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非经常损益报告鉴证意见2023-04-06
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意见
众会字(2023)第 03215 号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
明”)。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是翔丰华管理当局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的相关要求执行了审核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查对、计算、分析性测试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以获取有关上述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后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本报告仅供翔丰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
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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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 年 4 月 3 日
本报告附送:
1、翔丰华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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