能源汽车锂
电池能量密度要求提高,天然石墨生产厂家短期内无法推出与人造石墨性能、参
数一样的新产品来满足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技术参数的新要求,导致天然石墨产
品市场需求急剧萎缩,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受此影响,2017 年度公司天然
石墨销售均价同比下跌 27.29%,对比亚迪销售均价同比下跌 30.35%,远超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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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初级石墨原料价格下降幅度。

       2018 年度,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继续下降到 15.08%,较 2017 年度又下降了
15.51 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 年,初级石墨价格上涨推高了天然石墨单位成本,
同时动力锂电市场对天然石墨需求增长有限,公司天然石墨产品价格难以随上游
原料涨价而提价,相反,为促进销售,销售均价较上年下降 6.53%,从而进一步
拉低了天然石墨毛利率。

       2019 年度,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上涨了 10.26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为公司对 LG 化学供货开始放量,当年度实现销售金额 2,336.21 万元,而
LG 化学相关产品的毛利率较高。

       (2)人造石墨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7 年至 2019 年,人造石墨的毛利率分别为 30.36%、23.57%、21.52%。

       报告期内人造石墨的销售单价、对比亚迪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变动
        销售单价                4.27       15.58    5.15   20.55     4.23     -17.89

人造    其中:比亚迪销售价格    5.13       38.23    6.01   17.05     4.57     -23.96
石墨    单位成本                2.98       15.17    3.94   32.29     3.32     -15.69
        其中:焦类原料          0.60       155.30   1.05   73.14     0.64     -38.73
    注:销售单价=销售收入/销售量;单位成本=销售成本/销售量。

       人造石墨毛利率 2017 年度为 30.36%, 2018 年度为 23.57%,较 2017 年度
下降 6.78 个百分点。

       2017 年度,公司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为 30.36%,较上年度提高 0.25 个百分
点,主要原因在于:1)在石油焦类原料价格上涨初期,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金
优势积极备货,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焦类原料后期大幅上涨的不利影响。2017
年度,公司焦类原料采购均价同比上涨 155.30%,远低于市场价格 2-3 倍的涨幅。
同时公司积极寻求新的石墨化加工商,控制单位石墨化加工费用,使得 2017 年
度公司人造石墨单位成本仅较上年度上涨 15.17%;2)在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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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公司利用人造石墨产品供不应求的有利局面,在四季度提高了部分人造石墨
 产品售价,同时加快推出人造石墨新产品,使得 2017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整体销
 售均价较上年度上涨 15.58%,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材料价格和石墨化加工费
 大幅上涨对公司的经营压力。

      2018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为 23.57%,较 2017 年度下降了 6.78 个百
 分点,主要原因是:2018 年,焦类原料价格和石墨化加工费高位盘整,导致当
 期单位成本较上期同比上升 32.29%,其中石油焦类原料采购均价较上期上涨了
 73.14%,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公司人造石墨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带来的有利影响。

      2019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为 21.52%,较 2018 年度略下滑 2.05 个百
 分点,主要原因在于:2019 年度,焦类原料价格和石墨化加工费都出现较大幅
 度下跌,导致当期单位成本较 2018 年度下降了 15.69%,而另一方面人造石墨产
 品销售单价同期下降了 17.89%,超过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

      3、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量化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石墨、人造石墨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
 响分析如下:

                                    2017 年较              2018 年较          2019 年较
                                  2016 年变动            2017 年变动        2018 年变动
          项目
                                             影响                 影响               影响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因素                 因素               因素
     销售单价                   -27.29%   -20.81%      -6.53%   -4.85%    7.41%      5.86%
     单位材料                   -4.65%     2.69%       16.06%   -9.47%    -5.56%     3.55%
天   单位炭化加工费及运
然                              89.54%     -2.87%      6.32%    -0.41%    -97.02%    6.23%
     费
石
     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         -46.15%    7.03%       8.90%    -0.78%    60.47%     -5.38%
墨
     单位成本                   -8.98%     6.85%       14.36%   -10.66%   -5.57%     4.40%
     毛利率变动                    -      -13.96%        -      -15.51%      -       10.26%
     销售单价                   15.58%     9.42%       20.55%   11.87%    -17.89%   -16.66%

人   单位材料                   65.13%     -8.94%      74.43%   -13.99%   -15.44%    6.17%
造   单位石墨化加工费及
                                6.71%      -2.64%      14.26%   -4.97%    -18.29%    8.88%
石   运费
墨   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         -32.68%    2.41%       -7.40%    0.30%    9.39%      -0.44%
     单位成本                   15.17%     -9.17%      32.29%   -18.66%   -15.69%    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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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较              2018 年较         2019 年较
                                 2016 年变动            2017 年变动       2018 年变动
         项目
                                            影响                 影响              影响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因素                 因素              因素
    毛利率变动                   -        0.25%         -      -6.78%     -       -2.05%


     从上表可知,2017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 13.96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天然石墨产品销售单价下降 27.29%,对天然石墨毛利率的影响为
-20.81%。2018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 15.51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是天然石墨单位材料成本上升 16.06%和销售单价下跌 6.53%,对天然石墨
毛利率的影响为-9.47%和-4.85%。2019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
10.2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销售单价上升 7.41%和单位炭化加工费及运费下跌
97.02%,对天然石墨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5.86%和 6.23%。

     2017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上涨 15.58%,对人造石墨产品毛利
率的影响为 9.42%,但同时单位材料和单位石墨化加工费及运费同比分别上涨
65.13%和 6.71%,导致人造石墨单位成本同比上涨 15.17%,对人造石墨产品毛
利率产生的影响为-9.17%,最终导致 2017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仅较上年度
提高了 0.25 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2018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销售单价同比
上涨 20.55%,但同期人造石墨单位材料成本和单位石墨化加工费及运费同比分
别上涨 74.43%和 14.26%,导致人造石墨单位成本同比上涨 32.29%,对人造石墨
产品毛利率产生的影响为-18.66%,最终导致 2018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下降
6.78 个百分点。2019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 17.89%,对人造石
墨产品毛利率的影响为-16.66%,但同时单位材料和单位石墨化加工费及运费分
别同比下降 15.44%和 18.29%,导致人造石墨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15.69%,对人造
石墨产品毛利率产生的影响为 14.61%,最终导致 2019 年度人造石墨产品毛利率
下降 2.05 个百分点。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复核发行人毛利率的计算方法,结合对发行人
财务负责人的访谈,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料采购价格、产品售价及毛利率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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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天然石墨产品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调整
影响、市场需求萎缩、单位售价下降、单位成本先降后升等原因,2017 年、2018
年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2019 年受单位售价提升、单位成本下降、新
增优质大客户等原因,天然石墨产品毛利率有较大回升。发行人人造石墨产品
2017 年单位售价比单位成本提高幅度略大,其毛利率略有增加;2018 年单位售
价提高幅度不及单位成本提高幅度,其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 年单位售价下降
幅度高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其毛利率略有下降。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
原因合理。

二十四、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1)

36-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36-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逾期账龄表、逾期客户信用状
况、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6-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逾期客户信用状况、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3、应收账款”中披露逾期账龄表、
逾期客户信用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单项计提情况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情
况,具体如下:

     “…

     (1)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

     …


                                   3-1-4-20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逾期标准按给予各
客户的实际账期划定)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13,354.71 万元、15,934.88 万元及
23,505.92 万元,占各期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55.53%、61.52%及 50.94%,逾
期账龄 1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41.98%、40.69%及 37.71%。报告期各期末逾期账
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占比                               占比                            占比
                      余额                               余额                             余额
  6 个月以内        2,922.62          12.15          6,923.48            26.73           7,874.31        17.07
   6-12 个月        7,173.63          29.83          3,616.10            13.96           9,523.96        20.64
   1 年以内        10,096.25          41.98       10,539.58              40.69       17,398.27           37.71
    1-2 年          1,588.41           6.61          3,764.78            14.54           2,643.69         5.73
    2-3 年           813.42            3.38              220.99          0.85            2,027.82         4.39
   3 年以上          856.63            3.56          1,409.53            5.44            1,436.14         3.11
逾期金额合计       13,354.71          55.53       15,934.88              61.52       23,505.92           50.94
应收账款余额       24,044.61          100.00      25,899.98           100.00         46,142.80           100.00


     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3,354.71        100.00       15,934.88         100.00        23,505.92       100.00
期后回款合计                   9,856.53        73.81         9,819.53            61.62       1,406.12         5.98
其中:2017 年度回款                    /             /               /               /               /            /
2018 年度回款                  8,700.47        65.15                 /               /               /            /
2019 年度回款                  1,156.05       8.66%          9,819.53       61.62%           1,406.12      5.98%
当期 100%全额计提坏
                                568.96          4.26         1,356.60             8.51       3,192.39       13.58
账准备金额
扣除 100%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后尚未收回逾期           2,929.22        21.93         4,758.75            29.86     18,907.40        80.44
应收账款余额
    注: 2019 年末逾期回款金额统计截止到 2020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逾期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为 2020 年 1-4 月的回款。


