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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原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松原股份(300893)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乐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俊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全规章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0 次,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向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深交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无,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关注的重大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流通限制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是                  不适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承诺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变更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及整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
                             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
                             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
                             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
                             时,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
                             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
                             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高   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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