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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璨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璨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原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博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完成
  名称变更,以下简称“上海璨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0)。持有公司股份 3,38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的股东上
  海璨冉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或者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637,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99%。
      上海璨冉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璨冉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变动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元/股)    (股)       例
上海璨冉                  集中竞价   2021/11/10   29.95        32,100     0.0503%
企业管理
             人民币普
咨询合伙                  集中竞价   2021/11/12   30.84        105,000    0.1646%
               通股
企业(有
限合伙)                  集中竞价   2021/11/15   31.84        58,600     0.0919%
                             合计                              195,700    0.306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上海璨冉     合计持有股份     3,384,800     5.3067%       3,189,100      4.9999%
企业管理  其中:无限售
咨询合伙                  3,384,800     5.3067%     3,189,100    4.9999%
          条件股份
企业(有        有限售
限合伙)                      0             0           0            0
          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