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2-07-1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2)第 06993 号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的《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
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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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 爱 凤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培
中国上海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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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深圳市翔
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2]1335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41,741 股,发行价格为 37.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66.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2,971,698.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028,267.94 元。实际到
账金额情况: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2,000,000.00 元后实际资金到账 217,999,966.06 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由主承销
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贵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账号:
78190188000175928)人民币 80,000,000.00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账
号:44250100002800003508)人民币 137,999,966.0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
具了众会字(2022)第 069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
1 54,815.40 14,500.00
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472.95 7,500.00
合计 68,288.35 22,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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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2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7,596.1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披露日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30,000 吨高端石墨
1 负极材料生产基地 54,815.40 14,500.00 6,667.60 6,667.60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472.95 7,500.00 928.51 928.51
合计 68,288.35 22,000.00 7,596.11 7,596.11
注: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额 5,216.49 万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7,596.11 万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本说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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