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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原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认真、严谨和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在 2020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监事会组织

     有效实施。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会议时间                            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1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0/3/6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审核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                         2020/7/21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0/10/11
3
           五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                        2020/10/27
           六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

    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

    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

    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

    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有关

    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陆续组织实施

了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评价工作,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和准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

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与公司股东

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地发展,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和水平。

   2、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