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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2-2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股东雷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43)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564,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6%)的股东雷萍计划

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合计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

前限售股 2,564,99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56%)。减持期间为自公司首

发前限售股解禁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内(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减持期间内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近日收到雷萍女士的通知,截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其减持公司股份累

计达到 2,20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此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期限届满

暨减持计划已完成,剩余未减股数 361,394 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告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
                                            (元/股)    (股)

                            2021.12.01 至
            集中竞价交易                     84.002     253,600       0.25
                             2021.12.02
  雷萍
              大宗交易       2021.12.10      59.620     500,000       0.50

              大宗交易       2022.01.06      45.110     500,000       0.50
              大宗交易         2022.01.10    43.260     500,000       0.50

              大宗交易         2022.01.12    42.340     450,000       0.45

                         合   计                   -   2,203,600      2.20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
           股份           2,564,994         2.56       361,394      0.36
           其中:无
           限售条件       2,564,994         2.56       361,394      0.36
  雷萍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已完成。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雷萍女士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雷萍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