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9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增加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
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
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增加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西产
涂必胜
陈晚云
日 期: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