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3-03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2-0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99,839,401.25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5,497,867.21 元。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2 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
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为了扩充公司产能,除正在进行的募投项目建设外,
公司还于 2021 年 6 月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石墨负
极材料,年生产规模为 6 万吨,计划投资 12 亿元。目前四川翔丰华生产项目正在建设
期中。
同时为加快石墨和石墨烯新材料的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集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公司拟与上海宝山区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
议书》,未来对资金需求较多,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与上海宝山区政府签署<项目
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综上,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后,作出了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法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
理、可行。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
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此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要求,
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
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存在明
确使用规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
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