                                               3-1-4-20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4)逾期客户详细情况分析

     2017 至 2019 年末,公司所有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按照 100 万元以内、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上四个档次划分,可
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主要以逾期金额 100 万元以上为主,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逾期金额 100 万以上的应收账款占当期合计逾期应收账款比
例分别为 82.65%、83.89%和 91.03%,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1000 万元以上                            2,553.65              1,437.08                    7,378.92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                     1,782.22              2,378.17                    1,389.21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                      4,241.27              3,744.34                    4,633.94
100 万元以内                             1,799.94              1,451.80                    1,320.74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 1 年以上且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客户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逾期                                                              坏账
          客户名称                          逾期时间       销售内容                账龄
                                金额                                                              准备
                                              2017 年末
                                                          天然/人造石     其中 2-3 年:182.91;
东莞市安德丰电池有限公司        274.05     24 个月以上                                            127.73
                                                               墨         3 年以上:91.14
湖北中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119.41     24 个月以上     天然石墨       3 年以上                119.41
                                                          天然/人造石     其中 1-2 年:301.60;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680.20     12 个月以内                                                49.09
                                                               墨         1 年以内:378.60
                                                                          单项金额重大并计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24.73     24 个月以上     天然石墨                               124.73
                                                                          提坏账准备
                                                          天然/人造石
吉安力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53     24 个月以上                    2-3 年                      40.11
                                                               墨
                                                                          其中 2-3 年:174.10;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236.50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97.22
                                                                          3 年以上:62.40
                                                                          其中 1-2 年:147.96;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161.21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5.47
                                                                          1 年以内:13.25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2.32     12 个月以内     天然石墨       1-2 年                      16.23
                                                                          其中 1-2 年:225.84;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          350.95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28.84
                                                                          1 年以内:125.11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其中 1-2 年:311.79;
                               2,553.65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43.27
司                                                                        1 年以内:2,241.86
                                                                          其中 1-2 年:15.80;
天津爱敏特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313.33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6.46
                                                                          1 年以内:297.53
新乡市奇鑫电源材料有限责任                                                其中 1-2 年:3.32;
                                169.03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8.62
公司                                                                      1 年以内:165.71


                                             3-1-4-20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逾期                                                            坏账
         客户名称                          逾期时间       销售内容               账龄
                                金额                                                            准备
                                                                        其中 1-2 年:132.56;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337.56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23.51
                                                                        1 年以内:205.00
                                             2018 年末
                                                         天然/人造石
东莞市安德丰电池有限公司        153.21    24 个月以上                   3 年以上                153.21
                                                              墨
                                                                        单项金额重大并计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24.73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124.73
                                                                        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计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236.50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236.50
                                                                        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计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          274.55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274.55
                                                                        提坏账准备
                                                         天然/人造石    其中 1-2 年:119.86;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947.34    18 个月以内                                            53.36
                                                              墨        1 年以内:827.48
                                                                        其中 1-2 年:144.35;
东莞市金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41.03    18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9.27
                                                                        1 年以内:96.68
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                                              其中 1-2 年:367.65;
                                479.55    18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42.36
限公司                                                                  1 年以内:111.91
                                                                        其中 1-2 年: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1,437.08   18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433.50;               143.53
司
                                                                        1 年以内:3.58
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7.51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2 年                   25.75
                                                                        其中 1-2 年:265.00;
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93.83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42.94
                                                                        1 年以内:328.83
                                                                        其中 1-2 年:153.65;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33.77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24.37
                                                                        1 年以内:180.11
                                                                        其中 1-2 年:64.80;
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177.40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2.11
                                                                        1 年以内:112.60
                                                                        其中 1-2 年:63.53;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        142.00    18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0.28
                                                                        1 年以内:78.47
                                                         天然/人造石    其中 1-2 年:97.46;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202.48    18 个月以内                                            15.00
                                                              墨        1 年以内:105.02
                                                                        其中 2-3 年:7.56;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373.24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1-2 年:364.52;         38.02
                                                                        1 年以内:1.16
                                                                        单项金额重大并计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11.18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11.18
                                                                        提坏账准备
                                             2019 年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24.73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124.73
                                                                        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236.50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236.50
                                                                        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          274.55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274.55
                                                                        备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1,625.0
                               1,625.00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司                                                                      备                            0
                                                                        其中 2-3 年 153.66;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6.57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115.06
                                                                        1-2 年 112.91
                                                                        其中 1-2 年 187.77;
深圳格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91.86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47.57
                                                                        1 年以内 204.0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东莞市金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60.23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260.23
                                                                        备
                                                         天然石墨人造   其中 1-2 年 608.91;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2,128.46   18 个月以内                                           186.62
                                                             石墨       1 年以内 1,519.55



                                            3-1-4-20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逾期                                                         坏账
          客户名称                       逾期时间      销售内容               账龄
                               金额                                                         准备
                                                                     其中 1-2 年 172.28;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422.76   12 个月以内     天然石墨                             46.03
                                                                     1 年以内 250.48
                                                                     其中 1-2 年 45.00;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109.67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2.00
                                                                     1 年以内 64.67
                                                                     其中 1-2 年 20.26;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10.63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1.48
                                                                     1 年以内 190.37
                                                                     其中 2-3 年 274.56;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279.04   24 个月以上     人造石墨     1-2 年 2.32;1 年以    163.32
                                                                     内 2.16
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2.15   18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2 年                  55.67
                                                                     其中 1-2 年 212.03;
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2.86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45.05
                                                                     1 年以内 0.83
                                                                     其中 1-2 年 29.80;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524.95   12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25.01
                                                                     1 年以内 495.15
                                                      天然石墨人造   其中 1-2 年 5.12;
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390.10   18 个月以内                                          15.61
                                                          石墨       1 年以内 384.98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289.17   18 个月以内     人造石墨     1-2 年                  61.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在天眼查查询的企业信用状况,包括是否正常经营、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判断逾期客户的信用状况。报告期内,主
要的逾期客户中,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10 月、东莞市金源电
池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6 月、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7 月、东莞
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8 月、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10
月、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1 月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而公
司分别将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
东雷锂电有限公司、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河
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在 2015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
2018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进行了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中盐安徽红四
方锂电有限公司虽然在 2019 年 12 月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但是由于其为国资控
股企业,考虑到国资背景企业信用一般状况较好,故未在 2019 年末对其应收账
款进行单项全额单项计提,依然按照账龄法/逾期损失率法来计提坏账准备。除
个别客户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客户目前未发现无法收回迹象,故对信
用正常的逾期客户采用账龄法/预期损失率法计提坏账准备。

     …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3-1-4-20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17.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124.73            0.52           124.73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23,475.66         97.63       1,740.06          21,735.6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444.23            1.85           444.23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4,044.61         100.00      2,309.01          21,735.60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746.95            2.88           746.95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24,543.38         94.76       1,833.93          22,709.45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609.65            2.35           609.65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5,899.98         100.00      3,190.53          22,709.45
                                                    2019.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3,192.39           6.92       3,192.39              -
账款
其中:个别项                   3,192.39           6.92       3,192.3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42,950.41         93.08       2,636.07          40,314.34
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42,950.41         93.08       2,636.07          40,314.34
            合计               46,142.80         100.00      5,828.47          40,314.34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309.01
万元、3,190.53万元和5,828.47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60%、
12.32%和12.63%。

     1)单项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情况如下:




                                     3-1-4-20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                                                          已采取法律手段催
                                124.73             124.73         100%
 有限公司                                                                    款,但执行未果
           合计                 124.73             124.73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
                                236.50             236.50         100%       已起诉立案
 公司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                                                          已采取法律手段催
                                124.73             124.73         100%
 有限公司                                                                    款,但执行未果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
                                274.55             274.55         100%       已起诉立案
 公司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
                                111.18             111.18         100%       已申请财产保全
 限公司
           合计                 746.95             746.95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                                                          已采取法律手段催
                                124.73             124.73         100%
 有限公司                                                                    款,但执行未果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                                                          已采取法律手段催
                                236.50             236.50         100%
 公司                                                                        款,但执行未果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
                                274.55             274.55         100%       已起诉立案
 公司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
                                50.39                50.39        100%       已申请财产保全
 限公司
 东莞市金源电池科技
                                260.23             260.23         100%       已破产公告
 有限公司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
                               1,625.00          1,625.00         100%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技有限公司
 其他单项                       621.00             621.00         100%       已起诉立案
           合计                3,192.39          3,192.39             -


     2)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17.12.31                          2018.12.31
                                                                                               计提
     账龄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20,786.15            1,039.31           20,504.68       1,025.23          5%
1-2 年               1,574.95               157.49           3,528.49           352.85         10%
2-3 年                714.13                142.83            67.94             13.59          20%
3 年以上              400.43                400.43            442.26            442.26         100%

                                              3-1-4-21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17.12.31                          2018.12.31
                                                                                             计提
     账龄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合计                23,475.66            1,740.06       24,543.38      1,833.93             -


     根据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
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
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
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公司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2019年度公司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情况如下:

                                                2019.12.31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0,035.15                    1,550.83                 3.87%
         1-2 年                    2,027.81                     430.59                 21.23%
         2-3 年                      571.63                     338.83                 59.27%
     3 年以上                        315.82                     315.82                 100.00%
         合计                     42,950.41                    2,636.07                 6.14%


     与公司2017年、2018年账龄组合坏账计提率相比,2019年公司账龄组合预期
信用损失合计多计提1.39万元。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情况

     2017年、2018年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
备的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项目           贝特瑞      正拓能源           凯金能源       璞泰来      杉杉股份        本公司
1 年以内           5%             5%                5%            5%             5%             5%
1-2 年             10%            10%              10%           10%            10%             10%
2-3 年             20%            30%              30%           20%            30%             20%
3-4 年             50%            50%              50%           50%            50%          100%
4-5 年             80%            80%              80%           80%            5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1-4-21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从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
慎、严格。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获取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明细表,在天眼查上
查询了主要逾期客户的企业信用信息,核对了客户的期后回款数据并获取了相关
凭证及银行回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对信用状
况不好的客户按照单项金额重大/不重大的事项进行了单独计提,对其他客户的
应收账款已按照账龄法/预期损失率法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截
至报告期末,逾期尚未回款的主要系 2018 年以来银根收紧,部分企业融资、资
金周转困难,同时动力电池市场补贴退坡明显,2019 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
贴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款下发放缓等因素。

二十五、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2)

36-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36-1-2-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应客户的信用状况、冲回
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对各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36-1-2-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情况的客户的信用状况、
冲回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对各期财务数据的影响,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2017 年、2019 年发行人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3、(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情况”
中披露相应客户的信用状况、冲回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对各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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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转回情况如下表所示,报告期内,2017 年转回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12.74 万元,2019 年转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0.79 万元,占利润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0.19%、0.90%,对各期财务数据影响很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转
                                         12.74                     -              60.79
回/收回金额
利润总额                            6,723.32                7,079.33           6,791.36
占比                                     0.19%                     -              0.90%

