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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2-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股份”或
“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松原股份补充确
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 号),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7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675.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28,128.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8 号)。

    二、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该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8,128.43 万元拟投入以下项目:

                                   1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
                                     27,975.30              16,561.01
            生产项目
 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11,608.00               6,871.78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7,932.00                4,695.64
               合计                  47,515.30              28,128.43

    上表中各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各项目投资总额占合计

投资总额的比例乘以募集资金净额 28,128.43 万元计算分配所得。经该次调整

后,拟实施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47,515.30 万元,项目建设总投资金额与募

集资金净额 28,128.43 万元之间的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三、关于补充确认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及“测试中心扩建项

目”延期情况

    一方面,2022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订单增长较快,在汽车

安全带、安全气囊产品方面存在较大的潜在市场需求,对于“年产 1,325 万条

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公司面临较

为迫切的达产诉求。另一方面,因公司原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办理离职,在募集

资金审批交接程序方面存在一些不完善、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致使“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分

别从 2022 年 10 月末、11 月初开始出现超额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一定程度上

延缓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进度,致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有所延后。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

生产项目”分别自 2022 年 10 月 27 日和 2022 年 11 月 4 日开始,出现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118.92 万元,较原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6,561.01 万元超出 2,557.91 万元;“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

生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251.53 万元,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6,871.78

万元超出 379.7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


                                     2
外,“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

产项目”主体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会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022 年度年审会计

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

析,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

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确保未来不再有

类似事项发生。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予以补充确认,具体调整情况

及调整原因如下:

    (一)调整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项目达到预定可
                     投资总额                     调整至截至 2022 年 使用状态时间调
     项目名称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万元)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
                                   金金额(万元)                         整情况
                                                     金额(万元)
 年产 1,325 万条汽
 车安全带总成生      27,975.30       16,561.01         19,118.92        不涉及调整
      产项目
 年产 150 万套安全
                     11,608.00       6,871.78          7,251.53         不涉及调整
   气囊生产项目
                                                                      由 2022 年 9 月调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7,932.00        4,695.64          2,044.35       整至 2023 年 12
                                                                             月
       合计          47,515.30       28,128.43      28,414.80(注)           -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28,414.80 万元超出 28,128.43
万元部分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53 元,募集资金已基

本使用完毕,“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

全气囊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实际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总投资之间的缺口,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二)调整原因



                                           3
    1、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128.43 万元低于经调

整后的项目的总投资金额 47,515.30 万元,因此,在项目实施期内,公司结合市

场形势、在手订单等情况,考虑各项目轻重缓急,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

进行了调整分配,即募集资金优先用于生产型项目“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

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放缓和减少了“测试

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2、2022 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383.6 万辆和 2,356.3 万辆,同比增

长 11.2%和 9.5%,增势喜人。在此情况下,公司新项目拓展成效明显,全年超

额完成新项目定点目标,安全带新增 43 个项目,方向盘和气囊新增 26 个项

目,客观上对于“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

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有加快投资进度的诉求。为满足客户订单交付需求,“年

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

目”等生产型项目投资优先度更高。

    3、公司目前建有市级高性能安全带重点企业研究院、国家认可的 CNAS

测试中心实验室、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测试机构。在全面实施“测试中心

扩建项目”前,公司已基本具备产品各工艺工序的质量保证能力,放缓和减少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不会明显影响公司产品合格率及产品研

发能力;此外,公司已与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等

外部检测测试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借助内部外部的检测力量可以满足公司现阶

段在产品制造、研发、售后服务各环节的测试需求。因此,募投项目“测试中

心扩建项目”在建设周期上具备一定的可调节度。公司根据初步资金安排将其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四、“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

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

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


                                    4
对“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公司主营的各类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直接关系到驾乘人身安全,对其产品

检测及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极高。“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各类检验

测试设备的投入,升级现有检测能力,不断优化产品设计以满足客户对产品一

致性及可靠性的要求。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未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实施该项目。公司根据初步资金安

排将其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在上述项目实施完

成前,公司仍可借助内部外部的检测力量完成产品检测。

    五、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系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在手订单等情况,考虑各项目轻重缓

急、公司资金状况作出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分配,该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投入,系优先满足公司产品的生产能

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所做出的决定,对于公司各类产品的检测,公司

仍可借助内部外部的检测力量完成。“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投入仅涉及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对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已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投资总额的缺口,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


                                   5
目延期相关事项予以补充确认。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测试中心扩建项
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调整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
意对相关事项予以补充确认。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 150 万套安
全气囊生产项目”存在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及“测试中心扩
建项目”延期投入的情形,上述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生时未经适当的内
部决策程序审议并及时披露。部分募投项目超额使用募集资金及“测试中心扩
建项目”延期投入,系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在手订单等情况,考虑各项目轻重
缓急、公司资金状况作出的决定。部分募投项目超额使用募集资金未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
影响,公司仍可借助内部外部的检测力量完成产品检测。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有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保障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 泉                  马忆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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