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
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的情况下,
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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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 刚】
【朱大旗】
【于玉群】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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