       2016 年末,威力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2019 年 1 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欠公司货款 22.62 万元,由于该公司经营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将其拖
欠货款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7 年度,公司收回了威力新能源(吉安)有
限公司的货款 12.74 万元。

       2018 年末,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 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欠公
司货款 111.18 万元,2019 年 4 月公司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协商,双
方同意以其库存货物一批抵偿欠公司货款 60.79 万元。后公司将此批货物中的锰
酸锂 8000kg 销售给陈洲宇,含税销售额 176,000 元,货款已收回,剩余货物研
发部门实验领用。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查询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情况客户的企业
信用状况,获取了冲回坏账计提的凭证并询问了原因,计算冲回的坏账准备占利
润总额的影响。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情况的客户的信用状况较差,
但是由于收回货款和获得了以资抵债的货物,冲回了部分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对

                                           3-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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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财务数据的影响很小。

二十六、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3)

36-1-3 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或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大幅恶化

       36-1-3-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客户是否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补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并做风险提
示

       36-1-3-1-1 保荐人应当核查相关客户是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补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
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 2017 年第二名应收账款客户信用出现大幅恶化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3、(5)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分析”
中披露该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                                   3年
序号               客户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款余额                                 及以上
                                       2017 年末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1                                      7,010.27   7,010.27
        司
 2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53.65   2,241.86   311.79     -         -
 3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86.97   2,086.97              -         -
 4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972.77     972.77               -         -
 5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837.40     535.80    301.60     -         -
                                       2018 年末
 1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2,522.57   2,522.57     -        -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2                                      2,370.95   2,370.95     -        -         -
        司



                                       3-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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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                                     3年
序号               客户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款余额                                   及以上
 3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47.66   1,980.02   367.65       -         -
 4      南昌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1,984.94   1,984.94      -         -         -
 5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933.50    500.00    1,433.50     -         -
                                       2019 年末
 1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897.70   5,897.70      -         -      12.78%
 2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4,683.99   4,075.07   608.91       -      10.15%
 3      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4,004.90   3,999.78    5.12        -      8.68%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4                                      3,304.43   3,304.43                -      7.16%
        司
 5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2,905.44   2,905.44                -      6.30%


       经查询,各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除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外,其他公司经营情况均良好,未出现失信状
况。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 2019 年末,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625.00 万元,
该部分应收账款已于 2019 年末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根据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告[(2020)豫 0711 破 1
号],该法院受理捷源盛破产清算一案。

       …”

       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五)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
风险”及“第四节、四、(一)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风险”进行了相关
风险提示。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的核查程序:在天眼查上对报告期内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
的信用或财务状况进行查询,核查信用或财务状况出现大幅恶化的客户的坏账计
提是否充分。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合理且充分。

                                       3-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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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审核要点 36-1 应收账款(4)

36-1-4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

     36-1-4-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如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
披露放宽信用政策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6-1-4-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信用政策
及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放宽信用政策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并
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应收账款周转率先上升
后下降。

       偿债能力指标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3             2.70           2.05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中披露了应收账
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以及放宽信用政策对于公
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1、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23、2.70
和 2.05,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
客户结构,实施“大客户”战略,主要客户逐步转变为动力锂电厂,比亚迪、宁
德时代等知名客户销售占比提升,主要客户基本能够按照约定的 2-6 个月不等的
信用期结算,导致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近两年来总体有所好转。2018 年度,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70 次,较 2017 年有所好转,主要因为公司实施“大客户”
战略以来,比亚迪、宁德时代、卡耐新能源等大客户销售占比上升,而大客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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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信誉良好、回款较快。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8 年末略有下降,
主要系为 2019 年下半年,公司对其他老客户发货增加,但账期为 3-4 月对其销
售基本形成应收账款,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累积较多所致。

       (1)报告期内客户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十大客户合作的基本情况汇总如下:

                                                                             报告期内
                                                                合作开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期限                账期是否
                                                                  时间
                                                                               变化
                     付款方式:商业承兑汇票、银
                     行承兑汇票                                 2012 年 8
 1      比亚迪                                       长期有效                   否
                     账期:2 个月                                  月
                     产品:天然石墨、人造石墨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多氟多新
                     汇付款                                     2016 年 10
 2      能源科技                                      一年期                    否
                     账期:3 个月                                  月
        有限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014 年 2
 3      鹏辉能源     账期:2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月
                     产品:人造石墨
        安徽益佳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016 年 12
 4      通电池有     账期:4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月
        限公司       产品:天然石墨、人造石墨
        河南新太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是(30 天
        行电源股                                                2013 年 11
 5                   账期:100 天                    一单一签                改为 100
        份有限公                                                   月
                     产品:人造石墨                                            天)
        司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
        河南捷源     50%的预付款,剩余 50%在 90
                                                                             是(3 个月
        盛新材料     日内支付(从收到乙方出具的                 2015 年 6
 6                                                    一年期                 改为款到
        科技有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算起)                          月
                                                                               发货)
        公司         账期:款到发货
                     产品:人造石墨
        江西安驰
                     付款方式:银承承兑汇票
        新能源科                                                2017 年 7
 7                   账期:3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技有限公                                                   月
                     产品:人造石墨
        司
        吉安市优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014 年 3
 8      特利科技     账期:2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月
        有限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杭州南都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017 年 10
 9      动力科技     账期:2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月
        有限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南昌卡耐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018 年 2
 10     新能源有     账期:2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月
        限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3-1-4-21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
                                                                  合作开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期限                 账期是否
                                                                    时间
                                                                                变化
        中山天贸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013 年 4
 11     电池有限     账期:3 个月                    一单一签                    否
                                                                     月
        公司         产品:天然石墨、人造石墨
        中盐安徽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是(3 个月
        红四方锂     汇                                           2016 年 3
 12                                                  一单一签                 改为款到
        电池有限     账期:款到发货                                  月
                                                                                发货)
        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汇                                           2012 年 8
 13     朗泰沣                                       一单一签                    否
                     账期:3 个月                                    月
                     产品:人造石墨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河南锂动
                     汇                                           2015 年 9
 14     电源有限                                     一单一签                    否
                     账期:2 个月                                    月
        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宁德时代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是(3 个月
        新能源科                                     3 年框架采   2017 年 9
 15                  账期:1 个月                                             改为 1 个
        技股份有                                       购合同        月
                     产品:人造石墨                                               月)
        限公司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苏州宇量
                     汇                                           2018 年 6
 16     电池有限                                     一单一签                    否
                     账期:2 个月                                    月
        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汇                                           2016 年 7
 17     格林德                                       一单一签                    否
                     账期:4 个月                                    月
                     产品:人造石墨
                     付款方式:电汇转账
                                                                  2019 年 2
 18     LG 化学      账期:2 个月                    一年一签                    否
                                                                     月
                     产品:天然石墨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
        桑顿新能
                     汇                                           2016 年 9
 19     源科技有                                     一年一签                    否
                     账期:3 个月                                    月
        限公司
                     产品:人造石墨
      注:“合作开始时间”以第一笔销售收入为准

       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中除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不存在
增加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的情况。报告期内,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
期由 30 天调整为 100 天符合公司不超过 6 个月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河南新太
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45.49 万元、386.69 万元、439.43 万元,分别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3.01%、1.49%、
0.95%,占比较小,其信用期变长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


                                         3-1-4-21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获取报告期
内主要客户的合同以确认其信用政策是否发行变化。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9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为 2019 年
下半年,公司对其他老客户发货增加,但账期为 3-4 月对其销售基本形成应收账
款,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累积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中除河南新太行电
源股份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不存在放宽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的情况,河南新太行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期放宽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

二十八、审核要点 36-2 应收票据(1)

36-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36-2-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计提情
况及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
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是否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
准备;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理由。

     36-2-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收入
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是否已经按
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
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理由,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已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2、应收票据”中披露商业承兑汇票
的坏账计提情况及计提的充分性、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


                                3-1-4-21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应
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理由。具体情况如下:

     “…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议对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目前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计提的标准,按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中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账面原值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017 年末                      8,691.41                  434.57              8,256.84
2018 年末                      15,324.86                 766.24             14,558.62
2019 年末                      4,247.37                  212.37              4,035.00


     发行人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的情形,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应收商业
承兑票据未能按时兑现的情形,当应收票据未能按时兑现时,发行人已经票据转
为应收账款,并按照应收账款的账龄连续计算了坏账准备,或者根据应收账款客
户的经营情况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转应收账款的金额(万元)                             -         211.18                  -


     (1)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对手方及出票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的商业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主要为比亚迪,接受的其他
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或大型民企。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 10,533.21 万元、26,636.34 万元和
12,122.44 万元,其中出票人为比亚迪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占当期收到的商业承
兑汇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0.99%、99.13%和 99.59%。而比亚迪的回款情况良好,


                                           3-1-4-22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严格按照信用账期出具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                           出票人            金额      占比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9,203.62    87.38
        限公司                     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80.76      3.61
                                   司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350.00      3.32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120.00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
2017                               柳州机车车辆厂                  90.00       2.63
        司
 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6904 工厂      67.53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12.48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54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东莞市致格电池科技有限公   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158.82      1.51
        司                         司
                                   合计                           10,533.21   10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25,691.54   96.45
        限公司                     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4.00      1.89
                                   司
        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209.62      0.79
2018    司                         司
 年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11.18      0.42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0.38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20.00       0.08
        司                         公司
                                   合计                           26,636.34   10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11,872.77   97.94
        限公司                     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99.93      1.65
                                   司
2019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0.00       0.25
 年     东莞市劲鹿电池科技有限公
                                   海南宝通实业公司                15.00       0.12
        司
        天津爱敏特电池材料有限公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二研
                                                                    4.74       0.04
        司                         究所
                                   合计                           12,122.44   100.00


