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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火星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1-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火星
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火星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火星人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83.50 万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809.9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6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智能集成灶产业园项目                   69,525.89              52,712.37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           11,490.47              11,490.47
  3      集成灶生产线升级扩产项目               23,718.76              23,718.76
                   合计                        104,735.12              87,921.60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数据源自《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因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规定
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程序。
2、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合计为 104,735.1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公司上述资金需求的,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
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
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
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
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伟                  赵小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