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06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27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翔
丰华”、“子公司”)预计与永安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碳
素”)发生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不含
税交易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 3,000 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方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1
委托关联
接受关联人 按照市场
鼎丰碳素 人加工原 3,000 1,273.70 745.61
提供的劳务 价格确定
材料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生额与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额占同类 预计金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及索引
业务比例 额差异
(%) (%)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
露的《关
不超
于日常关
委托关联 过
接 受 关
鼎丰碳素 人加工原 745.61 7.72 62.72 联交易预
联 人 提
材料 2000
供 的 劳
务 计的公
万元
告》(公告
编号:
2022-53)
小计 - 745.61 <2000 7.72% 62.72% -
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745.61 万元。
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不足预计金额的 80%原因是: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为连续十二个月不含税交易总额,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间不足六个月,因此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
公司名称:永安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园区 21 号
注册资本:5,961,538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铁军
经营范围:特种石墨、核石墨、等静压石墨、碳末粉类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石墨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但国家禁止公司经营的产品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3,573.48 2,652.11 2,285.39 374.23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东辉先生的配偶李芳女士任鼎丰碳素董事,同时公司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叶文国先生的配偶杨海荣女士能对鼎丰碳素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鼎丰碳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子公司福建翔丰华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人依法
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子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子公司福建翔丰华委托鼎丰碳素进行原材料的粉碎加工。
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3
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仍在有效期内,后续根据公司业务
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福建翔丰华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原料加工效率。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前,已将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
容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并取得认可。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赵东辉、叶文国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丰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翔丰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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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翔丰
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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