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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0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翔丰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明正                          联系电话:021-33389771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晓彦                          联系电话:021-33389755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靖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上海华碳华
                                                年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项目                          工作内容
                                        称“华碳华年”)共同出资成立了上海翔
                                        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华碳华年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与关联方出资设立公
                                        司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手段进行现场
                                        检查: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查阅了公司相关三会文件以及公告文
                                        件;查阅华碳华年的合伙协议、工商注
                                        册档案等资料;查阅公司明细账,了解
                                        上海翔丰华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等。
                                        公司已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追认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并积极组织开展公司内
                                        部治理自查及内部培训工作,进一步加
                                        强内控建设,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及
                                        信息披露水平。
                                        本次投资为认缴制,公司与华碳华年协
                                        商确定出资额,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
                                        担对应的责任,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亦没有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交
                                                   易与关联交易、回购股份等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专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参见“一、保荐工作概述” 参见“一、保荐工作概述”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
                                                            是            不适用
 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
                                                            是            不适用
 股份买回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得   是          不适用
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签字:




                              秦明正                   黄晓彦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晓彦                   田   靖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