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惠云钛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云钛业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彬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文俊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9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主要内容
                                               及相关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相应主体所作的股
份限售的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分红
的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具体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等系列承诺事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
说明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出
具的关于认购可转债的承诺,详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是          不适用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东莞证券原指派保荐代表人孔令一先生及郭文俊先生
                                 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鉴
                                 于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为郭彬先生及郭文俊先生,2022 年 12 月东莞
                                 证券决定委派郭彬先生接替孔令一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
                                 务。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均为郭彬先生、郭文俊先生。
                                     (1)2022 年 6 月 2 日,东莞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剑琛、潘云松的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管函》;(2)2022 年 9 月 30 日,东莞证券收到中国证券
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东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定》。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已通过加强内部
                                 培训、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   彬              郭文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