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3-02-09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
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相关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
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
审〔2022〕513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2〕02025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
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各项工作。根据现行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
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
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后续将结合监管政策规定、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择机重新启动再融资事宜。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原募投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公司
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
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申请撤回可转债
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向深交所撤回相
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
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
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
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