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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美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2-027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1)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号);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6 号)。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鉴于公司办公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南郎社区按
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级标准》已升级为高风险地区,为配合并落实疫
                                    1
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37,48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54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898,3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77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53,590,7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69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
份 37,978,8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55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82,5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54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36,796,3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0070%。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监事、
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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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7,48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78,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鹂阳、孙菁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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