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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7-15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
                              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周鹏伟                      叶文国                     赵东辉




       陈   垒                     吴     芳                  朱庚麟




       孙俊英                      李新禄                     司贤利


    全体监事签名:



       李   燕                     张志航                     陈晓菲


    全体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宏芳                      滕克军                     李   茵




                           发行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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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5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5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5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方式 .............................................................................................................. 6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6
         (三)发行数量 .............................................................................................................. 6
         (四)定价情况 .............................................................................................................. 6
         (五)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 ................................................................................11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1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1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4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 15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1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6
         (二)律师事务所 ........................................................................................................16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18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18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18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18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0
第四节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 ......................................................................................................................... 26
    二、查询地点 ......................................................................................................................... 26
    三、查询时间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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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翔丰华、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翔丰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案》             指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认购邀请书》           指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实施细则》             指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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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由深交
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76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
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7 月 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2)
第 06922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0200291429200030632 的账户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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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收到发行对象缴纳的发行人股票认购资金人
民币 219,999,966.06 元。”
    2、2022 年 7 月 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2)
第 0692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止,翔丰华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841,74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66.06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971,698.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028,267.94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841,741.00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资
本公积人民币 211,186,526.94 元。”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本公司承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含本
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296,84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
金额/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000 万股(含本
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841,741 股,全部采取竞价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 7,296,849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的 70%,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5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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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的 80%,即发行底价为
30.15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66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24.91%。
    1、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向 91 个特定对象发
送《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其中包括前 20 大 A 股股东(剔除关联方);
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5 家;其它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36
家,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期间,共有 12 家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
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名单中,并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向其补
充发送《认购邀请书》。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董卫国
    2                                      吕向阳
    3                                        王政
    4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吴建新
    8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                                      王洪涛
   1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综上,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主承销商共向 10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
《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2 年 5 月 18 日 9:00-12:00 为集中接收报价时
间,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经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确认,截止 2022 年 5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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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12 时整,本次发行共有 36 家询价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
 申购报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非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非符合条件的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非符合条件的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还需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 12:00 之前将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200 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圆整)及时、足额汇至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专用缴款账户。除 6 家符合条件无需缴纳保证金的机构外,其余 30 家认购对象
 均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 12:00 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银
 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此外,主承销商收到了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光大证券宁聚量化稳赢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但截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12:00 时,未收到其报价单。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为有效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元)        保证金   申购报价单

 1     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7.69      20,000,000.00      是          是

       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2                                       37.69      10,000,000.00      是          是
       责任公司
                                         33.34      10,000,000.00
 3     林金涛                                                          是          是
                                         30.15      10,000,000.00

 4     肖燕丽                            30.32      32,000,000.00      是          是


 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67      10,000,000.00      否          是

                                         37.10      40,000,000.00
 6     谢晔根                            34.50      80,000,000.00      是          是
                                         30.50      90,000,000.00
                                         31.50     145,000,000.00
 7     吕向阳                                                          是          是
                                         30.50     150,000,000.00
                                         31.00      10,000,000.00
 8     罗阳勇                            30.50      15,000,000.00      是          是
                                         30.30      20,000,000.00
                                         33.10      10,000,000.00
 9     周雪钦                            31.50      60,000,000.00      是          是
                                         30.16      80,000,000.00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15      23,000,000.00      是          是

                                         36.50      20,000,000.00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4.08      30,000,000.0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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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都犇富 2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35.26      10,000,000.00     是         是

                                       38.30      13,000,000.00
13   董卫国                            36.53      23,000,000.00     是         是
                                       33.30      33,000,000.00
                                       32.29      12,00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华定
14                                     30.90      15,000,000.00     是         是
     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21      20,000,000.00
                                       34.50      60,000,000.00
     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
15                                     34.10      60,000,000.00     是         是
     金
                                       33.60      60,000,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美环
16                                     33.90      10,000,000.00     是         是
     球宏观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4.50      40,000,000.00
     国泰君安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
17                                     34.10      40,000,000.00     是         是
     基金
                                       33.60      40,000,000.00
                                       37.66      99,000,000.00
1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36.59     132,000,000.00
                                       34.50      10,000,000.00
     华泰托管华美复合策略私募证
19                                     34.10      10,000,00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33.60      10,000,000.00

