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3-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 号)同意注册,浙江松原
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
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6,290,2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76.290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3,709,744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
股份数量为 1,290,2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
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127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90,2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3%。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量(股) 例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
1,290,256 1.2903% 1,290,256 0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占比
(股) (股)
一、无
23,709,744 23.7097% 1,290,256 - 25,000,000 25.0000%
限售流
通股
二、有
限售流 76,290,256 76.2903% - 1,290,256 75,000,000 75.0000%
通股
其中:
首发前 75,000,000 75.0000% - - 75,000,000 75.0000%
限售股
首发后
网下发
1,290,256 1.2903% - 1,290,256 0 0%
行限售
股
合计 100,000,000 100% - - 100,0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松原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松原股份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松原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高 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