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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品渥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的会议材料,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对《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
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
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
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2022年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
计,定价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五、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2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
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峰、万希灵、徐国辉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