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丰华”)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2,39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24%,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5,000,000 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6,252,39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6.25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47,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3.747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涉及网下有效配 售的 4,831 个获配账户,共计 1,252,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24%,锁定期为自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网下配售及限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派发股票股利、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 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2,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24%,涉及网 下有效配售的 4,831 个获配账户。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股) 限售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1 首发后网下配售限售股 1,252,394 1,252,394 0 注:(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2)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减- 占比(%)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6,252,394 76.2524 -1,252,394 75,000,000 75.0000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52,394 1.2524 -1,252,394 0 0 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00 - 75,000,000 75.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47,606 23.7476 +1,252,394 25,000,000 25.0000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00 - 100,00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翔丰华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翔丰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