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30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
的法定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本页以下无正文)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陈 重】
【刘 勇】
【李艳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