       报告期内,由于比亚迪资信情况较好,公司接受的比亚迪商业承兑汇票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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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兑付风险。公司收到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除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沃特玛”)、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新能源”)外报
告期内亦未发生承兑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沃特玛为上市公司坚瑞沃能(300116)旗下子公司,是业内知名动力锂电厂,
2017 年动力锂电池出货量国内曾排名行业第三。迈科新能源于 2003 年成立,注
册资本 2.1 亿元,是公司多年老客户,以 3C 消费锂电池起家,东莞知名锂电池
生产企业。近年来,由于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加上“去杠杆”宏观调控政
策导致民企融资困难,上述两家企业近年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出现困难,导致其
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现兑付问题。

     2017 年 11 月,公司将从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收到的出票人为沃特玛
的 3 张商业承兑汇票(共 150.00 万元)背书转让给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该票据已于 2018 年 8 月到期,未按期兑付(其中 2 张商业承兑汇票在提示
付款后明确拒付,1 张商业承兑汇票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于 2019 年 1 月
向前手追索)。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
背书转让了 3 张银行承兑汇票,以替换上述 3 张商业承兑汇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上述 150.00 万元应收票据计提了 5%的坏账准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对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的 100.00 万元应收票据转为应
收账款,并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按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8 年 5 月,公司收到迈科新能源出具的 1 张 61.18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票据已于 2018 年 9 月到期,
未按期兑付。2018 年 5 月,公司收到迈科新能源出具的 1 张 50.00 万元的商业承
兑汇票,出票人为迈科新能源,该票据已于 2018 年 10 月到期,未按期兑付。公
司已将上述票据转为对迈科新能源的应收账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检查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明细账,检查商业承
兑汇票计提坏账明细表以及应收票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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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充分,存在收入确
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已经按照账龄连
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应收票据未能按时兑现的情形,当
应收票据未能按时兑现时,发行人已经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并按照应收账
款的账龄连续计算了坏账准备,或者根据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全额计提了坏
账准备。

二十九、审核要点 36-2 应收票据(2)

36-2-2 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6-2-2-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分别披露终止确认和未终止确认
余额、期后兑付情况,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36-2-2-1-1 保荐人应当核查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2、应收票据”中分别披露终
止确认和未终止确认余额、期后兑付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4)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898.81                  -
            合计                   2,8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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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7,130.26                300.00
            合计                   7,130.26                3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6,551.79                  -
            合计                   6,551.79                  -


     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期均终止确认,2018 年末未终
止确认的为已贴现但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背书的应
收票据兑付情况良好,未出现到期未及时兑付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
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确定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发行人将应收银
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时,其所有的风险和报酬都已经转移,故发行人对已背书但
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终止确认。

     2018 年 11 月 30 日,子公司福建翔丰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的《招商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将银行承兑汇票 300.00 万元贴
现,同时记入了“短期借款”科目,未将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故期末未终止
确认。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查阅了发行人的应收票据台账,查阅了银行承
兑汇票开具的合同及贴现的合同。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发行人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进
行了终止确认,对贴现的票据未进行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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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审核要点 37-1 存货(1)

37-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较大的情形

     37-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分类构
成及变动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异常的存货余额增长或结构变动情形,并分析存
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37-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的情
形、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存货余额及存货类别变动较大的情形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6、存货”中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存货
的分类构成及变动原因,说明了存货余额增长及结构变动情形,分析了存货减值
测试的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

     (1)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存货账面价值                    8,714.01                19,785.51     14,957.85
较上期末增幅                    222.16%                  127.05%      -24.40%
占流动资产比重                  14.59%                   24.01%        18.90%
占营业成本比重                  34.51%                   42.38%        29.71%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714.01 万元、
19,785.51 万元和 14,957.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4.59%、24.01%和
19.23%,占比较高。

     1)存货增长分析

     公司采用以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方式,影响各期末存货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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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及存货结构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持有订单量、预计订单量、原材料价格走势以
及生产周期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呈持
续增加趋势。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公司存货分别较上期末增长 222.16%和 127.05%。
2017 年末,存货增幅较大主要系进入 2017 年二季度后,受环保因素影响,钢铁
行业石墨电极价格大涨、需求量大增,挤占了负极材料石墨化产能,另一方面石
墨化产能短期内难以大幅提升,导致全行业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由此公司委外
石墨化原料加工等待时间拉长,委外加工物资增长较大所致。2018 年末,存货
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公司二期项目陆续投产,人造石墨产能不断扩大,
导致期末原材料备货及在产品加工规模增长较大。2019 年末,存货期末余额较
上年末减少 24.40%,主要系:A. 随着公司二期工程逐渐完工投产,公司自身石
墨化产能大幅提升,外协石墨化采购量减少;B. 相对于 2018 年底前“抢装”备
货行情,2019 年 12 月下游动力锂电行业备货需求下降,公司相应备货量亦减少。

     2)公司原材料备货标准及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初级石墨、焦类原料等,原料备货标准根据采购周期保
有合理的库存。一般情况下,初级石墨原料备货周期为 30 天;焦类原料备货周
期为 30-60 天。公司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确定采购计划,采购
计划原则上每月制定一次,由采购部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实施,对于超计划或计划
外急需的物料,各部门及时向采购部提交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对
于价格浮动较大的物料由采购部依据市场价格信息并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合理
备货。

     2017 年以来,由于上游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2017 年、2018 年外协石墨化
加工周期延长至 45-60 天左右,导致人造石墨产品生产周期达到 75-90 天左右。
受此影响,2017 年、2018 年,公司委外加工物资期末余额较大,且占比较大。

     (2)发行人存货明细构成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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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079.95     12.39      4,318.62     21.83    2,782.75      18.60
在产品            1,577.24     18.10      9,182.12     46.41    5,081.82      33.97
库存商品          1,201.16     13.78      1,598.96      8.08    4,521.69      30.23
委托加工物资      4,855.65     55.72      4,685.81     23.68    2,571.60      17.19
    合计          8,714.01     100.00    19,785.51     100.00   14,957.85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构成。2017
年末,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占比较高,其中委托加工物资较上年末增长
790.03%,主要原因在于:上游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公司石墨化加工等待周期
拉长,导致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大幅增长。2018 年末,公司原材料和在产品分别
同比增长了 299.89%和 482.16%,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公司产能扩张、产量攀升,
原材料备货量亦随之增长,同时 2018 年下半年市场上石墨化加工产能陆续释放,
公司委外石墨化加工回料较多导致期末在产品增长较快。2019 年末,在产品和
库存商品占比较高,其中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长 182.79%,主要系:2019 年下半
年,受补贴退坡新政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明显下滑,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客
户中比亚迪、宁德时代等四季度进货量减少,导致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

     1)库存商品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分别为 1,201.16 万元和 1,598.96 万元,
占存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3.78%和 8.08%,呈下降趋势。2019 年末,公司库存
商品余额为 4,521.69 万元,占存货总额比重为 30.23%,较上期末大幅增长
182.79%。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基本
上按照客户订单量、预计订单量提前备货 1 个月左右的出货量,同时为保障大客
户比亚迪、宁德时代的供应,公司在惠州、宁德设立了产成品仓库,导致报告各
期末存在一定数量的库存商品,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库存商
品量分别为 438.50 吨、518.99 吨和 1,785.57 吨。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分别较上期末增长 36.22%、33.12%和 182.79%,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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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018 年,公司产能扩大,2017 年四季度每月出货量在 1,000 吨以上,2018
年每月平均出货量达到 1,200 吨左右,且以人造石墨为主,单位价值高于报告期
初的天然石墨;2019 年,受补贴退坡加速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下跌较大,
公司对比亚迪等部分主要客户出货量减少较多,导致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
大。

     2)委托加工物资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分别为 4,855.65 万元、
4,685.81 万元和 2,571.60 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5.72%、23.68%和
17.19%,其中 2017 年末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物资主要为人造石墨委外石墨化加工的物料。2017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同比增长 790.03%,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A. 人
造石墨需求旺盛,为满足市场需求,2017 年二季度以来,公司人造石墨生产规
模大幅提升,导致期末外发的石墨化加工量增加较多;B. 受环保升级因素影响,
上游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短期内难以达到供需平衡,造成委外石墨化加工周期
被拉长,直接导致期末公司等待石墨化加工的委外加工物资量增幅较大。2018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仍较大,但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石墨化加工行
业在高毛利刺激下经过近 1 年的扩产能,2018 年下半年市场上石墨化产能陆续
进入释放期,公司委外石墨化加工周期有所缩短,回料增长较多导致期末在产品
大量增加。2019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占比进一步下降至 17.19%,主要系下游需
求下降导致公司备货规模降低,另外 2019 年公司石墨化加工项目满负荷运营后,
石墨化委外加工量亦减少。

     …

     (5)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及跌价准备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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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1年                              1年                              1年
明细    期末        1年                 期末        1年                 期末          1年
                             以内                             以内                             以内
        余额        以内                余额        以内                余额          以内
                             占比                             占比                             占比
原材
       1,079.95   1,079.95   100.00   4,318.62    4,281.47    99.14   2,782.75      2,748.21   98.76
料
在产
       1,577.24   1,577.24   100.00   9,182.12    9,161.58    99.78   5,081.82      5,061.44   97.94
品
库存
       1,201.16   1,201.16   100.00   1,598.96    1,574.28    98.46   4,521.69      4,428.67   99.60
商品
委托
加工   4,855.65   4,855.65   100.00   4,685.81    4,657.67    99.40   2,571.60      2,567.85   99.85
物资
合计   8,714.01   8,714.01   100.00   19,785.51   19,674.99   99.44   14,957.85    14,806.17   98.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存货整体周转较快。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库龄超过一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但其产生的原因主
 要为研发部、技术部使用的实验料,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滞销情况,报告期各期,
 发行人存货周转较快,库龄较低,产品盈利情况较好,因此各期均未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