20   王洪涛                            36.27      22,000,000.00     是         是

                                       34.51      20,000,000.00
21   华美 8 号私募投资基金             34.10      20,000,000.00     是         是
                                       33.50      20,000,000.00
                                       38.16      10,000,000.00
2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36.88      18,000,000.00
                                       31.16      10,000,000.00
23   邹之新                            30.56      10,000,000.00     是         是
                                       30.15      10,000,000.00
                                       35.81      18,000,000.00
2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33.18      27,000,000.00
     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
25   限公司-盈方得财盈 3 号私募证      37.81      10,000,00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35.30      10,000,000.00
2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20      20,000,000.00     是         是
                                       30.50      30,000,000.0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
27   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828 号私募      38.62      10,000,00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      38.62      10,000,000.00
28   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636 号私募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37.53      15,000,000.00
                                       39.01      17,000,000.00
2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78      29,000,000.00     否         是
                                       37.33      97,000,000.00
                                       37.71      54,000,000.00
3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36.52     110,000,000.00
                                          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5.69     144,000,000.00
                                          37.47      10,000,000.00
31       君宜祈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6      10,000,000.00     是          是
                                          30.15      10,000,000.00
                                          37.47      10,000,000.0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君宜共
32                                        35.56      10,000,000.00     是          是
         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15      10,000,000.00
                                          37.47      10,000,000.00
33       君宜庆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6      10,000,000.00     是          是
                                          30.15      10,000,000.00
         华泰托管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
34                                        30.16      10,000,000.00     是          是
         券私募投资基金
                                          38.34      16,000,000.00
3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4.03      32,000,000.00
         湖州爱道铭泉企业管理合伙企       30.16      11,000,000.00
36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30.15      11,000,000.00

         3、发行定价和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
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66 元/股。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经中伦律师见证,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1
名,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5,841,74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66.06 元。本次发
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
                                                    (元/股)   (股)         (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66     1,433,882   53,999,996.12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66     1,009,034   38,000,220.44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66      770,047    28,999,970.02

     4      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7.66      531,067    19,999,983.22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66      424,853    15,999,963.98

     6      董卫国                                    37.66      345,193    12,999,968.38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
     7                                                37.66      265,533    9,999,972.78
            资本耕耘 8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
     8                                                37.66      265,533    9,999,972.78
            资本耕耘 6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66      265,533    9,999,972.78


                                            1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37.66   265,533       9,999,972.78
         盈方得财盈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7.66   265,533       9,999,972.78

                     合计                               -     5,841,741    219,999,966.06

      (五)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66.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71,698.1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028,267.94 元。发行费
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不含税金额(元)                  含税金额(元)
      保荐、承销费                            1,886,792.46                     2,000,000.00
        审计费用                                377,358.49                       400,000.00
        律师费用                                613,207.55                       650,000.00
        验资费用                                 94,339.62                       100,000.00
          合计                                2,971,698.12                     3,150,000.00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828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中和资本耕耘 6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MNKH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敬庭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一层 C3 区(TG 第 155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
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个人名称:董卫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1319681228****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
    5、企业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6、企业名称: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方得财盈 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2YPXM4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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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林大春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127(集群注
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705378249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芳洲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 1 幢工行大厦十九层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对金融产业的投
资;对公开交易证券投资;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对采矿业、制造业、农业、林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环保产业、城市公用、交通运输、电力、水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741663987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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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官丽丽
    住所:永安市南山路 2 号 7 幢 4 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竹木采伐(持砍伐证经营)、收购、
销售;电力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家投资者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君
享尚鼎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9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其管理的“大成阳光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24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个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江铜增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
认购,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参与认购,公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董卫国为个人投资者,三明市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法人公司,认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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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已提交自有资金承诺函,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
品备案。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
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认购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
 2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资本耕耘 8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
 3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资本耕耘 6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5      董卫国                                    专业投资者Ⅱ              是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
 7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方得财盈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9      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0     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经核查,上述获配的认购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
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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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
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不存在未
来交易安排。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黄晓彦、田靖
    项目协办人:郝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54047982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经办律师:崔宏川、饶晓敏、龙梓滔
    联系电话:0755-33256368
    传真:0755-33206888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陆士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17-18 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文爱凤、王培
    联系电话 021-63525500
    传真:021-6352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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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       (%)
 1      周鹏伟                                                15,620,814     15.62
 2      钟英浩                                                 6,439,669     6.44
 3      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363,281     6.36
 4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908,700     2.91
        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点石创业投
 5                                                             2,227,238     2.2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赣州众诚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5,913     2.03
 7      雷祖云                                                 1,950,000     1.9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
 8                                                             1,840,737     1.84
        投资基金
 9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9,991     1.68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安 21 号
 10                                                            1,530,300     1.5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2,586,643     42.5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情况模拟测算(基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       (%)
 1      周鹏伟                                                15,620,814     14.76
 2      钟英浩                                                 6,439,669      6.08
 3      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363,281      6.01
 4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908,700      2.75
        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点石创业投
 5                                                             2,227,238      2.1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赣州众诚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5,913      1.91
 7      雷祖云                                                 1,950,000      1.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
 8                                                             1,840,737      1.74
        投资基金
 9      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9,991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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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安 21 号
10                                                           1,530,300      1.45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2,586,643     40.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841,741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周鹏伟、钟英浩实际支配的
公司表决权股份 2,206.04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及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盈利能力逐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
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和主业,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生
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有效扩大,从而能
够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加强主营业务发展,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经营
业绩和盈利水平提高,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
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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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次发行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情形。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
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
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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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翔丰华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
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注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且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且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均不属于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
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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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
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
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
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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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项目协办人:
                                郝   翔



保荐代表人:
                                黄晓彦                      田     靖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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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
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崔宏川



                                              经办律师:

                                                                       饶晓敏



                                              经办律师:

                                                                       龙梓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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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文爱凤




                                     王   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陆士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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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文爱凤




                                     王   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陆士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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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二、查询地点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 1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20 楼 J
单元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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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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