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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美客:爱美客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1-018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前述通知将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

信函送达时间写为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7:00。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爱

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6),将前述时间更正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星期一)17:00。除

上述变更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等事项保持不变。

    2、会议召开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北京嘉里大酒店四层九龙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 28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90,425,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22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2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5,652,9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58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253 名,代表股份 4,772,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970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278

名,代表股份 23,555,3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5968%。

    其中:现场出席 26 名,代表股份 23,151,8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611%;通过网络投票 252 名,代表股份 403,5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5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监事、

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7,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7,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3%;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7,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7,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3%;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7,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7,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反对

                                   3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3%;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7,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

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7,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3%;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6,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

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6%;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6,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2%;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7%;

                                     4
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6,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9%;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4%;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0,40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7%;

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6,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9%;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4%;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0,407,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2%;

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7,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7%;弃权 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冬梅、孙菁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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