       2)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测试的方法和具体过程

       公司通过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及计提的金额。公司采取订单生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有执
 行订单对应的库存商品,按照单个存货品种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并计提跌价准备;
 对于持有库存商品数量多于订单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常规原材料备货,因该原材料最终用于生产订单,
 通过对比原材料采购单价是否发生大幅度变动,如果采购单价平稳则不存在跌价
 迹象,如果采购单价发生大幅度波动,则进一步测试该种原材料生产出的库存商
 品的价格是否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总体较好,以合同价格或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可变
 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公司存货不存在市场价格大幅下降、过时、毁损变质等减
 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

                                            3-1-4-22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贝特瑞                   1,108.23               1,039.16            2,021.53
    凯金能源                   未计提                  88.44               未披露
    正拓能源                    1.98                  未计提               未披露
    杉杉股份                   4,804.15               5,650.87            7,698.85
      璞泰来                   493.22                 2,306.34            2,840.87
      翔丰华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正拓能源 2017 年 12 月 31 日数据未经审计,2018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数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凯金能源、正拓能源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货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凯金能源、正拓能
源较为一致。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除锂电池负极业务外还有其他业务,根
据其自身存货特征和跌价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跌价准备测试方法和过程合理,
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一致。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存货管理流程,以及
原材料的备货标准及执行情况,以及产品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等。了解发行人期
末存在大额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的原因;

     2、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表,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订单,对发行人存货进行跌
价测试,获取发行人关于库龄超过 1 年的说明;

     3、获得发行人存货明细表,查看主要原材料入库单、送货单、仓库台账,
并对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入库、领用和产成品入库、出库进行截止性测试;

                                          3-1-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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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各报告期末对发行人存货情况进行实地盘点;

     5、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查阅发行人委外加工物资内控制度,了解发行人
对委外加工物资的控制和管理,并通过现场走访抽查外协加工厂商的委外加工物
资情况。同时,对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委托加工物资数量实施函证。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随着
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存货类别变动的原因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情
形,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跌价准备测试方法和过程合理,未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合理。

三十一、审核要点 37-1 存货(2)

37-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37-1-2-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
存商品金额、具体构成、原因、是否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结合行业特点、市
场价格走势、未来变现方式(使用/出售)等说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和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3-1-2-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库龄较长的原因、是否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跌
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2018、2019 年末发行人存在少量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6、(5)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及跌价准
备”中披露了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金额、具体构成、原因,已结合
行业特点、市场价格走势、未来变现方式说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和未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


                                 3-1-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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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的库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内容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库龄                              库龄                                库龄
               (万元)      (吨)              (万元)      (吨)                (万元)       (吨)
                                                    原材料
其中:初级石                              1年                               1 年以                              1 年以
                  327.29      259.00                451.88      297.35                  333.84       231.60
  墨-天然                                 以内                                内                                  内
                                                                            1 年以                              1 年以
                                          1年        46.59       46.65                   25.26        26.90
沥青及微粉          8.43        11.60                                         内                                  内
                                          以内
                                                      2.35        2.80      1-2 年        8.30          6.80    1-2 年
                                                                                                                1 年以
石油焦-普通                               1年                               1 年以        2.32          7.50
                  430.33      631.26                136.38      259.60                                            内
    焦                                    以内                                内
                                                                                         51.44       135.76     1-2 年
                                                                            1 年以
石油焦-针状                               1年       222.45      164.45
                  161.54       96.30                                          内          1.29          0.53    1-2 年
    焦                                    以内
                                                      0.24         0.5      1-2 年
石油焦-其他                               1年                               1 年以
                   23.12       41.55                 26.39        8.00                          -           -
    类                                    以内                                内
                                                                            1 年以                              1 年以
                                                     98.66                               88.96
                                                                              内                                  内
                                          1年
  包装料           60.80              -                                 -                 1.30              -   1-2 年
                                          以内
                                                      9.49                  1-2 年
                                                                                          6.59                  2-3 年
                                                                            1 年以                              1 年以
                                          1年        20.55                                3.28
   五金            37.07              -                                 -     内                            -     内
                                          以内
                                                     25.08                  1-2 年       14.72                  1-2 年
                                          1年                               1 年以                              1 年以
 周转材料          31.35              -           3,278.56              -             2,245.44              -
                                          以内                                内                                  内
   合计         1,079.95     1,039.71      -      4,318.62      779.35        -       2,782.75       409.08       -

                                                    在产品
其中:初级石                              1年                               1 年以                              1 年以
                  103.44       77.71                296.02      169.40                  573.94       325.97
  墨-天然                                 以内                                内                                  内
                                                                            1 年以
石油焦-普通                               1年     4,874.04    2,262.02                                          1 年以
                1,068.98      836.83                                          内      2,076.14      1,464.01
    焦                                    以内                                                                    内
                                                      0.13        0.50      1-2 年
石油焦-针状                               1年                               1 年以                              1 年以
                  105.82       25.23              2,991.74      687.64                1,329.89       616.55
    焦                                    以内                                内                                  内
                                                                            1 年以                              1 年以
石油焦-其他                               1年       999.77      381.57                1,081.47       580.99
                  299.00      127.75                                          内                                  内
    类                                    以内
                                                     20.42       10.31      1-2 年       20.38        10.30     2-3 年

   合计         1,577.24     1,067.51      -      9,182.12    3,511.44        -       5,081.82      2,997.82      -

                                                   库存商品
                                                                            1 年以                              1 年以
                                                 1,328.14      390.31                 3,236.26      1,123.26
                                                                              内                                  内
其中:人造石                              1年
                1,016.69      336.75                                                     89.54        34.79     1-2 年
    墨                                    以内
                                                  24.68         9.17        1-2 年
                                                                                          3.48          1.26    2-3 年


                                                  3-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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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内容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库龄                           库龄                                库龄
                 (万元)      (吨)            (万元)      (吨)             (万元)       (吨)
                                          1年                            1 年以                              1 年以
 天然石墨           184.47      101.75            246.14       119.52              1,192.41       626.26
                                          以内                             内                                  内
   合计           1,201.16      438.50     -     1,598.96      518.99      -       4,521.69      1,785.57      -

                                                 委托加工物资
                                                                         1 年以                              1 年以
                                                 3,395.96     1,834.05             1,974.15      2,024.91
                                                                           内                                  内
                                          1年
其中:石墨化      2,862.55     1,756.13                                                0.83          0.70    1-2 年
                                          以内
                                                  13.96         6.05     1-2 年
                                                                                       1.38          0.44    2-3 年
                                          1年                            1 年以
   碳化             247.24      176.91            86.92        54.89                         -           -     -
                                          以内                             内
                                                                         1 年以                              1 年以
                                          1年    1,174.78     1,879.26               593.71      1,000.18
   分级           1,745.87     1,244.78                                    内                                  内
                                          以内
                                                  14.19         5.00     1-2 年        1.53          0.86    1-2 年

   合计           4,855.65     3,177.82    -     4,685.81     3,779.25     -       2,571.60      3,027.10      -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库龄超过一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但其产生的原因主
    要为研发部、技术部使用的实验料,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滞销的情况,报告期各
    期,发行人存货周转较快,库龄较低,产品盈利情况较好,因此各期均未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获取了发行人存货库龄表、期末发行人持有的
    订单,对发行人存货进行跌价测试,获取了发行人关于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库龄超
    过 1 年的说明。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库龄超过 1 年的存货占比较小,主要为研发部、
    技术部使用的实验料,不存在滞销的情况,各期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谨慎
    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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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审核要点 38-1 固定资产

38-1-1 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况

       38-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经营模式披露机器设备原值
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合理
性。

       38-1-1-1-1 保荐人应该结合经营模式核查机器设备原值和产能、业务量或经
营规模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合理性,并在《发行保荐工
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销量、销售收入变化等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五、(一)主要固定资产”中结合经营模
式披露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

     (1)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和产能、销量、销售收入的变动匹配

     发行人的机器设备原值和产能、销量、销售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4,832.01        10,765.22       13,530.04
产能(吨)                     9,970.00        12,781.00       19,130.00
机器设备原值/产能(万元/吨)     0.48            0.84             0.71
销量(吨)                     9,624.19        13,762.69       16,239.01
销售收入(万元)               36,277.34       59,355.50       63,936.21


     报告期内,机器设备原值/产能的比例变动较大,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机器设备原值/产能分别为 0.48、0.84、0.71,变动较大。2018 年,机器设备原
值/产能的比例上升主要系 2018 年 10 -12 月发行人一期工程及二期的石墨化生产
线逐步投入使用,导致 2018 年末的机器设备原值较高,较 2017 年末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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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3.21 万元,而具体产能是从年底开始逐步释放,导致 2018 年度的产能增幅
相对较小,机器设备原值/产能的比值较大;2019 年,机器设备原值/产能的比例
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9 年随着新增的机器设备原值为 2,764.82 万元,2018 年年
末新增的生产线在 2019 年开始满产能运行,产能较 2018 年新增加了 6,349 吨,
故机器设备原值/产能的比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机器设备原值与销量、销售收入均呈现上升趋势,变动趋势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值/产能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凯金能源                                                                                   -
机器设备原值                        未披露               32,337.57                 未披露
产能                                 13,000                    29,000              未披露
机器设备原值/产能                   未披露                       1.12              未披露
杉杉股份
机器设备原值                     192,473.41             301,892.47             382,631.46
产能                                 60,000                    80,000             120,000
机器设备原值/产能                        3.21                    3.77                   3.19
贝特瑞
机器设备原值                     107,180.36             140,718.69             188,862.01
产能                                 52,000                    55,000                 71,333
机器设备原值/产能                        2.06                    2.56                   2.65
璞泰来
机器设备原值                      31,726.97              48,952.18             106,518.13
产能                                 18000                     30000                  50000
机器设备原值/产能                        1.76                    1.63                   2.13
中科电气
机器设备原值                       8,721.74              15,694.93              22,813.22
产能                                未披露                 未披露                     22,000
机器设备原值/产能                   未披露                 未披露                       1.04


