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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云钛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153,128股,限售期为6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842号文
同意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9月17日在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 创业 板 上市 交 易 。公 司 首次 公 开发 行 前 已发 行 股份 数 量 为
30,000万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1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05,153,128股。本次
上 市 流 通 的限 售 股为 公 司首 次 公 开发 行 网下 发 行股 份 中 的限 售 部分 , 共 计
5,153,128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5%,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3%。锁
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
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A股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5,485户,所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5,153,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3%,将于2021年3月17日起上市流
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所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备注
                              股份总数     售数量
                                                          量
               网下发行有
        1      限售条件部    5,153,128    5,153,128    5,153,128   无
                 分股东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
售条件    305,153,128   76.2883%       -       5,153,128   300,000,000    75%
流通股
其中:
首发前    300,000,000     75%          -           -       300,000,000    75%
限售股
首发后
           5,153,128    1.2883%        -       5,153,128       0           0
限售股
二、无
限售条
          94,846,872    23.7117%   5,153,128       -       100,000,000    25%
件流通
  股
三、总
          400,000,000    100%          -           -       400,000,000   100%
股本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
 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