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8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652 号 10 号楼 308 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牧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75,100,2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03%。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0,260,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40,0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0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465,2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3%。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65,0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09,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5%;反对 5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9,66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5%;反对 55,61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王牧先生、吴柏赓先生、徐松莉女士、宋奇峰先生、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73,635,000 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09,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5%;反对 5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9,66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5%;反对 55,61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王牧先生、吴柏赓先生、徐松莉女士、宋奇峰先生、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73,635,000 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044,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反对 5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9,66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5%;反对 55,61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044,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反对 5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9,66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5%;反对 55,61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静、赵楠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
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