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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美客: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根据《爱美客技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现董
事会提名简军、石毅峰、简勇、王兰柱、林新扬、张仁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根据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和实际工作情况等,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规定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现董事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会提名陈刚、朱大旗、于玉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法、有效。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实际工作情况等,我们未
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规定的情形,
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规定的
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勇




陈重




李艳芳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