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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火星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300894           证券简称:火星人           公告编号:2021-007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火星人厨
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3 号)同
意注册,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83.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8,809.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66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
  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     金分配金额
 1     智能集成灶产业园项目              69,525.89    52,712.37      31,500.00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      11,490.47    11,490.47       6,500.00
 3     集成灶生产线升级扩产项目          23,718.76    23,718.76      10,809.95
                  合计                 104,735.12     87,921.60     48,809.9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1,889.37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809.95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的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利息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
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
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
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
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
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