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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7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 2021-2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翔丰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人工送达、邮件
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全体监事确认,一致同意
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李燕女士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
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附件《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经监事会审核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
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树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蓬溪县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前期已对项目进行了
详尽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投资建设以上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产品规模,提
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该投资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蓬溪县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
资 的 议 案 》( 公 告 编 号 : 2021-27 ), 相 关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