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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2-2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363,281 股(占公司股本的

 6.36%)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减持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自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所持股份   占公司   限售条件股   占公司   股份是
                         总数(股) 股本比   份数量(股) 股本比   否质押、
                                    例                    例       冻结
 北京启迪   5%以上股东   6,363,281   6.36%   0            0%       否
 汇德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进行;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自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进行。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截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

故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

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

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及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

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以上期间内发行人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