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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公
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翔丰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1,7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66.0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
税)2,971,698.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028,267.94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
(2022)第 0692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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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种类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一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周鹏伟先生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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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
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运转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一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按
照相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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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自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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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晓彦                  田   靖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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