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5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爱美客
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爱美
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 H 股
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暨收购韩国 Huons BioPharma Co., Ltd.
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转为境
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申请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满足公司的
业务发展需求,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增强公司竞争力。因此,同意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转为境
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
可操作性,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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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3.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对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该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及未来 H 股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5.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符合国家
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
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6.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对于董事会拟提名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于玉群先生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
现其有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于玉群先生为公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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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
H 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
力,本次聘请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
利益。因此,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
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暨收购韩国 Huons BioPharma Co., Ltd.
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暨收购韩国 Huons BioPharma Co., Ltd.部
分股权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 Huons BioPharma Co., Ltd.进行
增资并收购其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能力,巩
固和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其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对 Huons BioPharma Co., Ltd.进行增资并收购其部分股权,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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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 重
刘 勇
李艳芳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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