       从上表数据可知,杉杉股份、贝特瑞、璞泰来的机器设备原值/产能比值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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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主要系这几家公司的业务除了锂电池负极材料外还有其他产品,机器设备为
公司所有业务共用的机器设备,表中的产能仅为负极材料的产能,所以杉杉股份、
贝特瑞、璞泰来的机器设备原值/产能比值较高。凯金能源和中科电气的机器设
备原值/产能比值较高与发行人相近,略高于发行人的比值,该部分差异与新增
产能的投产时间以及固定资产的转固时间有关。

     综上,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销量、销售收入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对比合理。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获取了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台账、产能计算文件,
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报/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分析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
产能、销量、销售收入的对比情况,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销量、销售收入匹配,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合理。

三十三、审核要点 43-1 预付款项

43-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或者对单个
供应商预付金额较大的情形

     43-1-1-1 如是,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供应商名称、预付金额、账龄,
并结合付款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合理性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43-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对供应商预付款项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行业管
理,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预付金额较大的情形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二)、4、预付款项”中披露了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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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金额、账龄,并结合付款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了合理性及是否符
合行业惯例。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915.93           99.65        871.42         93.29       708.14          95.42
1-2 年                3.25          0.35         59.57          6.38        29.01          3.91
2-3 年                 -                -        3.10           0.33        4.94           0.67
3 年以上               -                -          -                -                        -
    合计          919.18           100.00       934.10         100.00      742.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小。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 919.18 万元、934.10
万元和 742.0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4%、1.13%和 0.95%,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12%、0.81%和 0.63%。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
原材料采购款和委外加工费等。

     2017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加 796.30 万元,增幅为 648.05%,主
要原因系上游石油焦类原料供应以及石墨化加工产能紧张导致公司预付款增加;
2018 年末,预付款项较上期末增长 1.62%,主要原因为产能扩大导致原料采购量
及石墨化委外加工量增加所致。2019 年末,预付款项较上期末减少 20.55%,主
要系预付原料款和石墨化加工费的减少所致。

     (1)预付款项前五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预付事项
                                     关系                                余额的比例
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2.89       1 年以内     41.66          原材料
成都海成远创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2.55       1 年以内     17.68          加工费


                                              3-1-4-23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与本公司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预付事项
                                 关系                                 余额的比例
四川比特烯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4.63     1 年以内         8.12           加工费
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44     1 年以内         6.68           加工费
汩罗市华信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05     1 年以内         4.03           原材料
            合计                      -      718.56                     78.1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预付事项
                                 关系                                 余额的比例
抚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
                               非关联方       265.11    1 年以内            28.38       原材料
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
                               非关联方       197.07    1 年以内            21.10       原材料
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               非关联方       101.00    1 年以内            10.81        其他
山西君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非关联方       59.36     1 年以内                6.35    加工费
司
新乡市赛日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04     1 年以内                5.46    加工费
            合计                      -       673.59              -         72.1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预付事项
                                 关系                                 余额的比例
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5.32   1 年以内           55.97        加工费
抚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
                               非关联方         54.76   1 年以内            7.38        原材料
有限公司
大庆开发区金雕石化经贸有
                               非关联方         52.60   1 年以内            7.09        原材料
限公司
江苏贝肯盛创新能源科技有
                               非关联方         42.19    1-2 年             5.69        原材料
限公司
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85   1 年以内            5.37        原材料
            合计                               604.71             -        81.49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预付金额较大的情形。2017 年末
发行人对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付金额较大,主要系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
司向公司开票不及时所致。2018 年末发行人对抚顺市博瑞德特碳材料科技有限

                                          3-1-4-23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的预付金额较大主要系开票不及时所致;发行人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
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的预付金额较大主要系预付的原材料货款。2019 年末发行
人对郑州兴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预付金额较大主要系开票不及时所致。保荐机构
查阅了发行人与以上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合同订单中发行人与供应商约定了预
付货款事宜。

     (2)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款项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凯金能源                             1,912.44                1,952.63            未披露
杉杉股份                            43,021.06               34,288.12         40,395.66
璞泰来                               3,837.95               14,890.56           8,101.80
中科电气                               910.49                2,563.23           1,629.10
贝特瑞                              15,836.42                3,502.01           3,543.23
翔丰华                                 919.18                  934.10            742.09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凯金能源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数据未披露。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存在预付原材料货款、电费、委外加工款等款项的情况,
发行人存在预付款项符合行业惯例。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与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签订的合同、发行人预付账款的明细
表,访谈发行人的财务总监关于预付账款产生情况的原因;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工具查询
预付前五名预付单位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是否与发行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1-4-23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小,报
告期各期末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情形,主要由于相关供应商开
票不及时、预付原材料货款等原因,符合行业惯例。

三十四、审核要点 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波动较大或者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
差异

       44-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与行业惯例一致,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
变化情况相匹配,结合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说明原因及合
理性。

       44-1-1-1-1 保荐人应当结合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核查
相关情形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与当期净利润存在
较大差异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三)、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中披露
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多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

     (1)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3-1-4-24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同比                     同比                  同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变动                     变动                  变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0,490.64          17.04    34,706.84   230.84    47,803.61       37.74
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3,506.10         60.24       886.25    74.72     1,686.13   90.25%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3,996.74          25.52    35,593.08   154.30    49,506.60       39.09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9,294.20      395.04       34,571.64    79.18    33,971.07       -1.7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2,084.86         29.59     2,830.84    35.78     3,953.14       39.65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30.88         -38.00    1,662.87    -13.88    2,437.20       46.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1,673.46         -53.55    2,029.12    21.25     2,601.72       28.2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24,983.40      104.39       41,094.46    64.49    42,963.14        4.55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86.66     -924.81      -5,501.38    49.93     6,543.46   218.94
流量净额

     锂电池负极行业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上游,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中票
据结算方式较为普遍,同时销售回款间接受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结算周期的影
响。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0,986.66 万元、-5,501.38 万元和 6,543.46 万元,报告期前两年与同期净利润
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有:

     1)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和市场拓展阶段,应收账款及存货等
持续扩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大幅增长,人工费用、销售费用和其
他费用相应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同比增长 395.04%和 79.18%,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同比增长 29.59%和 35.78%。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86.66 万元,较上年末
大幅下滑,主要原因在于:进入 2017 年二季度后,石油焦类原料供应紧张,价
格快速上涨,下游客户只能全部现款提货;同时,受环保升级影响,石墨化外协
加工厂产能紧张,纷纷要求加工费涨价以及改变结算方式,部分外协厂商要求加
工费由原来的赊销改为预付现金,导致 2017 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3-1-4-24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 395.04%。

     2)除现金外,公司产品销售收款的结算方式中还有大量流动性较强的商业
汇票,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 17,432.51 万元和
34,100.78 万元,而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中未考虑应收票据大
幅增加的因素。

     3)2018 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5,501.38 万元,较 2017 年度有所
好转,主要系 2018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度增长了
230.84%。

     4)2019 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 6,543.46 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好转,
主要原因在于:①2019 年度票据到期兑付金额增长较多,导致当期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长了 37.74%;②公司石墨化生产线投产后,外协
采购大幅减少,同时 2019 年焦类原料供应紧张局面得到缓解,公司上游付现压
力减轻;③2019 年度政府补助较多,当期收到政府补助现金 1,307.9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从客户收取和向供应商支付的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收到票据金额                         24,302.50            66,074.41            49,178.52
支付票据金额                         22,748.70            47,420.81            43,652.81
其中:背书票据金额                    6,856.87            20,760.36            21,763.12
开立票据金额                         15,891.83            26,660.46            21,889.69


     …

     (3)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5,968.62         6,155.32           6,168.89
加:资产减值准备                                 808.05       1,359.13           2,088.6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
                                                 726.96       1,005.43           1,724.32
生物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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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无形资产摊销                                        76.07        114.79              130.1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8.52         40.19                40.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4.14        254.04              424.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111.26           -203.87             -509.50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               -                  -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009.11       -11,071.50            4,827.6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19,970.69        -17,251.42            1,756.07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7,432.04         14,096.51          -10,107.34
填列)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86.66         -5,501.38            6,543.46


       2017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5,968.6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986.66 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16,955.28 万元,主要系存货增加 6,009.11 万
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9,970.69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7,432.04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6,155.3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01.38 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11,656.70 万元,主要系存货增加 11,071.50 万元,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7,251.42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14,096.51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6,168.8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543.46 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 374.57 万元,主要系存货减少 4,827.66 万元,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756.07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10,107.34 万元。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报告期前两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较为接近,2018 年度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19 年度,公司销
售规模扩大,外协采购付现压力减少,同时票据到期托收金额增加,导致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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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趋近于可比公司均值。贝特瑞和璞泰来作为负极材料行
业的第一梯队,客户结构较好,因此现金流情况总体要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贝特瑞                   -12,715.51                 17,770.06    62,473.79
     凯金能源                  -15,783.89                 1,875.19      未披露
     正拓能源                  -2,741.12                   -539.10      未披露
     杉杉股份                  -38,138.06                 54,042.15    88,643.80
      璞泰来                   3,049.62                   32,631.54    49,042.89
  可比公司均值                 -13,265.79                 21,155.97    66,720.16
 翔丰华(综合)                -10,986.66                 -5,501.38     6,543.46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正拓能源2017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18年度数据为该年度1-3月未经审计的
数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凯金能源、正拓能源2019年度数据未披露。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现金流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贝特瑞                     -4.29%                    4.43%       14.74%
       凯金能源                    -34.39%                   1.49%       未披露
       正拓能源                    -12.48%                   -8.60%      未披露
       杉杉股份                    -4.61%                    6.10%       10.21%
        璞泰来                      1.36%                    9.86%       10.24%
    可比公司均值                   -10.88%                   2.66%       11.73%
        翔丰华                     -30.29%                   -9.18%      10.14%
    注:数据来自上市(挂牌)公司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报告书。正拓能源2017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18年度数据为该年度1-3月未经审计的
数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凯金能源、正拓能源2019年度数据未披露。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多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存货、外协加工、费用支出
逐年增长,同时公司销售回款大量采用票据结算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由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
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19 年以来公司回款情况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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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趋近于可比公司均值。

