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9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
关要求:(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经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
用方案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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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
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出具的上述报告。
四、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的薪酬(补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作出,董事的薪酬(津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
有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同时能大力提升公司效益,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
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
大力提升公司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六、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的意见: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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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
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事前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变更。公司执行
“新租赁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购买子公司北京诺博特生物少数股东权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规划所做出的
审慎决定,交易完成后,诺博特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整
合产业资源,提高公司的管理决策效率,进一步深化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股权收购价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会对公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融知生物少数股东权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规划所做出的
审慎决定,交易完成后,融知生物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
整合产业资源,提高公司的管理决策效率,进一步深化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股权收购价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 重】
【刘 勇】
【李艳芳】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