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0-11-28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美客”)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公
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爱美客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议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
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
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勇】
【陈 重】
【李艳芳】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