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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6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

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西产




    何大安




    涂必胜




                                               日 期: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