     …”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账,打印发行人各开户行账户银行流水,核查
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流变动情况;

     2、获取发行人票据登记台账,核查发行人收到、背书、贴现、兑付和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的明细数据;

     3、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日常营运资金周转情况,报告期末经
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较大的原因;

     4、结合发行人存货、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化的具体原因及其匹
配关系。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多为负、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存
货、费用支出增长较快同时销售回款采用大量票据结算所致,具有合理性。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由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19 年以来公
司回款情况有所好转,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趋近于可比公司均值。

三十五、审核要点 4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5-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

     45-1-1-1 如已确定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项目,发行人应结合现有主营业务、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包括预计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建设周期,是否
涉及与他人合作情况(如是,应披露合作方基本情况、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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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关系),是否涉及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如是,应披露目前的履行情况)等,
还应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排、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安排、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程序等使用管理制度,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不新增同业竞
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5-1-1-1-1 如发行人已确定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项目的,保荐应当核查

募投项目是否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
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及风险,
对发行人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的影响,并结合发行人产能消化能力、资金需求、
资金投向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还应核查发行人是
否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并就上述事项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募集资金的投向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中披露如下: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500 万股,不低于发行
后总股本的 25%。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
到专款专用。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募集资
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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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报批情况
                                                               闽发改备[2017]G03036 号;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                                          闽经信行政服务[2017]133
                               54,815.40          50,000.00
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号;永环保[2017]61 号;闽
                                                               工信备[2020]G030013 号
          合计                 54,815.40          50,000.00                -


     …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该制度明确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程序;投资产品的期限,且
必须提供保本承诺,不影响募投资金投资计划;明确了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相
关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程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需要对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发行所涉及的配套募集资金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
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在福建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工业园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
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通过建设标准化的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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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与高素质且经验丰富的生产相关人员,打造一个自动化
水平高、空间结构布局合理、清洁环保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生产车间,形成高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20,000吨、高端天然石墨负极材料10,000
吨的年生产能力,以满足公司未来几年业务发展的需要。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购置、厂房和仓库建设、先进生产设备的购置、
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招聘。项目总投资54,815.4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48,180.45万元,
预备费1,445.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89.5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50,000.00
万元。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由于锂电池拥有体积小、存储容量大以及寿命长等特点,被广泛应用在消费
电池市场、动力电池市场及储能电池市场。受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电子锂
电池具有庞大的市场需求;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世界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开
始商业化推广,而二次电池中铅酸、镍锂电池的使用和废弃都有可能对环境造成
了较大污染,而锂电池因为其绿色、环保的特点,目前已经被新能源汽车广泛采
用。自2015年起,电动汽车已经超越手机成为锂电池最大应用终端,市场前景巨
大。另外,储能主要应用在不稳定的光伏、风力等新能源发电、输配电、用电过
程中,应用空间广阔,特别在分布式发电的储能与通信基站的后备电源市场最具
潜力。

     石墨负极材料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已经成为主流的锂电池负极材料,公司已
研发出的多晶型天然石墨构筑技术、液相沉积合成技术、天然石墨微膨技术,
结合纳米包覆技术、微观粉体结构构筑技术、高温炭化表面改性技术、高速微
粒分散与筛分技术,为锂电池低温低成本石墨负极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提供了
解决方案。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快速的产品研发交付周期,公
司的产品销售量快速增加,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
本项目建设,公司将新增 30,000 吨石墨负极材料产能,以便抓住行业发展机
遇,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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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专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的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的技术指标行业领先。本项目采用
自动化生产线,将原人工进出料改为管道输送,大幅减少粉尘溢出,改善车间
生产环境,并且能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同时,自动化生产线的引入还能减少人
工成本,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可由原来的每班 6 人减少至 3 人,也将减少因
人工误操作而带来的质量成本。

     针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难点,此次募投项目建设也将采取针对性的
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可通过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优良的生
产工艺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空间,提升
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合理性

     (1)行业高端负极需求强劲

     近两年来,国内中高端负极材料供给严重不足,特别是中高端人造石墨负极
材料。为满足下游中高端动力锂电的市场需求,跟上下游头部动力锂电厂商的产
能扩张步伐,主流负极材料厂商纷纷扩建产能。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统计,同行
业可比公司未来 1-2 年内扩建负极材料产能约 33.6 万吨。

     根据下游动力锂电厂商公开披露的产能扩建计划,按照 1Kwh 动力锂电所需
负极材料平均 1.35kg 估算,未来 1-2 年仅中国大陆内外资扩建的动力锂电产能约
284.5GWh,所需负极材料需求量约 38.4 万吨,动力锂电上下游产业链产能扩张
维持着相对动态平衡状态。

     (2)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占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产能
  期间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利用率
2017 年度   天然石墨       3,750.00    2,779.55    74%     2,887.67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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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能
  期间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利用率
            人造石墨       6,220.00    7,022.71    113%     6,736.52      96%
               合计        9,970.00    9,802.26     98%     9,624.19      98%
            天然石墨       3,860.00    4,191.31    109%     4,233.56     101%
2018 年度   人造石墨       9,011.00    9,780.52    109%     9,529.13      97%
               合计       12,781.00    13,971.83   109%     13,762.69     99%
            天然石墨       3,780.00    3,436.45     91%     2,926.41      85%
2019 年度   人造石墨      15,350.00    14,334.29    93%     13,312.60     93%
               合计       19,130.00    17,770.73    93%     16,239.01     91%


     公司产能利用率一直维持在高位,随着欧洲禁止燃油车政策的推动电动汽车
销量快速增长,公司的负极材料需要也稳步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及时响应
客户需求。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锂电池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的支持,发展前景广阔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政府从政策法规、产业配套等
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石墨负极材料行业作为新
能源、新材料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和创新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负极材料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并
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负极材料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行业。本项目的实
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属于国家大力扶持和鼓励的项目。

     公司生产的石墨负极材料是锂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
的飞速发展,锂电池在工业、国防、科技、生活领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目前
锂电池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与移动电源等消费电子产
品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而作为锂电池的核心材料—负极材料的市场需求也不
断提高。近年来,便携式电子消费品逐步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电动汽车产业在
世界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也将开始商业化推广,这都将促进锂电池行业的快速
发展,同时也给公司的石墨负极材料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发行人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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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一贯注重技术研发工作,自成立之初就成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中
心。公司的科研人员均具备过硬的理论知识,核心人员拥有十余年的行业研发
经验。公司目前拥有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
石墨烯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知识产权证书 47 项(发
明专利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公司研发出的多晶型天然石墨构筑技术、
液相沉积合成技术、天然石墨微膨技术,结合纳米包覆技术、微观粉体结构构
筑技术、高温炭化表面改性技术、高速微粒分散与筛分技术,为锂电池低温低
成本石墨负极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提供了解决方案。

     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以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实力。目前公司已经
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建立长期的产学研研究基地,加强项目合作、加大产品
开发、加大新产品试验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公司还与深圳市先进电池与材料
检测和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产品质量的稳定与提升提
供了保障。

    (3)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不断扩大的客户群体有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

     公司是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高端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的高新
技术企业,致力于为数码 3C 锂电池生产商和动力锂电池生产商提供锂电池负极
材料解决方案。在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公司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过硬,尤
其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新能源汽车低温低成本石墨负极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极大提升了锂离子二次电池在寒冷季节和高纬度地区的使用性能,对锂电
池低温性能的提升具有巨大的市场和社会价值。

     目前,公司已正式成为 LG 化学、三星 SDI 的合格供应商,经过多年积累,
公司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包括比亚迪、宁德时代、鹏辉能源、南都电源、赣锋
锂业、多氟多等知名企业。公司优质的客户群体为本次 30,000 吨石墨负极材料
扩产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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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土地购置、厂房及仓库的建设。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新增产能
的需要,公司拟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和仓库。根据项目实施的要求,公司拟购置
土地 207.61 亩;土建主要包括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产能所需生产车间、
仓库及绿化、道路、垃圾房、应急收集池、污水收集池等配套设施。包括 55,146.00
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厂房 14,666.00 平方米、天然石
墨负极材料生产厂房 10,000.00 平方米、石墨化生产线厂房 30,480.00 平方米,并
配套建设 10,085.00 平方米的仓库、2,580.00 平方米的宿舍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其他配套设施与生产厂房一起规划。

     (2)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实验设备。项目将购置用于生产人造石墨负极
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及检测等设备设施,包括用于生产人造石墨负极
材料的高温釜、井式炉、卧式炉以及高效混合机等设备设施;用于天然石墨负极
材料生产的长炉、混批机、振动筛、冷却塔等设备设施。

     (3)招聘生产和管理人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新增 408 人,包括
天然石墨生产线 107 人、人造石墨生产线 166 人、石墨化生产线 84 人、公司管
理人员 51 人。另外,公司还将对新增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如安全培训、
制度培训、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等,以全面提高生产人员
及管理人员素质。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54,815.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180.45万元,预备费1,445.4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89.5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50,000.00万元。建设投
资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土建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等。

    …

    7、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福建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工业园,属于可建设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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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福建翔丰华与永安市国土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合同编号:35048120170605G01),土地使用权面积138,407㎡,出让价款
2,790万元,福建翔丰华于2017年5月19日支付的416万元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
让价款,剩余土地出让价款于2017年8月末支付完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已办理完毕。

                                                        使用权面积
序号        不动产权编号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权利人
                                                          (㎡)
        闽(2018)永安                 福建省三明市
                              福建翔                                 工业
 1      市不动产权第                   永安县贡川镇      69,378.00             福建翔丰华
                                丰华                                 用地
        0001816                        水东园区 22 号
        闽(2018)永安                 福建省三明市
                              福建翔                                 工业
 2      市不动产权第                   永安县贡川镇      69,029.00             福建翔丰华
                                丰华                                 用地
        0001815                        水东园区 29 号
                           合计                         138,407.00    -              -


