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1-027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诺博特)。 公司拟以“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和“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50,231.00 万元,对 诺博特进行增资,所增资金全部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诺博特的 注册资本由 4,000.00 万元变为 54,231.00 万元。 除上述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外,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及去氧胆酸 药物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等均未发 生变化。 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937 号 1 文,同意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3,0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格 118.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754,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36,620,230.7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435,133,769.23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 号】《验资报告》。 根据《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规模 投资额 1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19,384.87 19,140.49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 2 15,256.40 12,953.73 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3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000.00 16,000.00 4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 7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30,400.00 30,400.00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20,000.00 2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96,041.27 193,494.22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金额(万元)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 爱美客技术发展 北京诺博特生物 30,400.00 药物研发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2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 爱美客技术发展 北京诺博特生物 20,000.00 目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诺博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外,注射用基因重组 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及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 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等都不存在变化。 (1)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 研发项目”,主要为注射用重组基因蛋白生物药的研发,对注射用重组基因蛋白 的发酵、纯化等生产工艺构建、工艺放大验证、质量标准确证等作重点研究,完 成生物药类产品在动物体内安全有效性及应用于人体内临床 I 到 III 期的有效性 及安全性验证研究,以达到向国家药监局递交注册申请的要求。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为 30,400.00 万元,截止当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56.54 万元用于 该项目实施,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合计 30,076.00 万元。 (2)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主要为建立去氧胆酸化药研发平台,对合成去氧胆酸原料药进行工艺放大研究, 对去氧胆酸注射剂进行制剂开发和转换、建设产品质量标准平台,完成临床前化 学药品药效、药理、毒理研究,完成该产品临床 I 到 III 期试验研究,启动该药 物注册申请。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20,000.00 万元,截止当前,公司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 等)合计 20,155.00 万元。 (3)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和“去氧 胆酸药物研发项目”,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56.54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合计 50,231.00 万元。 2、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和“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50,231.00 万元,对 诺博特进行增资,所增资金全部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诺博特的 注册资本变动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额计入注 变更后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万元) 册资本(万元) (万元) 北京诺博特生物科 4,000.00 50,231.00 54,231.00 技有限公司 3 3、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0971X1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2 区 25 号 (5)法定代表人:石毅峰 (6)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 日 (8)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科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诺博特资产总额 882.52 万元, 股东权益-147.06 万元,未分配利润-4,147.06 万元,2020 年度净利润-908.19 万元。 4、本次实施变更的原因 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后,将大幅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程,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实施主体变更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后,将进一步提升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加强子公司独立运营能力,为募投项目的 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5、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发生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未改 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后续安排 (1)本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完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和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宜,并于上述事项完成后,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 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将募 集资金余额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2)注销公司“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和“去氧胆酸药物研 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专项意见说明 4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 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发生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实施主 体变更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有利于加 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此次变更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方面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此次变 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爱美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