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9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
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资料后,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 1 亿元,实际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0 亿元,尚未对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不存
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严格限制占用
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三、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意见
经查阅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本次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海宁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助于完善公司产业发展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造成不良影响。此次投资决策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叶时金 姚志高 徐亚明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