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长江保荐关于上海凯鑫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8-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鑫”、“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凯鑫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
将与宜宾雅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生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已发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生金额(注)
向关联方 销售零部 参照市场价
雅泰生物 1,000.00 250.83
销售商品 件及耗材 格定价
注:该金额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2021 年 6 月 8 日至今未
发生交易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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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员工田灿斌先生自 2021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雅泰生物董事。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雅泰生物自
2021 年 6 月 8 日起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2020 年度,公司向雅泰生物销售不
作为关联交易处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宜宾雅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25 日
公司住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月光半岛独幢商业 1 幢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注册资本 6,500.00 万元人民币
生物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生产、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副产品;
生产、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副产品;进出口业务;收购、生产、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香精、香料油和精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唐孝兵 37.63%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20.00%
股权机构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75%
莫世清 10.10%
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 8.42%
上海利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0%
(二)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雅泰生物总资产 11,655.52 万元,净资产 7,569.5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754.13 万元,净利润 1,441.60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员工田灿斌先生担任雅泰生物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7.2.3 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因此,雅泰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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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能力分析
雅泰生物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未来预计会继续向雅泰生物销售商品,该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将约定双方交
易内容、定价方式、付款安排、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雅泰生物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交易的原则,价格公
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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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凯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凯鑫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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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荣峰 陆亚锋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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