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5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核,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的
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规。综上,我们对上述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叶时金 姚志高 徐亚明
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