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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原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28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1.00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来信请寄:证券法务部,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17:00 止

    3、登记地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醒、方栩威             邮箱:IR@songyuansafety.com

    电话:0574-62499207                传真:0574-62495482

    5、其他事项: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

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3          投票简称:松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
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入上述网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提案
         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说明: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选择其中一项中打“√”,”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
       议案》

2.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票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
         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表决事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