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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2-2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选举周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叶文国

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赵东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以上三

位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简历

    董事长周鹏伟先生简历:

    周鹏伟先生,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广东

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

计划 A 类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团队)、福建省引进高层次 A

类人才,第十届、十一届福建省三明市政协委员。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6 月,

就职于宇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 2015 年 5 月

至今,任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

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

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鹏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620,814 股,除上述任职外,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钟英浩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副董事长叶文国先生简历:

    叶文国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毕

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康佳

集团,担任财务经理;2002年5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宇阳(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

司,历任财务总监、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22年2月,兼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叶文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高管持股平台赣

州众诚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
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总经理赵东辉先生简历:

    赵东辉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物理与

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在读。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B类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创业团队成员。

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

品质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东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高管持股平台赣

州众诚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

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