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惠云钛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广东惠云钛业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要求,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胜、熊明良、王蓓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