       …

       (4)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污染物较少,主要包括废水、粉尘、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
响较小,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的处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炭黑尘)、人造
釜废气、烧结废气等。天然石墨人工投料及自动卸料产生粉尘,通过布置集气装
置,粉尘收集后通往布袋除尘系统进行处理,袋式除尘器的捕集效率不低于 98%,
系统所捕集的粉尘均可回收利用;人造釜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颗粒物)、沥
青油烟等,通过在车间设置烟气净化系统,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2)废水的处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冷
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水东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到水东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项目污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的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石墨材料废次品、焦油、废包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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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生活垃圾等,石墨类材料废次品可自行回收综合利用(可用作电极的垫料),
废弃包装材料暂时存放于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区的一般固废专区,最终出售给专
门回收利用单位;厂区内的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的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混合机、反应釜、冷
却釜、烧结炉、混批机、旋振筛等)运行时产生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如生
产机械设备等进行控制,对于声源的控制,主要包括选择低噪声设备,加盖隔音
罩进行防护等具体措施,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清洁生产:项目在工艺路线、生产设备及控制过程中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废物综合利用,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

     (5)本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计划投入 1,676.05 万元资金,具
体情况包括:

                                                                 预计费用
序号        项目                           环保设施
                                                                 (万元)
 1         废气治理     除烟设备及系统、除尘设备及系统            1,272.00
 2         废水治理     沉砂池、化粪池及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60.00
 3         噪声控制     消声器、隔声及减振装置                     100.00
 4         固废处置     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36.12
 5       环境风险预防   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91.53
 6           绿化       生态、绿化、水土保持等                     86.40
 7           其他       环评、环境监测等                           30.00
                                合计                              1,676.05


     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前2个月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第3-10个月将完成房
屋建筑物的建设;第11-14个月进行建筑物装修,历时14个月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第9-16个月设备采购与安装,第13-16个月进行人员招聘及培训,第17-20个月完
成设备的调试及安装、试运行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流程和进度规划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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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安排(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9、项目审批情况

     2017 年 6 月 7 日 , 该 项 目 取 得 永 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核 发 的 闽 发 改 备
[2017]G03036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建设起止年限2018年9月至2020
年8月。

     2017年8月4日,该项目取得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关于福建翔丰
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0000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
见》(闽经信行政服务[2017]133号)。

     2017年8月17日,该项目取得永安市环保局核发的《关于<福建翔丰华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30000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2018年3月29日,该项目取得永安市国土局核发的闽(2018)永安市不动产
权第0001815号、闽(2018)永安市不动产第0001816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0年4月8日,该项目取得了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发的闽工信备
[2020]G030013号《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建设起止时间为2020
年6月至2023年12月。

     2020年5月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永自然资规
建字第(2020)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翔
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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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围
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较好的财务回报和抗风险能力,不但在经济上可行,
而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规模进
行扩大,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
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规模方面。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552.88 万元,营业利
润 6,936.60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117,132.70 万元,公司现
有经营规模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总体相适应。

     2、财务状况方面,公司总体资产质量较高,资产结构较为合理,盈利能力
较好。虽然目前公司账面资金较为充裕,但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营运资
金需求越来越大,加上后续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未来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发行
融资将有效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
金支持。

     3、技术水平方面,公司重视自主研发,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
一系列的研发成果,提高了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收益。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另有 60
多项专利申请正在审核中,为公司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4、管理能力方面,公司重视运营管理工作,在日常生产各环节中始终强化
运营管理,公司主要管理层从事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研发多年,积累了丰富的
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管理能力;通过科学管理理念的引入及管理制度的创新,建
立起一套务实、高效、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制,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与运营。

     四、募集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扩大公司石墨负极材料产能,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做
大做强石墨负极材料主业、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展开。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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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为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随着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成投运,公司的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的产能规模将显著增加,研发
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并为未来
业务发展培养技术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资产负债率下降,提高间接融资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
改善,公司偿债风险将大大降低,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能力将会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实力和银行偿债能力的增强,将会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全面提升
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净资产大幅增加可能引起短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短期内将有大幅提高。但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因募集资
金的到位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
快实施成功并产生效益。从中长期看,随着项目的成功实施和应用,公司的营业
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

     (三)核查程序

     1、查阅了募投项目决策文件;

     2、查阅了和勤咨询编制的《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0000 吨高端
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查阅和核对了福建翔丰华与永安市国土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并走访了永安国土局,确认了募投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情况。

     4、查阅和核对了永安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件,并走访永安环保局,确认募
投项目相关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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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查阅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关于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经信行政
服务[2017]133 号)。

     6、结合现有业务,详细分析了募投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影响。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相匹配;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生产、
经营模式未改变,不存在生产经营模式改变的风险;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发行人未
来期间财务状况的产生积极的影响,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
行性;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现金管理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相关决策和

信披制度和程序;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地管理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十六、审核要点 46-1 重大合同

46-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

     46-1-1-1 如是,发行人应在申报文件 7-2 中列表披露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包括合同
当事人、签订时间、合同标的、合同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实际确认收入时点等。

     46-1-1-1-1 保荐人应当核查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内部
决策程序,是否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是否办理了批准登记手
续,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履行可能性,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因不能履约、违
约等事项对发行人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
意见。

     答复:
     (一) 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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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在申报文件7-2中列表披露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
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包括合同当事人、签订时间、合同标
的、合同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实际确认收入时点等。

     (二)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方式:查阅了发行人的报告期内对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查阅合同对方的
营业执照、并通过“天眼查”及/或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前
述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函证并核对业务往来
数据、应收款项;询问相关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取得《关
联关系声明函》;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上述主体出具的调查确认表。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重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法,履行了发行人内
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的履行情况正常,不
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产生或可能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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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证券服务机构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表了专业意见,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
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等专项审核意见,以及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了核查,确认证券服务
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所作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适用于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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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肖     瑶
     项目组成员签名:
                                  王     鹏                     刘雨蒙


                                  张文亮
     保荐代表人签名:
                                   秦明正                       黄晓彦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金碧霞
     内核负责人:
                                          孔繁军
     保荐业务负责人:
                                          冯震宇
     保荐机构总经理:
                                          朱春明
     保荐机构执行董事:
                                          张   剑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保荐机构(盖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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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适用于创业板)

发行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       秦明正         黄晓彦
             限责任公司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 核查情况
    1    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
         专利                  记簿副本
    2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
         商标                  相关证明文件
    3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5    有权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无集成电路布图涉及专有权
         发行人拥有的采矿权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和探矿权              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6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无采矿权和探矿权
         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
         营权                  证书或证明文件
    7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
         营相关资质(如生产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
         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8
         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无须特别许可
         发行人曾发行内部职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工股情况
    9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未曾发行内部职工股
         发行人曾存在工会、
         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10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目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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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不存在工会、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二)    发行人独立性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
          发行人资产完整性       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
   11                            等的情形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
          发行人披露的关联方
                                 人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12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
          易                     价公允性
   13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     核查情况
   14     交易非关联化、关联     核查了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的工商资料,对相关人员进
          方转让或注销的情形     行访谈,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商、经销商
   15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并一期是否存在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16     新增客户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的重要合同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17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和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
          会计估计               查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18     核查情况               是√                    否□
                                 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具有
          备注
                                 重大影响
                                                           是否核查发
                                 是否走访重                行人前五名
                                 要客户、主                客户及其他
                                 要新增客户                主要客户与
                                             是否核查主
                                 、销售金额                发 行 人 及 其 是否核查报
                                             要产品销售
          发行人的销售收入       变化较大客                股东、实际控 告期内综合
   19                                        价格与市场
                                 户,核查发                制人、董事、 毛利率波动
                                             价格对比情
                                 行人对客户                监事、高管和 的原因
                                             况
                                 所销售的金                其他核心人
                                 额、数量的                员之间是否
                                 真实性                    存在关联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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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
                                                                           前五大及其他主
                               是否走访重要供                              要供应商或外协
                               应商或外协方,                              方与发行人及其
                                                      是否核查重要原材
                               核查公司当期采                              股东、实际控制
          发行人的销售成本                            料采购价格与市场
                               购金额和采购量                              人、董事、监事
   20                                                 价格对比情况
                               的完整性和真实                              、高级管理人员
                               性                                          和其他核心人员
                                                                           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备注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
          发行人的期间费用
                               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21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户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
          发行人货币资金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行人银行帐户资料、向银
   22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行函证等
          核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备注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真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
          发行人应收账款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人名单,了解债务人状况
   23                                                            的一致性
                               和还款计划
          核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备注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
          发行人的存货
                               抽盘大额存货
   24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产的真实性
   25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否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             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行
          发行人银行借款情况
                               款银行,核查借款情况             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期借
   26                                                           款及原因
          核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27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3-1-4-26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
          发行人的环保情况     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
   28                          保支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控股股东、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
          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关部门进行核查
   29     事项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董事、监事、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
          高管任职资格情况     互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30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管遭受行政处罚、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
          交易所公开谴责、被   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31
          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
          发行人税收缴纳
                               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
   32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
          发行人披露的行业或
                              市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
          市场信息
   33                         的实际相符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涉及的诉讼、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
          仲裁                关法院、仲裁机构
   34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
          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诉 裁机构
   35
          讼、仲裁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
          发行人技术纠纷情况
                              查
   36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
          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
   37     责人、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高管、相关人员是否
          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

                                      3-1-4-26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38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
          出具的专业意见         对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39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     核查情况
   40
          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     发行人未在境外经营,亦未拥有境外资产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核查情况
   41     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居民
          或居民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无
   42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三     其他事项
          无
   43     核查情况               是□                     否□
          备注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
进行独立核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
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
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
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
同时,采取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
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
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3-1-4-26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
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
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
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
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
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
措施或行政处罚。(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3-1-4-26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
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
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
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
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
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
措施或行政处罚。(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3-1-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