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美客技 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937 号文,同意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3,0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格 118.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754,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136,620,230.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5,133,769.23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 A 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日前该授权期限即将届 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及余额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余额(包含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投入金额 规模 资额 利息收入)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 1 19,384.87 19,140.49 2,576.97 7,154.39 项目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 2 9,656.40 7,353.73 3,599.77 4,081.26 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 3 16,000.00 16,000.00 31.00 16,490.35 设项目 4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3,058.19 9,280.69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3,200.10 5,251.92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 3,212.84 4,993.24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 7 30,400.00 30,400.00 5,473.29 5,779.81 项目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20,000.00 20,000.00 820.68 4,768.41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0.00 10 超募资金 150,019.16 150,019.16 85,565.26 67,963.37 11 生物技术与器械创新研发中心 5,600.00 5,600.00 2,300.48 3,321.23 合计 346,060.43 343,513.38 169,838.58 129,084.68 注:除上表列示的项目余额外,截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所购买的保本型产品总金额为 52,000.00 万元。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 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2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 公司拟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 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 12 个月。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存储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 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与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 定存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 定存款的议案》,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3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的未 使用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 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洪立斌 王 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